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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2021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XX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第二条考核对象。XX镇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第三条考核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第四条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组织部、党政办、镇纪委及临时抽
2、取的人员为成员的考核组,具体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指标第五条考核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基础,以服务XX镇各项工作为重点,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日常表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况。(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情况。(三)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四)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五)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测评情况。第六条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40%)和个性指标(60%)。(一)共性指标:政治素质方面(10%),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
3、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情况。职业道德方面(10%),重点了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担当作为等情况;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等情况。工作作风方面(10%),重点了解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等情况;反对“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出勤率等情况。康洁自律方面(10%),重点了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秉公用权、严于律已、勤俭节约,树立良好家风等情况。(二)个性指标:学习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有无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
4、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读书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是否发表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等。调查研究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敏锐性、研究问题的深刻性、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及其对工作的推动作用。重点包括是否钻研业务,能否及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方案是否可行;对业务理论是否有一定的研究,研究的成果是否对业务工作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撰写的调研报告是否联系工作实际等。业务经办指标(2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
5、表现。目标实施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创先争优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排名情况及实际成效。第七条考核等次及比例。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照100分制计核,“好”为91-1O0分;“较好”为71-90分;“一般”为61-70分:“较差”为60分以下。平时考核周期一般不超过1个季度,每次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第八条
6、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机关要求、职责任务以及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或者口头汇报形式报分管领导(二)审核评鉴。分管领导负责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主要领导审定,也可以由领导班子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三)结果反馈。有关领导或者镇党委组织部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7、第九条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备案。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XX镇党委组织部反映。第四章考评结果运用第十条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第十一条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第十二条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第五章相关事宜第十三条以下情形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二)病、事假累计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的一半;(三)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本实施方案由XX镇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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