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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发力之年,为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求,制定*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安监总局会议“强化基础建设,抓好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在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
2、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确保”,即: 1.确保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量以及工矿商贸企业和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定目标; 2.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确保“三率”指标(全市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继续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二、重点工作 安排 (一)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加大对安监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监管
3、监察力量只能强化不能削弱。通过学习考察、情况交流、调查研究、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地“五到位”。 2.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台帐。市安委办负责编制全市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5个重点行业及领域监管单位电子地图;建立全市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职业病危害等重点行业及领域监管对象台账。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也要参照市安委办做
4、法,在摸清监管企业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清晰、措施得力。 3.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县两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安全标准化培训,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企业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和其它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 4.开
5、展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在全市39个国家、省级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开展“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市安委办负责选取2个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和规范,并在5月份召开全市“安全园区”现场观摩推广会,推广试点经验。各县(市、区)安委办要抽调专人,组成创建工作班子,对本辖区内“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进行帮扶和指导,确保年底前全市3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全部达标。 5.强化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各级发改、环保、国土资源、工商、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建立部门间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把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作为项目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同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法检查
6、,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未经审查合格的,一律不予审批开工;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同时施工的,责令全部停止主体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竣工验收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6.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充实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专家组在技术咨询、隐患评估、应急抢险、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并加大安全生产专家后备人才筛选与培育力度,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和工作程序。此外,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中介机构与部门之间的安全信息和隐患反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二)强化安全生产
7、执法监察 7.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全市安监系统要牢固树立“执法监察是安全生产工作灵魂”的理念,把行政执法作为消除隐患、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第2页 的有力抓手,在系统内抽调精干人员投入执法检查工作,市安监局70%以上的人员,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80%以上的人员要参加执法工作。此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的力度,增加执法次数,特别是在“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国庆等敏感时段要进行集中执法,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加大重点行业联合执法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对商场、超市、酒店、学校、医院、燃气等重点行业领
8、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安监、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商场、超市、酒店等单位的联合执法检查。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国土、环保、工商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联合执法检查。由质监部门牵头,工商、安监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的联合执法检查。由建设部门牵头,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燃气、建筑施工行业的联合执法检查。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各类学校的联合执法检查。由卫生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年内,各联合执
9、法牵头部门至少要组织2次以上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要报市安委办备案。 9.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级公安、建设、安监、工商、国土、质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年内至少组织2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执法过程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情况,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接收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从快办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移送单位反馈。 (三)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危险化学品。各级安监
10、、发改、建设、工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的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冀安监管三*122号)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未进入园区以及园区区域安全评价未经审查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要大力推进“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年内,完成50%涉及企业的自动化改造任务;要加强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治理,年内建成统一、完整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 11.非煤矿山。各级安
11、监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准入门槛,新建非煤矿山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以及相邻露天开采范围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一律不予审批。要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积极推广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并认真做好对采区重大隐患的监控、排查和整改。 12.冶金。各级安监部门要深入整治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防护救护设施缺失、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等问题。要督导企业进一步加强班组基本作业制度建设,完善作业程序和作业记录,继续开展较大风险作业岗位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票证审批和作业现场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要
12、强化有毒、有害气体管理,逐步实现煤气、氧气、氮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备整体联网,有效防范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高炉本体和铁水、钢水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防范铁水、钢水外溢引发的灼烫、爆炸事故;要加强煤粉制备、煤粉喷吹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煤粉爆炸安全事故。 13.烟花爆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切实落实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制度,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督促批发企业、零售网点规范安全管理,巩固和提升安全基础条件。 14.道路交通运输。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违章
13、查纠力度,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坚决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停运。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做好校车、长途客车、危货运输车、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坚决取缔挂靠经营,严肃查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活动,并加大事故多发路段重大隐患的治理整顿力度。 15.特种设备。各级质监部门要深入开展电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拼装电梯、翻新电梯现
14、象。要对燃气供应站和车载天然气瓶进行综合治理,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非法气瓶充装、非法“瓶对瓶”倒气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要强化对大型起重机械技术安全管理和控制,确保使用安全。 16.建筑施工。各级建设部门要全面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杜绝不具备资质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严格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对建筑起重机械及设备、深基坑开挖和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临时用电,以及宿舍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严禁“三违”现象发生,防范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设、非法施工等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秩序合理规范。 17.电力安
15、全。全市供电企业要重点整治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相应资质电工的聘请、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排查、治理和防范配电设施周边影响安全用电的危险点。同时,要努力消除农村用电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农村电网私拉乱接违法行为。 18.职业卫生。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检测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142号)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继续在箱包、制鞋行业推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继续在木制家具、建材、制革、冶金、高毒物品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业进行严肃处理。要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确保完成
16、省下达的申报任务。要强力推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责任。此外,要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强化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为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9.加强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演练。各级安委办(安管办)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层面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确保各层面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率达到98%以上。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年内要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各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有效应对事故的
17、能力。 20.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年内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要完成辖区内全部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登记、建档工作,并严格落实“六个一”(制定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编制一套应急预案、配备一套应急救援器材、安装一套安全监控系统、落实一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措施,督导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21.加快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市安委办要充分整合资源,加快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也要加快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保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得到及
18、时有效的救援。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2.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文艺巡演”、“安全生产*行”、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各级工会、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各级电台、电视台要定期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级党报、政府网站要开辟安全生产专栏或定期刊登安全生产新闻和文章。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报的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学报用报”活动,使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 23.加快安全文化体系
19、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要大力培育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不同行业,分别选取2-3家安全管理基础好的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创建活动。4月底前,全市至少要完成10个试点企业的创建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的方式,督促企业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24.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10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统一管理,统一教材,统一题库,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要进一步拓宽培训范围,在做好“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
20、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切实抓好企业技术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班组长等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建立并规范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5.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党委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的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抓,每月
21、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管业务也要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推进。 2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专项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7.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关
22、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辖区内包括驻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安全检查全覆盖。 28.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
23、检测,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29.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追究事故责任。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调查处理审核备案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加大事故举报核查力度,坚决查处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等行为。要开展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除责令纠正外,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
24、员给予相应处理。 (七)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3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制。以整治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执法检查行动,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的部门对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市级年内不少于2次,县级年内不少于4次,乡镇(街道)每月不少于1次。对管理基础薄弱、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阻挠行政执法、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企业,一律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31.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
25、专项资金,并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罚没列入其中,主要用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以及监管监察的技术装备、执法经费、专家费用等工作的基础保障。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赔偿等政策,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加强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力度,严格存储标准,做到应存必存。 3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按照*市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政府令*第4号)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优良或者较高的企业,优先办理各项业务,优先取得评优评先资格;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过期擅自生产经营的,不积极配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未及时准确报告、不保护现场、未提供资料、未认真组织善后被依法处罚的企业,要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监管平台,由安全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发改、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金融等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审批、证券融资、贷款、评先评优等。 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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