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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后复工安全措施5篇 贵阳花溪燕楼水晶部煤矿 “十一”节后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国庆长假已过,我矿职工已基本返矿,为确保节后复工工作能够安全有效的开展起来,特制定以下节后复工安全技术措施,望遵照执行。 一、隐患排查工作; 1、复工前,必须由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矿井下及地面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工作,要排查到安全生产中的各个环节。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如实登记,落实到人,必须待隐患完全处理后方可恢复技改施工。 二、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主扇风机不得随意停开,人员入井前主扇风机开启不得低于两小时。 2、应急局部通风机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支架不得磨擦挤
2、压风筒,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大于10m,以保证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3、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局部通风机不开时,要把人员撤至进风巷内,并在巷道门口位置设置“严禁人员入内”的警戒牌。自动停电时,要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4、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局部通风机必须装备“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开关、电缆),“双风机双电源”,进行管理。 6、通防部门应根据
3、地质资料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瓦斯灾害危险区域,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7、掘进施工中,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防冒顶,对已经冒顶的必须进行充填、堵漏。 8、每班必须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及回风区内电气防爆情况,严防失爆。 三、防尘管理 1、巷道内运输流各转载点喷雾洒水装置、全断面水幕必正常使用;供水管路每50米安设一异径三通(能直接接防尘水管),距迎头50m以内设全断面水幕一道,50100m内设全断面水幕一道; 2、迎头30m内每班洒水一次,30m外每周冲尘一次。 4、采取湿式打眼,生产期间工作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自身防护。 四、防火管理 巷道施工期间,防火的重点是防设备、缆线和人为火灾。 1、
4、电气设备、缆线着火时,用沙子、灭火器灭火。 2、因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沙子,灭火器直接灭火。 3、用于擦机电设备的棉纱及其它用品必须放于专用的带盖的铁桶内。 4、应用控风技术进行风流调节控制火势蔓延。 五、防瓦斯管理 1、瓦斯预测。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发现异常,及时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 2、巷道掘进期间,风筒距迎头岩巷0m,煤巷5m,迎头风筒不落地。 3、在工作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应立即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不排除隐患不能进行工作。 4、在工作中,如发现施工迎头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严禁放炮;迎头回风流
5、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并把它悬挂在风筒对侧的迎头后5米的地方。 6、爱护监测系统,及时前移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距迎头不大于5m。 7、瓦检员必须跟班作业,必须按照规定对作业地点进行瓦斯检查。 六、顶板管理 1、放炮后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所有人员必须在有效支护掩护下从事上网、打眼等工作,严禁空顶作业。 2、因地质构造造成顶板破碎等须更改支护时,必须报专门措施。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
6、证退路畅通。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4、每次切割后,迎头工作人员由外向里检查顶板、支护等情况,经检查支护完好后方可在前探支架的掩护下敲帮问顶找迎头,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进行正式支护。 5、在架设临时支柱时,要从外向里在支护好的顶板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6、在顶板破碎、压力大或地质变化带下作业时,将临时支护柱距缩小为0.5m。 9、支护巷道迎头必须使用临时支
7、护顶板,临时支护要求必须紧固有效,打眼应全面检查顶板,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并坚持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0、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在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锚杆等情况后,方可在前探梁的掩护下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进行正式支护。 11、施工时,距迎头100米以内必须备有510架备用棚及相应的支护材料。 七、爆破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
8、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和“三人连锁”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或当班爆破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井下不得存放炸药和雷管。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本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性起爆。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9、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
10、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必须用木、木棍扎眼,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
11、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
12、不得小于0.5m。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4、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爆破
13、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铁丝、水、大地或其他导电物品当作回路。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6、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17、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
14、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8、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爆破点附近的电缆、电器、电机及各种风水管路掩盖好,避免崩坏。 19、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放炮地点距离为:直线巷道300m;拐弯巷道200m; 20、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
15、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1、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但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2、爆破后,至少再等15分钟,等工作面炮眼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23、通电以后拒
16、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4、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
17、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5、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6、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7、每次定药爆破前班组长应
18、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警戒距离:直巷300m,拐弯巷道200m;且拐弯后不小于10m。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28、爆破作业必须严格分次装药分次爆破制度。 29、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八、防治水管理 1、巷道内必须施工排水沟,规格为高宽=300200。 2、迎头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当班管理人员,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迎头遇有上述情况之一者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 3、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
19、掘”的探放水原则。 4、围岩水的处理。顶板淋水要用旧风筒搭棚或用漏斗、管子将水引到集水池,帮部涌水挖水沟将水引到集水池,用风泵或电泵排出。顶帮涌水较大影响工作面施工时,要打放水孔放水,凡架设不到位的支柱或棚子要重新架设。 九、机电设备管理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
20、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
21、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7、敷设电缆应遵守下列规定。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不受巷道内运行车辆撞击。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1.6m。 9、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0、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不同形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
22、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同形橡套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以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修补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 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
23、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1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2、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不合格的推广使用相敏保护,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13、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各硐室内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
24、,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1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15、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经过维修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试验,耐压合格后方可下井。 16、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不得下井使用。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没有经过指定的电
25、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随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7、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8、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9、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20、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21、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者为
26、失爆: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使用未经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22、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23、迎头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备用的电缆要盘好放于干燥处,并用旧风筒布盖好。 24、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7、。 25、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26、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27、电气设备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9、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十、运输管理 1、各类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上岗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耙装机司机及小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正规操作,要在无曲绳的情况下,启动耙装机及小绞车。 2、本巷道掘进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车运输时,1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两车同向推车间距在轨道
28、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小于10m,并时刻注意前方是否有人及障碍物,严防挤压碰撞及翻车掉道事故发生;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及过弯道、风门、巷道口、有人、噪声大等地点,推车人员必须发出信号并减速慢行,严禁放飞车。 3、绞车司机必须扎好袖口,系好纽扣。每次提升前,绞车司机、信把工必须对绞车性能、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销子、链子、矿车碰头、信号、导向轮、回头轮、倒刹绳套、安全设施、封车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打点开车;严禁绞车带病作业;严禁用手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处理设备的运转部位。 4、严禁绞车司机兼做摘挂钩工作。固定小绞车的锚杆要齐全牢固可靠,并且小绞车的最突出部位距铁路外
29、沿不小于0.5m。 5、挂车工挂车前,要先检查滑头连接装置,防脱装置是否可靠,无问题后方可进入信号室打点行车。 6、抬运装卸物料时,人员必须配合好,严防挤手砸脚;材料要轻拿近放,不得远投并码放整齐,严防弹起伤人。物料摆放距离轨道外沿不小于500mm。封车必须牢固、牢靠。 7、斜巷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制度;用好各项安全设施及保险绳,车行至下车场未停稳时严禁摘钩头,摘挂钩人员严禁将身体各部位伸入两车之间,严禁摘跑钩。 8、斜巷吊钩装卸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清理浮煤浮矸等杂物或起底落路时,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并在矿车下(下山方向)方支设两棵趄柱顶牢矿车。 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斜巷停车卸、装物料时,绞车司机严禁脱岗,要刹好矿车,严防飞车。 9、耙装机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第 17 页 共 17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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