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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定海区委维稳办 【实施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日益突出,牵制了党委、政府大量工作精力。为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制约因素和稳定风险,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推进“两创”总战略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定海区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有效办法,于2021年开始推行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定海区该项工作在2021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交流,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十大重点课题”之一。
2、【基本做法】 深入开展调研。2021年初,区委、区政府就把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列入年度调研计划,由区领导牵头组织维稳办、政研室、公安分局、发改局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对全区稳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定海区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并于2021年1月正式组织实施。 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维稳、信访、法制、发改
3、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将风险评估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政府决定是否实施重大事项。各有关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区委、区政府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列为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制定相应责任追究办法,对贯彻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力、酿成重大不稳定事件的,按照浙江省预防
4、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由上一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玩忽职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科学实施评估。 1、明确评估内容,实施科学评估。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凡需经区委、区政府决定的,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就业、医疗改革、企业改制、行政性收费调整等敏感问题,都属于应当
5、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取分级评估。对情况复杂、易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经区委、区政府或领导小组指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对存在风险、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其它重大事项,由风险评估责任主体自行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合法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和可控性评估。 合法性评估。主要由区法制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
6、,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可行性评估。主要由区发改局或其他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重大事项涉及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主要分析评价该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正确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是否进行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编制的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相应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基本具备;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与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不会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互相攀比。 可控性评估。主要由风险评估责任主体牵头,会同应急办、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
7、对该事项是否会引发较大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是否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群众有何较强烈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隐患进行评估。同时对重大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进行预测,对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具体,是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否能保证切实有效地处置群体性事件进行评估。 2、规范评估程序,细化评估措施。在评估程序上分为5个环节:一是确定评估事项。需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由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按照规定的评估范围确定,或由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小组指定,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确定。二是制定评估方案。决定重大事项进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后,风险评估责任主体着重了解掌握评
8、估对象基本情况, 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制定评估方案,报领导小组同意后,适时组织评估。三是组织开展评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及部门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情况,收集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后,认真全面分析评估,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评估时间一般为1个月,涉及事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可按要求另行确定时限。四是作出评估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及部门汇总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及各职能部门的评估意见,深入讨论、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提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
9、估报告。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评估结果,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决定,报领导小组审定。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将听证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决定,同时将有关评估资料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是落实维稳措施。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后,重大事项所涉部门及乡镇(街道)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评估认定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的具体措施;对存在较大矛盾和不稳定隐患的,经评估认定暂缓实施和暂不实施的重大项目,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时机成熟后实施;对符合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亟需实施但又
10、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重大事项,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涉稳重大事件发生。 3、落实动态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列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信息情报上,主管或实施部门设立信息直报点和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灵敏、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超前防范、迅速处置。监督管理上,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维稳办等部门督促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制定评估对象的维稳措施,切实抓好落
11、实,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成效评价】 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重大事项晾晒在最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切实落实项目所涉及的环境保护、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合法利益。 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评估过程中,通过广泛征集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在决策层和普通民众之间搭起一个立体的互动桥梁,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政策透明度,提升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增强了维护稳定的工作实效。2021年以来,定海区先后对特种船舶制造项目、城区教育学区划分等一批重大事项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不稳 定因素进行预测评估,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有效避免和解决了事项开展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切实增强了维稳工作的实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确保了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形成后,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报告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针对部分群众不必要的顾虑,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对项目的认知度;针对苗头性不良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其影响,使得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创新亮点】 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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