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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安青岛、红盾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区工商系统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我分局“2011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扎实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是我分局立足部门职责、围绕XX县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XX县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
2、序,全力为促进XX县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五个更加”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工商系统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农资市场规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25号)、广西工商系统2011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桂工商办发201126号)及XX市工商系统2011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北工商办发201113号)要求,今年我分局“2011红盾护农”行动重点是
3、以“三关四查”为指导,全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关四查”是指把好“三关”和严格“四查”。把好“三关”即:一是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二是把好农资市场商品质量关,引导企业建立农资商品进货台帐,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是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制度关,对台帐、公示卡、承诺书等制度统一规范化。严格“四查”即:一是清查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对经营者是否取得种子、农药等相关前置经营许可进行排查;二是检查农资商品质量,内容包括检查农资商品生产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三是检查农资产品广告及产品外包装、装潢,对存在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
4、行为重点查处;四是检查农资产品经营记录,包括检查进货销售台帐、发票、质量服务承诺书、责任书、信誉卡等使用情况。 (一)按照区局和市局实施方案部署,今年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三项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巩固自治区工商局四项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三是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主体规范化监管体系建设。各科、所要以“三关四查”基本要求为指导,积极组织好上述三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季节。继续在春耕、夏种、秋播等三个重点农时开展三次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突出重点地区。要把当地农资主产区、农资主销区
5、、农资案件高发区和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农资打假的检查重点。三是突出重点品种。要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继续作为今年的监管重点,组织部署开展两个阶段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特别是化肥、农药商品的质量定向监测。 三、工作部署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时间2011年3月初4月下旬)。 (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部署开展主题为“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监管,全面启动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现场活动。时间定于3月中下旬。 各科、所要结合“3.15”宣传活动,围绕今年行动主题,积极部署开展“2011红盾护农”现场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一是要重点宣传“两个文件和一个办法
6、”(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31号)和关于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25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制作展示宣传全区“红盾护农”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和公示全区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结果;三是在“3.15”宣传活动中印发各种农资宣传资料。 (二)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时间定于4月20日前完成。 工作内容。重点检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商品。组织开展第一阶段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监测抽样时间定于3月5日开始,4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监测并发布监
7、测结果通告)。 (三)开展度全区农资经营户“绿名单”公示活动。各所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农资经营户“绿黑”名单公示制度(试行)有关标准,审核评定度辖区农资经营户“绿黑”名单,各所“绿名单”于4月8日前报送分局执法科,执法科及时将名单报送市局市合科;各所农资经营户“黑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分局备案并录入辖区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档案,不再对外公示。 第二阶段(时间2011年5月上旬8月底)。 (一)继续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由登记注册科牵头,组织各所登记口落实好农资经营主体清理规范工作,此项工作务必在6月底完成。 工作内容。一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8、监督管理办法,结合2011年个体工商户验换照、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对辖区农资经营户经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不规范连锁和加盟经营、代理销售、物流配送和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农资经营户予以查处和取缔。二是严厉查处和取缔农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对涉嫌或构成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行为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红盾护农保夏种”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肥料和农药商品。分局执法科要制定好专项打假实施方案,并在市合科、公消科、商广科的指导下指导各所实施行动方案。活动时间定于5月上旬-7月中旬。 工作内容:一是组织开展第二阶段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质
9、量定向监测(农资监测抽样时间定于5月上旬开始);二是组织开展查处农资商品特别是化肥、农药商品的“傍名牌”、虚假标识行为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 1.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仿冒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行为; 2.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 3.仿冒国内知名品牌农资商品行为。 (三)开展辖区农资经营主体规范化监管体系建设。时间定于8月底完成。 主要工作。一是各所辖区内农资专营市场要纳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并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级监管,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资个体工商户要纳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并结合“绿黑名单
10、”建立农资经营户诚信不良记录档案。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资经营户“两账两票一卡”制度,强化进销货台帐查验和索票索证等有效手段,努力实现辖区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三是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按要求通过运用“广西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应用平台”之“农资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模块(该模块区局4月份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5月上旬区、市、县、所四级完成数据录入),力求实现自治区局,市局、县(分)局、工商所四级联网,并达到内部掌握全区农资商品质量状况、通报各地农资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发布农资市场监管预警等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第三阶段(时间2011年9月上旬11月中旬)。 (一)开展“红盾护农保秋播”农资打假专项行
11、动。 工作内容。一是开展严厉打击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专项行动。分局在秋播前农资销售旺季,组织开展一次严厉打击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以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广告为重点,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时间定于9月),登记注册科负责指导,各所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分局在秋播生产前,开展农机具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农机具及其零配件市场的监督检查(时间定于9月中旬)。 (二)积极制订和指导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由执法科负责指导,各所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定于9月至10月底。一是要对涉农企业和订单农户开展合同诚信履约教育,特别是针
12、对糖料蔗、桑蚕茧丝、果蔬、木薯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订单农业(合同农业),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依法签约履约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开展合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分局年内要开展一次查处涉农合同欺诈的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情况要在“2011红盾护农”全年总结内容中体现。 (三)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和全市督导检查。时间定于11月上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2011红盾护农”行动任务艰巨,工作繁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形成分局局长手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内部相关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协作抓,齐心协力、共同
13、推进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做好总结,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分局相关科、所要认真做好“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各项工作,区局将结合年内督查计划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红盾护农”进行工作督导检查。各科、所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各阶段要求,做好阶段工作总结以备检查。 (三)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监督追责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人;要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严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 (四)求真务实,实行专门的材料报送制度。各科、所报送工作材料务必要做到按时,工作情况和数据等信息内容务求真实和准确。对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特别是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和曝光的案件,一定要按有关要求上报。 相关科、所请于4月18日前报送本单位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工作小结;11月8日前报送全年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内容总结(1)食安青岛、红盾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区工商系统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我分局“2011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2)由登记注册科牵头,组织各所登记口落实好农资经营主体清理规范工作,此项工作务必在6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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