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信访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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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教职工信访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提高工会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的方针、政策,依法办事,保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工作秩序服务。 二、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工会主席是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对于因工会干部不作为造成重大后果的信访案件要追究责任。 三、对职工群体上访案件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凡是诉求合理合法的要提出工会意见,联系、转达、督办、落实,要一追到底,决不放过,并及时向分管
2、领导及部门汇报。 四、开通维权热线电话08792145376,对于职工的投诉,要有记录、有调查、有回复、有结果。 五、坚持信访工作与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相结合,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能解决必须立即解决,可办可不办的,必须办理,一时办理不了的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说明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积极做好协调工作;需要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的,如实汇报并提出解决意见。 六、工会干部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随时随地听取职工的要求与反映,不推诿,不上交矛盾,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对教职工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无论解决与否,必须在
3、5天内做出答复。 xxx幼儿园工会教职工 信访制度 xxx幼儿园 第二篇:教职工工作制度教职工工作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需向政教处写请假条请假,教务处调课,不写请假条按旷工处理。病假需出示病历,无病历和药费条按事假处理。 二、上班时间不准玩手机、手机不准开机、打牌、下棋,不许议论不该议论的事,严格遵守办公纪律。 三、每课时要在办公室学习、备课、批改作业。不准擅离职守、走出校门,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逛大街、办私事,走出大门需在门岗登记,离校时间不准超过半小时。 四、要保证上课时间,采用候课制度,预备铃响或下课铃响教师要到达教师门口,中途不得离开课堂,班级相邻教师不得在班
4、级走廊交谈,不得会见客人,不得提前下课,不准接听电话。 五、老师要精神饱满、衣着得体,女不染发、不穿高跟鞋,不穿吊带装,不穿超短裙,男不穿背心(体育教师除外),仪表端庄、教态自然、站立讲课。 六、教师交谈要用文明语言,提倡普通话交谈。给学生讲课、谈话一律使用普通话。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七、要主动打扫卫生,主动捡拾地面树叶、纸屑、烟头,维护学校良好环境,电动车自行车自觉放进指定地点,办公地点不得存放电动车自行车及其他物品。 八、要维护同志间团结,不背后议论人长短,不闹矛盾,不强词夺理,要以理服人,真诚待人。 九、学生课本、作业资料按时发放。 十、全体领导及教工,工作日间不准喝酒,不准参加家
5、长宴请。十 一、十 二、 全体教工执行。 此规定从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 一、群众信访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受理范围: 1、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纪律,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监察法和其他法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6、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信访登记: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即按来信、来访登记表的每项内容和要求,填写来信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和检举、控告及申诉的主要内容。 (三)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 2、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 3、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或行政首长负责制; 4、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5、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四)信访群众的权利和义务: 1、信访群众享有的权利: (1)
7、有权对纪检监察机关管理权限内的纪检监察对象的违法乱纪行为事实求是地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检举、控告。 (2)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向本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有权向本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4)信访人员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时间内得不到回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5)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6)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7)因检举、控告、申诉,
8、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2、信访群众必须履行的义务: (1)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制造假证的行为,须承担纪律甚至法律责任。 (2)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3)接受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等规定以外的要求。 (五)对来访群众的要求: 来访群众应树立依法信访、文明上访的观念,摆事实讲道理,简明扼要如实地陈述检举、控告、申诉的主要问题,严禁高声喧哗、无理取闹、胡纠蛮缠,甚至
9、威胁、辱骂、欧打接待人员或损害公共财物,对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劝阻无效的行为,商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二、信访受理接待制度 (一)信访承办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信访工作。 (二)接待来访群众,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即按登记表的每项内容和要求填写来访人的基本情况。 (三)接待人员要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 (四)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接待人员不得歧视、刁难、恶语中伤来访人员。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
10、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息诉。 (五)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和行政监察范围的问题,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2、对应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问题,可告诉上访人本级机关拟予受理,并劝其返回,等候处理结果。 3、对下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范围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介绍其去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4、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局领导阅示。 5、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的,应尽量由原接谈人员接谈。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6、对涉及几个部门、情况比较
11、复杂的问题,请示有关领导,与有关部门会商处理。 7、对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来访,按照中央各部门归口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的规定,告诉或帮助他们联系去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接待人员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1、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局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协调,并负责催办。 2、各科室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管理,需要联办的要及时与有关科室共同处理。 3、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
12、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正确疏导,及时、恰当、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和拖延。 4、对于无处理价值的来信可做暂存信件处理,半年后销毁。 5、工作中若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立即报告局领导。 6、在上访过程中无理取闹、妨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对外地来访人员的临时生活安排,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第四篇:信访工作制度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制度 一、接待领导 镇乡场党委、街道办党工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工委领导。 二、轮流方式 每月实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镇班子领导按轮流值班表确定的时间顺序
13、到群众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三、接访形式和内容 1、现场或预约接待来访人; 2、接听来访人电话,接收来信; 3、批办重要的来访信件和建议; 4、解答来电来访人询问和有关政策法规问题,受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批评、举报、投诉、诉求等; 5、亲自过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6、督办亟待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四、接访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为来访人解决实际问题。 2、坚持一般性问题现场解决原则。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和符合政策规定的信访问题,接访领导要现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研究、现场协调、现场解决,不得再转办、批办;因受权限限制或一时难以解决的
14、重大疑难问题,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坚持来访事项当天接访完毕的原则。认真记,耐心听,对于信访人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要尽快尽力解决;一时难办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日后抓紧落实和处理;对于过高或不合理的要求,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坚持领导包案处理的原则。对重要来信来访案件,按照包片联线分工,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尽力为民排忧解难。 5、坚持重大问题和群访联合接待的原则。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律工作者要陪同县领导接访,依法及时解决问题。 办信制度 一、人民来信包括人民群众写给
15、各级领导机关、负责人及信访工作机构的信件、电报、电子邮件、贺卡及其他邮件。 二、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急事急办、注重时效”的原则。 三、对待人民来信,要做到当日收集、当日拆封、当日阅看完毕,并加盖收信印章,注明收到日期。拆信要保持信封完整,信封(含所附证件、票证等)与信件一并装订。 四、认真阅信,掌握来信的主要内容、依据和要求,填好来信登记薄或片卡,分别进行交办、转办、直办或呈送领导阅批。摘记来信内容时,力求语言简练、明确、字迹工整。 五、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及时准确办理、转办、交办和督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 六
16、、做好来信的保密工作,举报、检举信原件不得转给被举报、被检举人的单位和个人。 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强化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提高信访案件办结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对跨区域、跨部门的疑难信访案件,属应该受理的信访问题,由群众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呈报有关领导包案处理。 二、凡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案和到县集访上访案,由群众服务中心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梳理列出,呈报有关领导,送责任单位负责人包案。 三、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由群众服务中心负责准备有关资料,将案件当事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案由和结案时限与要求等,书面呈送包案领
17、导本人。 四、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教育、包稳控的“五包”责任制,对经复查复核三级处理但上访人仍然不服的,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听证,启动信访终结程序。 五、包案领导要亲自督促所包案件处理意见的落实兑现,确保上访人息访息诉。 六、领导所包案件作出终结处理意见后,包案领导和上访当事人均要在结案报告上签字并分别转县信访接待大厅备案。 七、上访人无理缠访、组织串访、挑头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包案领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臵。 信访案件办理制度 一、凡去县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事项、群众服务中心接待的重要上访事项,都要立案查处。 二、上级交办案件和自立案件要及时填好立案登记卡,
18、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自办、联办或交办。交办案件要及时下发交办(督办)函,自办联办案件要制订好查办方案,及时查办。对重大信访问题或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处理或接待大厅联合处理制度。 三、客观公正办理信访案件。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办案人员若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四、按期保质办结信访事项。对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承办机关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结,办理结案报告经领导审核签批后,书面上报交办机关。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及时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和报告办理情况,但不得超过90天。 五、自办案件的结果经办公会讨
19、论后,写出结果报告。上级交办案件结案报告,经群众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发后方可打印发出。 六、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形成完整材料,并及时整理归档。 七、做好案件的保密工作。不得随便携带案件材料外出,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案情。 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确保质量、狠抓落实,做到督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督查督办事项: 1、上级党政机关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2、信访条例等有关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领导对信访工作和重要信访事项指示、批示的办理情况; 4、上级和本级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5、未按规定期限办结又未
20、及时说明理由的、未按规定反馈办理结果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以及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出现推诿、敷衍、拖延和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情形; 6、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根据督办事项的不同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等方式。 四、实行疑难矛盾限时督办制度。对于重大疑难矛盾和问题,由服务中心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形成初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限期督办解决。 五、在督办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组有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权、完善政策建议权、行政处分建议权。 六、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每一个督查督办案件都要形成完整材料,并及时报送和整理归档。 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21、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各级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及时有效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一岗双责”,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 3、依法信访、双向追究、注重导向的原则; 4、处理问题与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相结合的原则; 5、及时办理,把问题解决在本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原则。 二、定期研究的主要内容: 1、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领导信访包案和上次会议研究确定信访事项的落实办理情况; 3、研究推动和加强
22、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意见; 4、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信访事项。 三、工作程序。会议召开前5天,由群众服务中心负责形成提请研究解决信访事项的方案,由分管领导在会议上提出。经研究的信访事项,与其他议题一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研究信访工作与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有效衔接。全体在职领导按照包片联线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一抓到底,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信访日常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真正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 六、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事项不认真解决和处理的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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