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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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消防条例、XX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我县毗连的县或境内,对我县生态安全构成
2、严重危害或严重威胁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并实行各级别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应认真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书,把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的快速反应和顺利进行。 1.4.3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限度。 1.4.4各乡(镇)人民政
3、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掌握全县火情动态,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工作。 2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森林火灾,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级: 2.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
4、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2.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2.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指挥机构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工作。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
5、。 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县武装部XX县区公安边防支队主官担任。 专指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装部、县公安边防支队、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政府外事办、县气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怒江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县森林公安分局、县自然保护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
6、,解决扑救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各乡(镇)和前线的请求,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协助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负责总值班调度,保障火情信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并作为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同时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心的牌子。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以县防火办为基础,抽调相关部门XX县区林业局相关科室人员,成立指挥部调度组、赴火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专
7、家咨询组,负责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1)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调度组。掌握火情与扑火动态;起草重要森林火情专题报告及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总结报告;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落实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应急通信保障等。 (2)赴火场工作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与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扑火救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对扑火救灾的重要指示;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8、及扑救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后勤保障组。联系组织扑火救灾物资,协调运输管理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运输,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 (4)宣传报道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告,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新闻发布的筹备工作。 (5)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审核乡(镇)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提供指导性意见,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3.3成员单位职责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规定,检查督促挂钩乡(
9、镇)做好防灭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还要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应急支持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做好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县武装部、公安全边防支队。按照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就近组织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搞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和灾区恢复重建。 县财政局。负责按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筹集调度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
10、需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政府外事办。负责指导各乡(镇)外事办公室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边境地区的对外联络工作。当边境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积极协助有关国家边境地方当局共同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县交通局。负责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运输保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火场及周边地区的短、中期天气预报,组织实施人工增雨灭火作业。 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线通信和应急移动通信保障。 县广播电视局。积极做好森林防火新闻舆论的宣传报道工作,播放气象部门
11、提供的火险天气预报和火险警报。 县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协调保障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无线电通信专用频率,确保指挥通信网络畅通。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中特困户的生活救助和转移;按优抚政策做好扑火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的优待和抚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帮助、指导灾区开展防疫防病工作,救治受伤人员,提供紧急药品援助。 县旅游局、县环保局。负责督促涉林的基层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自然保护局。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
12、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保护所森林防火和火案查处工作;指定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规划,建立健全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4预警、监测、报告 4.1发布森林火险等级 依据森林的可燃性和燃烧的危险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个森林火险等级。森林防火期内,由县气象局XX县区电视台每天向社会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连续出现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高危火险警报,同时进入应急预备状态,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4.2林火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县乡(镇)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对全县乡(镇)林区的防火安全情况实施地面与江东、江西互对监测,一有火
13、情相互通报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情况,还要设立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监视哨点,24小时监控林火发展动态。 4.3森林火情报告 森林火情火灾的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制度。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受理森林火情火灾后,负责信息的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同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4.3.1一般森林火情火灾,由县防火办以森林火情火灾日报、旬报、月报的形式上报州防火办。 4.3.2当出现下列重要森林火情之一时,县防火办必须立即报告州防火办: (1)XX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8种森林火灾; (2)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调动驻军、武警各警种、预备役部队参加扑伙作战的森林火灾; (3)国家和省卫星
14、遥感监测发现的森林火灾; (4)县城面山发生的森林火灾。 4.3.3当出现下列重大森林火情之一时,县防火办必须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 (1)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重、特大森林火灾; (3)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4)州(市)、县行政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5)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7)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8)受害森林面积较大,火势仍在继续蔓延,需县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5森林火灾扑救 5.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即使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
15、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应相应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5.1.1一级响应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成立县扑火前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人民政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示州人民政府或州林业局给予支持、指导。 (1)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或重点林区火场持续48小时,明火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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