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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管理暂行规定初稿 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规划实行并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理、慈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汇编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慈东工业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理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1.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2.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文件及要求选址的报告,向规划部门申请选址意见书 3.规划建设科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城市规划要求及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向建设单位提出初步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4.建设单位根
2、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提交规划建设科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后予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提供正式盖章的红线图。 5.建设单位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红线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土地勘测定界资料向规划建设科提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提供经土地测绘部门盖章的地形图10份、立项文件复印件2份,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6份,并经环保部门签 字后报规划建设科办理。规划建设科在收齐上述有关资料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用地手续。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未办妥用地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该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经项目批准机关同意,并向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条在项目总平面图确认后,建设单位必须根据确认的方案进行建筑单位设计。在完成施工图后,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图中有关城市规划的内容,确认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在收齐资料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料如下: 1.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5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审核时交验原件; 3.建设项目文件3份(复印件); 4.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4份(原件2份,复印件2份); 5.项目可行性备案报告会审会
4、议纪要及批复文件1份; 6.建设项目施工图2套(及电子文档); 7.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消防、环保、气象)。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故在1年内不能动工的,应在期满1月前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六条办理建设项目放验线手续 1.建设单位在办理完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开工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后,持经规划部门确认的总平面图及红线图委托持证测绘单位实施定位放线。并将有关定位放线资料送开发区规划建设科。 2.规划建设科在接到建设工程定位放线资料后组织验线。验线分初验和复验,初验在建设单位委托放线
5、完成后进行,初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施工。复验在建(构)筑物基础垫层完工后进行。 3.定位放线初验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会同测绘单位重新放样,直至验线合格后可施工建设。 4.初验合格而复验不合格者,如因施工未按初验合格的定位施工,应视为违法建设。违法建设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宁波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罚。 5.定位放线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国测发199403关于发布补充说明和补充项目的通知执行,在放线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未领取测绘收费许可证的单位,不得收取放线费。 第九条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内容,确需变更的,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的
6、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违法用地行为: 1.未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 2.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使用性质占用土地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违法建设行为: 1.未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 2.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工程性质、内容进行建设的。 3.建设工程未经规划监察科验线而擅自施工的;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内容,影响新区规划的。 5、建设工程竣工后面积与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不符的(其中4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得超
7、过200平方米,4000平方以上的工程不得超过5%) 第九条对违法建设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第八条第(1)、(2)、(5)项情形,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造成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损坏、损失的,当事人应负责修复、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的罚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责令按规定补办; 2.第八条第(3)项情形的,处以建筑物放线费2倍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位置移动的,再按本条第(1)项规定处罚; 3.有第八条第(4)项情形的,由规划管理部
8、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及围墙建设前,其材料、色样须报规划建设科进行审批确认。 第十一条对管线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负责进行审查,核发管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并负责规划验收。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各单项工程有关部门质量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交竣工规划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文件资料,然后由规划建设科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申请表3份; 2.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验线合格资料1份; 6.实测1:
9、500竣工图1份,并提供磁盘; 7.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资料1份。 慈东工业区管委会 2021年月日 第二篇: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报材料规定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 申报材料规定 南京市规划局2021年1月 申报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通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应按我局发布的电子文件格式(excel格式)填写完整,其中申报事项应机填,申报人应在“申报人”栏内签名。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中“报送图件清单”栏内应填全报送材料图件的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 3、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提
10、交时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4、所有纸质文字材料、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5、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管线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6、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及建筑面积指标计算图并提交电子文件。 7、方案设计图可为蓝图或a3规格的文本,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施工图应为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11、 (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一、外部条件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或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1/500、1/1000或1/2021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
12、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
13、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1/500、1/1000或1/2021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5、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或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
14、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1/500、1/1000或1/2021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15、。) 5、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1份。用地批准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划拨、协议出让项目需提交用地预审报告原件;(2)招拍挂项目需出示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出让合同原件,提交复印件。 6、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划拨类项目为必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
16、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建筑建设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出具) 1、自有土地类项目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 (5
17、)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或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6)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2、划拨、协议出让类项目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1/500、1/1000或1/2021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5)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18、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6)出示国土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3、招拍挂项目(含土地储备项目)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经营类招拍挂项目出示市土地储备计划,或市、新三区(江宁、浦口、六合,下同)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原件(不能出示原件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提供复印件1份。土地储备项目为必报材料。(5)工业类招拍挂项目应提供国土部门的工作联系函原件。工业招拍挂项目为必报材料。(6)其他相关图
19、件。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所有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20、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方案文本1套。 3、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4、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5、已完成公示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
21、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设计方案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
22、出图日期。 6、方案审定后重新报方案的,需退回原方案全部核发图件,然后重新申报,并提供建设单位详细情况说明及相关部门材料。 (三)桩基或基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3份,桩基或基础施工图2套。 3、规划条件及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的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4、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其他相关图件。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
23、(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
24、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3、出示正式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图4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3套。 5、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由设计单位提供
25、,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6、出示住建部门建筑节能审查回复意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规划条件及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8、出示房屋产权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选报材料。(在现有保留建筑上进行改扩建的项目)。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
26、,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建筑工程无需打印)。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
27、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注册建筑师印章。(3)建设单位公章。 (4)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五、市政工程各阶段的申报材料 (一)市政工程规划条件(即规划设计要点)(出具) 1、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城市道路、过街通道、河道、管道运输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5)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1/5
28、00、1/1000或1/2021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建设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地下过街通道需同时提供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2、道路开口(门坡)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必报材料。(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
29、供复印件1份。(7)规划局审定的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8)项目的情况说明。 3、给水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交通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6)自来水公司出具的红线申请表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4、通信、有线电视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
30、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相关通信、广电单位关于管道建设规模的征求意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5、路灯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
31、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6、燃气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调压箱摆放位置相关单位书面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7、供热工
32、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8、排水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
33、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9、电力工程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市政规划条件申报图1份。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34、。必报材料。(电力增容项目不需要提供) (7)地下敷设方案。1/500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8)110kv以上电力工程需出示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报告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免费供图区域以外架空线缆申报规划条件的需提供1/500、1/1000或1/2021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 10、地块内管线综合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出示正式立项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5)项目建筑工程规划条件及附图
35、复印件1份。(6)1/500的现势性管线图2份,提供任务号。 11、道路管线综合规划条件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道路管线综合规划图2套,装订成册。 (5)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6)出示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原件或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7)1/500的现势性管线图1份,提供任务号。 (8)出示各专业管线部门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各
36、1份。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含地形图、管线图)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市政建设工
37、程数字申报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市政工程规划条件申报要求提交设计图纸的,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 (2)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5、建设项目有外部接入管线工程的,需单独申报外线规划条件。 (二)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出具) 1、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城市道路、过街通道、河道、管道运输、单项管线、道路管线综合等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38、(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4)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2、地块内管线综合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管线综合方案图2套。(4)出示各专业管线部门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1套。(5)项目的建筑工程方案审定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6)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
39、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
40、求制作市政建设工程数字申报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设计方案图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单位出图章。 (2)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三)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城市道路、过街通道、管道运输等交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非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 (3)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4)符合
41、国家设计规范的市政工程施工图3套。(5)出示项目批文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6)出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7)工程概(预)算书原件1份。 (8)市政工程缴费凭证原件1份。(建议简化,只保留城建档案馆的盖章)(9)竣工测量合同回单原件1份。 (10)出示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11)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2、给水、通信、广电、路灯、燃气、供热、排水、电力、道路开口、河道等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
42、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类)1份。非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 (3)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数字申报项目必报材料。(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市政工程施工图3套。 (5)管线类工程出示道路或地块内综合管线审定意见图复印件1份。(6)单项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或方案)复印件1份。(7)工程概(预)算书原件1份。 (8)南京市市政工程缴费凭证原件1份。(建议简化,只保留城建档案馆的盖章)(9)竣工测量合同回单原件1份。 (10)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
43、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材料提交标准和要求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其表单中“报送图件清单”应将报送材料图件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填全)按我局要求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申报人应签名申报。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不包括本次申报填写的相关表格)、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应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制作市政建设工程数字申报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 4、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图要求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江苏省内的外市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江苏省外的设计单位,应提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6、工程概(预)算书原件须盖设计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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