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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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 奖励范围: 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实施起始时间。年下学期。 奖励办法: 一、教育教学科研奖 优秀课奖: 在校级以上举行的竞赛课中,学校对评估为优秀课的教师进行奖励。 获校级优秀课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获湘潭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元。 获湘潭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元。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元。 获县、市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分别奖励、元。 以上六项中的获奖教师,如有固定指导教师的,从获奖金额中提取奖励指导教师。以上奖励由教学处在每学
2、期期终汇总造册,报主管校长审核,并由教学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同一堂课按最高级别计算。 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研究奖 教职工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专题研究论文,教材教法经验总结文章,每篇字以上,学校给予奖励(少于以上字数,减半奖励)。 在全国性正式发行出版的报刊杂志(和)上发表。第一篇奖元,第二篇奖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元。(在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的,由高等院校的级别确定奖励级别)。 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和)发表。整体第一篇奖元,第二篇奖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元。 在地市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整体第一篇奖元,第二篇奖元,以后的每篇奖元。 专刊(专版)组稿发表。国、省、
3、市、县级分别奖、元。 在县级报刊上发表。每篇奖元。 凡与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或其他作为教材使用的书籍,有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书号的每篇分别奖励元。(如篇名未单独标出作者,须出具体出版社或主编单位具体篇章的证明,同本书给奖不超过篇) 论文在各学科年会上获奖的学校给予奖励,如同时又得以发表,按发表发放奖金。 湘潭县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分别奖励元、元。 获学校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元、元,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发表(获奖)文章(要求用纸打印)交教学处篇存档(统计时段为月日至月日),并由教学处在每年年终汇总造表,报主管校长审核。 以上款,同一内容的文章,如果出现各级重复发表或获奖
4、,按最高层次给奖;有两人以上作者,第一作者计奖金的,其余作者平分,且只奖本校作者;新调入教师本年度在原单位发表的文章且作者注明了原单位的不予给奖。 教师个人或集体在教改中确定课题,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教改实验,能结合课题和教改实践写成专题总结,且经认定确有推广价值的,学校给予奖励。 经国家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元、元、元。 经省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元、元、元。 经湘潭市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元、元、元。 经湘潭县教研部门或学校认定的,获一、二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元、元。 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
5、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教案竞赛并获奖的,参照竞赛课的一半给予奖励。由教学处评出的优秀教案,每人奖励元。 指导教师奖 凡签订了指导协议,履行了指导职责(即听被指导教师节课以上,指导的公开课获优秀奖,指导的教学论文获湘潭市二等奖以上),每人奖励元。 教师自制教具和其他作品: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元、元和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元、元和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元、元和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元,二等奖元,三等奖元。 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研究性学习课题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元、元、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每
6、个课题奖元、元、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元、元、元。 获县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元、元、元。 获校级一、二等奖者,每个课题奖元、元。 同一课题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给奖。 指导学生作品 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或获奖,县市级每篇元,地市级每篇元,省级每篇元,国家级每篇元。 优秀教研组奖和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奖励教研组长校级元,县级元,市级以上元。被评县级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工作者,奖励元,市级以上元。同类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计。 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质量奖 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 教学质量奖 、高一、二年级教学奖金总额
7、的确定。设该年级学生数为,设年级总参评人数为,为不参评人数,不参评人数由教学处根据每年招生情况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学年按每生元计算,奖金总额为;学年度取值为; 合格率目标奖。奖金额为,设定合格率目标为,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某教师获奖数为。 优秀率目标奖。奖金额为,设定优秀率目标为,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某教师获奖数为。 班级全科优良奖:奖金额为,该奖金奖到班,由班主任分配,设某班学生中进入全年级前的人数为,进入前段的学生数为,进入前段的这生数为,进入前段的学生数为,该班所得奖金数()()()() 转化后进生工作奖。奖金额为,奖励的具体方案由教育处和教学处制订。 高三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
8、高三学生总数为,高三一学年按每生元计算,基础奖金总额,学校根据全市高三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奋斗目标,达成目标按基础奖金总额奖励,超目标进行加重奖励,未达成目标减少奖励。学年取值为。具体分配方案由教学处另行制订。 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含实验电教、图书)在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履行了工作职责,无工作失误,目标管理评价分以上者,学校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主管处室另行制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行。奖金总额的确定上:设全校学生数为,按每生元计算,总奖金额,值取。(文化课教师中的非考试科目的教师参照本条进行奖励,具体方案由教学处另行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 教学常规优秀奖 教学人员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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