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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奖励实施细则 附件2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励工作,保证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评审质量,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中国医院协会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医院科技创新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于实践。 第四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
2、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中国医院协会在中国境内享有依法开展医院科技创新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宣传报道的权利,未经中国医院协会授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任何涉及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宣传活动。 第六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授予在医院改革与管理实践、医院服务、医院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等领域研究创新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团队或个人。在科研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或单位不得作为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候选人。 第七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是授予医院管理工作者和单位的荣誉,授奖不决定科学技术成果的权属。 第八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在中国医院协
3、会领导下负责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的组织管理与推荐指导工作。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审、奖励的日常事务工作,并按年度向评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九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奖励范围包括医院管理实践创新和基础理论研究两个方面。 (一)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管理新方法、新方案、新技术; 2.医院改革的实践研究成果; 3.医院服务、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方面的实践成果; 4.引进吸收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和先进技术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二)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现和提出对医院
4、管理学科领域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研究成果; 2.医院管理学基本理论的研究成果; 3.医院管理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成果。 第十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评审标准: (一)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综合评定标准:按照先进性与难度、推动医院管理进步的作用、推广转化程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12 (三)初审结果媒体公示30日。 (四)终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和已经解决异议的项目进行终审。初审与终审均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评审表决采取书面投票方式。 第二十三条推荐项目负责人和第一完
5、成单位可以在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终审前的任何阶段提出退出评审的要求,并按要求分别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和公函。凡不接受终审结果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推荐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 第二十四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委员不参加本单位同专业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五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完成人或单位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第六章异议及处理 第二十六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中国医院
6、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主要完成人或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初审结果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七条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涉及获奖主要完成人和单位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填写不实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推荐单位、推荐专家、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对评审结果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第二十九
7、条实质性异议由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专家协助处理。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专家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如期做出:书面答复。必要时,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办公室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或采取其它解决方式。 第三十条非实质性异议由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专家负责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办公室审核。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专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调查、核实报告的不予进入终审。 第三十一条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办公室向终审会议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并对投诉者给予保护。 第七章颁奖 第三十二条授奖名额。每次授奖不超过28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0项。如无符合某级别标准的项目,该级别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由中国医院协会确认、发布,对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奖项授予奖章,对获得一等奖的奖项颁发奖金,奖金数额以当年中国医院协会奖励决定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由中国医院协会负责解释。 第 5 页 共 5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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