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动车交通事故.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目录相关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相关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订
2、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订)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发文日期:2015年04月24日生效日期:2015年04月24日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
3、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4、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号:主席令第45号发文日期:2020年05月28日生效日期:2021年01月01日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5、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