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系统营业线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审查注意事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铁系统营业线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审查注意事项.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地铁系统营业线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审查注意事项编制施工方案总体要求:科学制订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认真组织现场调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使施工方案切合现场实际,可操作、能控制。注意事项施工方案中须提出编制依据,包括执行的工程技术文件、标准和针对本工程的铁道部、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应用文件。(存在问题:编制依据漏项,应用文件错漏较多)路局(上铁运发2008316号)规定: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
2、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路局(上铁工发2010117号)规定:应详细说明施工组织管理人员情况和劳力安排、工程概况、工程与营业线设备的相对位置(用图示说明与行车设备的关系lt;图示、照片)、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工程施工对营业线路桥设备可能造成的危害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位移沉降观测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特别应提供现场照片。路局(上铁运发2010161号)规定:根据临近营业线的施工项目、内容,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认真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对与之相对应的既有线行车设备的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运输生产情况及地质、水文、隐蔽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平、纵面关系图)。具体按路局316号文9大要素编制(
3、施工目的、运输条件、施工准备、劳力组织、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标准、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特别是行车条件、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缺一不可。存在问题:施工地点线别、里程、区间还是站内以及线路设备情况等常见漏项;行车设备如电化杆线、信号设备、地下光电缆等与施工项目之间的关系不清楚,缺少平、纵面关系图;相当部分施工组织方案中没有明确需要封锁或者限速的运输条件。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季节性防汛、防胀、防台风安全措施,应急机具设备、材料和抢险人员安排以及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方法和联系人名单。制订安全措施要求。上铁运函2009603号规定:施工单位(含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安全措施应包括:施工计划、影响范围、技术标
4、准与关键、安全质量控制、施工车辆进出方案、施工机械及劳力组织、确保正点开通措施、应急预案、与配合单位的协调等,以及组织指挥人员、上岗人员、把关人员,站内施工道岔钉闭等具体分工及其它安全卡控措施等内容。编制施工安全卡控措施时请参考东华公司相关规定。按路局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1016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施工组织方案预审、安全审查和划分A、B、C类。一个工程一个方案。按一事一议原则,一个工程编制一个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可将两个独立的工程混编成一个方案。专项方案审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局级(公司)技术负责
5、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比如:上跨架梁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路局(上铁工发2010117号)第13条规定:对于施工复杂且对营业线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应由具有铁路乙级以上设计(检测)资质的设计单位检算复核或评估,施工单位并编制专项施工范围:(1)5米及以上(临近河道时4米)的深基坑及下穿框构桥施工时便梁支墩进行稳定检算;(2)距离坡脚5米内、3米及以上基坑;(3)防护棚架装拆,应对结构进行稳定检算;(4)因河道疏浚需对桥梁进行振动特性评估,河道拓宽及河堤加固应对桥梁基础进行稳定检算;(5)岩溶地区因冲击钻等引起强
6、烈震动的施工,在施工后应对路基物探并进行稳定性评估;(6)新增河道,应对路基进行稳定性评估;(7)隧道爆破施工,施工对既有隧道进行安全评估;(8)其它技术复杂需进行检算的施工。对以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高压旋喷桩施工;(2)预应力管桩施工;(3)上跨架梁施工;(4)需架设便梁的施工;(5)施工复杂对营业线安全影响较大的其它施工。(6)上铁运发2010161号第6条规定: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内部审查。必须经施工单位局级(公司
7、)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局级(公司)技术负责人签认;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公司)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监理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首先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按建设部248号文规定提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施工方案审查的强制性规定上铁运发2010161号第6条规定: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的施工方案路局不予审查。施工方案未经路局审查通过的运输部门可不安排其施工计划。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路局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严格施工方案审查。当发现施工方案严重错漏项、审批程序颠倒或未经内审和相关负责人签认、以及无施工地点、无劳力安排、无施工机械投入、无针对性安全措施、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明显不符等粗制滥造方案必须退回重新编制。6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