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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有限公司 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一、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事故伤害和损夫、防止事故扩大化,总结事故特点、吸取事故教训、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持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根据死伤人数、经济损失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重伤事故和轻伤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
2、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重伤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六)轻伤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责任等级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
3、、次要责任和非责任。 第四条事故报告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及时报案。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展开自救或者互救,保护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实施救援。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应在30分钟内报告区交通运输局安办。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上报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己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己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后出现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或事故其它危害等新情况,应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附书面详细情况和事故现场图立即报告区交通运输局安办。 (四)发生一般以下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重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部门每月汇
5、总统计后报安全科。 第五条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快报、月报、年报、分析报告等按规定时间、格式进行填报,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 第六条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事故调查组履行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6、施、有关证据材料; 6.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倒查范围: 发生死亡1人
7、或重伤2人以上5人以下的道路交通责任事;发生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委会研究决定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第三条责任倒查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详细经过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包括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四)事故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五
8、)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倒查的况。第四条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倒查决定,下发倒查通知。 (二)成立由安全、工会、纪检、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贵任倒查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倒查工作。 (三)接受事故倒查的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倒查工作开展。 (四)责任倒查工作小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安委会提交责任倒查报告。 (五)安委会根据责任倒查报告,研究作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并进行通报。 (六)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七)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在保持事实求实、
9、务求实施、尊重科学的前提下,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广大从业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八)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篇: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管理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管理程序 1.目的 1.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事故的调查工作,明确事故调查的职责和任务,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各类伤亡事故(包括员工食物中毒等)以及职业病发生原因等的现场处臵、调查处理及报告管理。 3.职责 3.1.3.2.3.3.3.4.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事故调查报告归档
10、。各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行政部:负责送伤员急救。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申报、治疗跟进、伤残鉴定和工伤事故医疗终结。 3.5.发生事故部门长、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根据本程序要求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4.内容 4.1.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工作: 4.1.1.事故发生后,首先立即安排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护。 4.1.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4.1.3.根据需要,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安全主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4.2.事故现场
11、处臵 4.2.1.轻伤事故现场处臵4.2.1.1.轻伤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者要立即进行现场包扎或陪同受伤员工到就近医院就诊; 4.2.2.重伤事故现场处臵 4.2.2.1.重伤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应沉着冷静,立即将此信息传达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接到报告后应马上赶赴事故现场查清伤员伤势根据需要立即安排人员紧急送往医院或拔打“120”;并派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4.2.2.2.安全主任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工作及向上一级领导进行汇报请示有关工作。 4.3.事故报告及调查基本要求 4.3.1.事故发生应立即报告部门长和安全主任,两小时内由部门
12、主管填写事故现场报告,经部门长确认后,复印副本交安全管理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 4.3.2.安全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现场处理及调查工作。 4.3.3.事故事件经诊断造成员工工伤休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的,由安全主任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记录于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给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通知发生事故事件部门其处理结果。 4.3.4.事故事件经诊断,如果造成员工工伤休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发生事故事件部门进行事故事件调查并进行处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给安全管理委员会,经安全主任确认后交主管副总审批。 4.3.5.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其它事故,如设备事故等,直接经济
13、损失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由安全主任进行调查;2000元以下的,由事故发生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4.3.6.发生火灾爆炸重大环境事故应立即上报总经理。 4.4.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4.4.1.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情况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是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2.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4.3.调查组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妨碍调查工作。 4.4.4.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
14、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4.5.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查。 4.5.事故的调查 4.5.1.事故调查应当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重点收集人证物证和事故事实材料。 4.5.2.事故调查小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事故现场,有关部门、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4.5.3.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事故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 4.5.4.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4.5.5.调查小组人员在调
15、查过程中,可根据调查需要传唤有关责任人员。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给予违纪处罚。 4.5.6.必要时,事故调查人员可以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照相。 4.5.7.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有关痕迹物证,提取前、后可以采用录像、照相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 4.5.8.提取物证时须有两名以上事故调查人员,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4.5.9.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6.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4.6.1
16、.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4.6.2.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它损失价值。 4.7.事故原因分析 4.7.1.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分析伤害方式。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4.7.2.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确定 4.7.2.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 4.7.2.2.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
17、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4.8.事故性质和责任的认定 4.8.1.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种。 4.8.2.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将事故责任分为以下三类: 4.8.2.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8.2.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4.8.2.3.
18、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或管理)责任的人员。 4.8.3.责任划分 4.8.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臵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4.8.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或管理)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
19、或超负荷运行,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4.9.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主要分为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培训三类。 4.9.1.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又可分为:防火防爆安全技朮措施电气安全技朮措施机械安全技朮措施厂内运输安全技朮措施等。具体做法有: (1)减少潜在危险因素,在新工艺开发之初就尽量避免使用危险物质和设备。(2)降低潜在危险性的程度,将潜在危险性降低到可承受范围之内。(3)联锁。当出现危险状态时,强制某些组件相互作用,以确保安全。(4)隔离操作和远距离操作。 (5)设臵薄弱环节,在设备或装臵上安装组件,当
20、危险因素达到一定值之前该组件启动,将能量释放保证安全。 (6)坚固和加强,增加安全系数,加大安全裕度。(7)警告牌示和信号装臵。 (8)封闭,就是将危险物质和能量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 4.9.2.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臵。(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4.9.3.安全教育和培训措施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9.4.安全技朮类防范措施在制定后,措施实施部门应该对防范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危险
21、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 4.10.事故的处理 4.10.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处罚,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10.2.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落实。 4.10.3.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总经理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及各部门长。 4.10.4.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发生后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10.5.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已经调查
22、完毕的事故处理结果,以事故调查报告的形式通报全厂,教育员工,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4.10.6.安全主任对处理结果和防范措施进行跟进并确认。 4.10.7.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事故调查所有文件及记录的归档保存。 4.11.与外部机构的联系 4.11.1.安监部门的联络工作 4.11.1.1.发生重伤以上(包括重伤)的事故,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在24小时内,先以口头形式或书面报告给“XX市坪山XX县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同时必须保留现场。执法大队查看并对现场拍照后,可根据其指示,整理现场。 4.11.1.2.事故发生后,安全管理委员会必须做出书面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交给“执
23、法大队”。执法大队根据事故起因的严重性作出相应的整改及裁决指令书后,并按其要求进行对应的整改行动。 4.11.2.社保部门的联络工作 4.11.2.1.人力资源部收到事故现场报告后,填写相关资料上报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工伤认定。 4.11.2.2.社会保险管理局确认是因工受伤,开具工伤认定书。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受伤治疗等有关费用的报销。 引用记录 5.1.事故现场报告 5.2.事故调查笔录5.3.事故调查报告5.4.事故登记表 xx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5. 第三篇: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第一条特大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宁夏
24、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死亡事故由当地政府安全监督、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我公司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第四条重伤事故由施工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第五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报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时,应报送省建设厅。其它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报告和死亡事故处理报告应报送省建设厅批复,并同
25、时报送重、特大事故(重伤事故除外)影像图片资料。 第六条轻伤事故及人身记录事故由公司下属项目工地、施工班组按责任制的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篇: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目录 1目的2范围3职责 3.1项目建设单位3.2项目监理单位3.3项目施工单位4规定 4.1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4.2事故责任认定4.3事故处理 4.4事故报表的报送程序 4.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的相关记录4.6检查与考核 4.7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奖励5定义与缩略语6参考文件7附件 1.目的 为了规范晋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高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的管理,及时查
26、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正确处理,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效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晋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高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的管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 3.职责 3.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对相关方的事故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3.2项目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事故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3.3项目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自身的事故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积极配合相关方的调查,接受相关方提出的处理
27、意见,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规定 4.1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 4.1.1发生事故必须进行事故调查统计分析。调查分析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禁隐瞒事故。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4.1.2记录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及处理并登记。 4.1.3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由施工队负责人向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报告,并由项目经理组织调查及处理,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
28、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至项目安委会。 4.1.4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以最快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安委会和当地医疗部门。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人员组织调查及处理;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公司批复。“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同时报送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4.1.5一般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4.1.5.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明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当地区的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
29、工会(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24小时)并送报告书。 4.1.5.2一般死亡事故由公司经理组织调查及处理,并配合政府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上级单位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和部门。 4.1.5.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事故单位的上级领导或政府部门组织调查及处理,公司经理组织本单位相关部室人员做好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45日内报送总公司批复。同时应报送集团公司,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4.1.6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4.1
30、.7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或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 4.1.8其他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公司相关事故调查制度。 4.2事故责任认定 4.2.1项目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制度有关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4.2.2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4.2.3事故责任的一般认定: 4.2.3.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4.2.3.2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 4
31、.2.3.2.1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4.2.3.2.2在直接责任中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2.3.2.3对事故发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 4.2.3.2.4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4.2.3.3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 4.2.3.3.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行政正职负主要责任。 a.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b.无视安全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c.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d.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2、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2.3.3.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有关领导者负主要责任; a.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b.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就施工,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c.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重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 d.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员负主要责任。 e.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负责人员负重要责任。 f.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员负主要责任; g.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33、,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 h.违反分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 单位,由招用部门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i.由于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j.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4.2.3.3.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 a.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b.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c.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d.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4.3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制度事故事件管理程序
34、进行处理。 4.4事故报表的报送程序 4.4.1项目部、分公司发生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随安全月报当月前报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4.2公司的各级领导必须对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4.3交通、火灾事故按规定时间内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 4.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的相关记录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4.6检查与考核 对违反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凡未按本制度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7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奖励 对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并在防
35、止和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方面做出成绩 的单位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5.定义与缩略语 无6.参考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7.附件 无 第五篇: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浮山高村文昌110kv双回送电线路工程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方针,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对人身、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职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员在本工程中从事与电力施工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灾、交通和机械设备
36、等事故。 三、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权限3.1人身伤害事故 3.1.1人身记录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现场负责人或施工队(班)长报告,由施工队(班)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调查、处理并向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报告。 3.1.2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队(班)长报告,由队(班)长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报告分公司或公司质量安全部,并由项目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分别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或“严重未遂事故报表”,于事故发生三日后报公司质安部。 3.1.3重伤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37、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报告,项目经理直接向分公司或公司领导、公司质安部报告。重伤事故由分公司经理或公司指派专人组织调查。 3.1.4死亡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直接报告项目经理或分公司领导,项目经理或分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质安部和有关领导。项目部有关人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1.5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2机械事故 3.2.1机械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保持事故现场状况,并向主管人员及领导报告;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应立即会同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调查了 第1页浮山高村文昌1
38、10kv双回送电线路工程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进行技术鉴定,积极组织抢修,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类型等。 3.2.2机械设备记录事故。发生事故后应在3天内上报公司工程部。 3.2.3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发生事故后应于当日上报公司的工程部。 3.2.4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上报公司。 3.3火灾事故 3.3.1项目部发生火灾事故,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3.3.2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按人身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3.3记录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队长报告,由队长主持调查和上
39、报,并当日报专职消防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即时报项目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物资、人员等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公安内保部备案。 3.3.4发生较大火灾后,项目部/变电所即时报告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填写火灾损失情况清单和火灾事故报表。 3.3.5凡上报的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笔录,事故责任者的检查材料,必须以碳素笔书写或用激光打印机抄报内保部和质安部备案。 3.4民爆事故 3.4.1项目部发生爆炸事故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事故的调查、
40、处理、统计、报告。 3.4.2施工现场的爆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按人身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爆破事故产生的火灾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按火灾事故处理;爆炸物品的流失、丢失、被盗案件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理。 3.4.3记录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场所有关人员向队长报告,由队长主持调查、处理,并当日报专职安全员。 3.4.4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及爆破引起的一般火灾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场所有关人员向队长报告,由队长报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当日报项目经理 第2页浮山高村文昌110kv双回送电线路工程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主持调查处理,分别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或“严重未遂事故报表”及“企业火
41、灾事故报表”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公司质量安全科和公安内保部。 3.4.5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在24小时内报公司领导和质量安全科、公安内保部,当地劳动部门及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重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人主持调查,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在45天内报公司或当地劳动部门批复,同时报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3.4.6死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查明基本情况,并在24小时内报公司负责人,主管电力公司,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和工会,死亡事故由公司经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在45
42、天内报上级电力公司和劳动部门批复。 3.4.7爆破物品的流失、丢失、被盗案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保护好现场,报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将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在4小时内以电话方式报公司领导,公安内保部,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项目部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3.4.8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5交通事故 3.5.1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项目部应都要建立交通事故分析制度,对交通安全实施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3.5.2发生
43、交通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迅速报案不得逃逸,事故发生后不推卸、不回避、实事求是,主动认真检查,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5.3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凡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交安委赶赴现场,协助交警部门调查处理,了解肇事经过,查找隐患,堵塞漏洞,从中吸取教训,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5.4交通事故处理后,事故单位要将事故协议书复印两份,连同事故经过、检查、事故报告、因果图及相应的措施存入档案,对交通安全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从严审查全部车辆和考核全体驾驶人员。 3.5.5为了交通安全达标,基层交安组要与机动车辆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 第3页浮山高村文昌110kv双回送电线路工程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书,对管辖部门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级追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使驾驶员从中吸取教训,定出整改措施。 四、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程序及要求1.施工队(班) 事故发生所在后,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报告。 2.项目部质安科 项目部要将“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报送公司质量安全部的,月报表在每月25日前报出,年报表12月5日前报出。 项目部要按月填报机械事故月报,并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