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灭菌洗衣机公司品牌保护与品牌管理方案.docx
《抗菌灭菌洗衣机公司品牌保护与品牌管理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抗菌灭菌洗衣机公司品牌保护与品牌管理方案.docx(7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泓域/抗菌灭菌洗衣机公司品牌保护与品牌管理方案抗菌灭菌洗衣机公司品牌保护与品牌管理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项目简介4一、 项目单位4二、 项目建设地点4三、 建设规模4四、 项目建设进度4五、 项目提出的理由4六、 建设投资估算5七、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8一、 产业环境分析8二、 必要性分析11第三章 品牌保护与品牌管理12一、 商标的属性与品牌注册12二、 驰名商标及其认定15三、 以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整体利益为中心的观念20四、 市场营销管理及其哲学观念21五、 市场营销学的研究方法26六、 研究市场营销学的意义28七、 品牌设计32八、 品牌组合与品牌
2、族谱35九、 品牌的含义与作用40十、 品牌资产的构成与特征44第四章 公司基本情况54一、 公司简介54二、 核心人员介绍54第五章 发展规划分析56一、 公司发展规划56二、 保障措施62第六章 SWOT分析64一、 优势分析(S)64二、 劣势分析(W)66三、 机会分析(O)66四、 威胁分析(T)67第一章 项目简介一、 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x(集团)有限公司二、 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94.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2667.00(折合约94
3、.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16828.25。其中:主体工程78727.30,仓储工程22593.0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9656.97,公共工程5850.97。四、 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12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 项目提出的理由代糖产品主要指的是白糖、砂糖、蔗糖、葡萄糖等产品的替代品。代糖产品相对蔗糖而言,不参与新陈代谢、不增加热量,但同样含有甜味,是蔗糖的良好替代品。随着居民对于健康饮食的重视程度提升,以及相关患病人群糖类食品
4、控制需要,无热量的、不参与新陈代谢的代糖类产品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代糖产品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一)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六、 建设投资估算(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
5、项目总投资48728.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269.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43%;建设期利息464.6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5%;流动资金11994.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62%。(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36269.0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31471.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35.44万元,预备费961.88万元。七、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1010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81255.88万元,纳税总额9489.49万元,净利润14432.12万元,
6、财务内部收益率21.17%,财务净现值22929.22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71年。(二)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62667.00约94.00亩1.1总建筑面积116828.25容积率1.861.2基底面积35720.19建筑系数57.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68.552总投资万元48728.362.1建设投资万元36269.052.1.1工程费用万元31471.73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3835.442.1.3预备费万元961.882.2建设期利息万元464.612.3流动资金万元11994.703资金筹措万元48728.363.1
7、自筹资金万元29764.513.2银行贷款万元18963.854营业收入万元1010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81255.886利润总额万元19242.837净利润万元14432.128所得税万元4810.719增值税万元4177.4910税金及附加万元501.2911纳税总额万元9489.4912工业增加值万元31527.5113盈亏平衡点万元42210.97产值14回收期年5.71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1.1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22929.22所得税后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一、 产业环境分析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赋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机遇。当前全球新一
8、轮科技革命加速推进,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前沿革命性突破和交叉融合,催生出各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群体突破。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的新兴技术广泛渗透,带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引发产业分工重大调整,为宁夏加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入国际产业链中高端领域、实现新兴产业跨越赶超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产业融合深入推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新引擎。多领域加速跨界融合,尤其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催生“互联网+”新业态,消费需求不断向多元化、高质量、高层次变化,为宁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同时也为发展新产业、培
9、育新业态、应用新模式开辟了新思路。我国经济发展新理念构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方向。“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时期,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引下,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的传统产业增长动力持续弱化,促使宁夏进一步依靠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再造新契机。“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向西开放”、“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等重大国家战略部署带来新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再造发展新需求。宁夏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找准在重大战略中的
10、定位,选好切入点,把握好、利用好新机遇,实现新的更大发展。代糖产品主要指的是白糖、砂糖、蔗糖、葡萄糖等产品的替代品。代糖产品相对蔗糖而言,不参与新陈代谢、不增加热量,但同样含有甜味,是蔗糖的良好替代品。随着居民对于健康饮食的重视程度提升,以及相关患病人群糖类食品控制需要,无热量的、不参与新陈代谢的代糖类产品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代糖产品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代糖产品种类繁多,可分为三大类,分别为营养性、非营养性,其中非营养性又可分为天然、人工合成两种,近几年天然非营养型甜味剂日益受到重视,成为甜味剂的发展趋势。代糖产品中较为知名的种类有甜菊糖苷、甜蜜素、糖精、安赛蜜、三氯蔗糖等多个种类。从发展的角度来
11、看,随着市场要求的更换,甜味剂结构发生巨大改变,新型甜味剂逐渐替代传统甜味剂。甜蜜素近几年整体需求趋于稳定,年需求量约为1.5万吨;安赛蜜行业逐渐呈现寡头垄断格局;三氯蔗糖市场需求向好,全球市场需求保持16%以上的增速;甜菊糖苷性能优越,近五年来年复合增速达到25%以上,发展势头较为迅猛。我国是甜味剂生产大国,产量占据全球的70%以上,多项细分产品在全球市场中拥有较为领先的市场占有率。但就目前的甜味配料市场分布来看,当前蔗糖依旧占据着最大的甜味市场份额,代糖甜味剂在整体甜味配料市场的占比只有12%左右,未来随着我国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对于代糖产品需求增长,我国代糖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庞大。从全球市
12、场竞争来看,当前各国均有代表性的代糖品牌,如美国有善品糖、怡口、Truvia、SweetNLow、Nutrasweet等;英国有Canderel、Hermesetas、Sweetex、Splenda等;法国有代表品牌Canderel和PureVia;中国代表性企业有金禾实业。金禾实业安赛蜜年产能12000吨、三氯蔗糖年产能3000吨,为全球龙头产业,在2019年实现营收39.72亿元,同比上年减少了3.89%,但食品添加剂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8.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6%。就发展趋势来看,以甜菊糖为代表的天然甜味剂市场快速崛起,当前Truvia、PureCircle等天然甜味剂品牌销量快
13、速增长。随着全球居民对于食品健康的重视度不断提升,未来甜菊糖市场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到2020年全球甜菊糖的市场规模将达到5.8亿美元,预计到2027年或将达到11.3亿美元。二、 必要性分析(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第三章 品牌保护与品牌管理一、 商标的属性与品牌注册(一)商标与品牌关系的基本辨识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两者既有联
14、系,又有区别。有时,两个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时却不能混淆使用。客观地说,品牌有别于商标。品牌与商标都是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种类、不同品质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尽管如此,品牌并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品牌是市场概念,是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通行的牌子,它强调与产品及其相关的质量、服务等之间的关系。品牌实质上是品牌运营者对顾客在产品特征、服务和利益等方面的承诺。而商标属于法律范畴,是法律概念。它是经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从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企业品牌注册成商标,即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显然,商标是品牌的法律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商标无论其是否标在产
15、品上被使用,也不管商标所标定的产品是否有市场,只要采用成本法对其评估,它就必然有商标价值;而品牌则不同,品牌的价值是其使用中通过品牌标定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表现来进行评估的。(二)商标的法律属性商标权是指品牌注册申请人对经过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禁用权、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等,其中独占使用权是基本的核心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从独占使用权中派生或延伸出来的,因此,商标权常被称为商标专用权。这种经核准的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未经许可的企业不得使用。因此,企业欲使自己的产品品牌长久延续,必须通过国家许可的方式获得商标专用权,以求得法律的保护。
16、任何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都不得使用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所谓商标侵权就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某商标雷同或近似的品牌,可能引起欺骗、混淆或讹误,损害原商标声誉的行为。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七种表现: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第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第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
17、注册商标标识的;第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第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品牌注册品牌注册是指品牌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转化为商标,并独立享有其商标使用权,故也称商标注册。国际上对商标权的认定,有两个并行的原则,即“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当然,在具体的商标权认定实践中,还有对以上两种原则主次搭配、混合使用的“使用优先辅以注册优先”和“注册优先辅以使用优先”两种原则。(1)注册在先。注册在先是指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企业。在
18、这种商标权认定原则下,某一品牌不管谁先使用,法律只保护依法首先申请注册该品牌并获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德国、俄罗斯、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的商标权的认定即坚持这种注册在先的原则。在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2)使用在先。使用在先(或优先)是指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该品牌的首先使用者。在品牌使用(必须是实际使用,而非象征性使用)所达到的地区,法律对其品牌或商标予以保护。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即
19、是采用这种原则对商标专用权进行认定。我国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3)禁止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
20、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显然,这增强了已使用但未注册商标(品牌)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地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二、 驰名商标及其认定驰名商标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法律上的概念。驰名商标起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现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认同。我国也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我国于1996年8月14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并实施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6月1日起施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8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一)驰名商标的含义驰名商标虽为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所公认,但什么是驰名
21、商标却未形成一致的概念,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各国赋予驰名商标的法律含义和保护措施也不尽相同。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第2条给驰名商标下了个定义,即“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这表明,在我国,驰名商标必须是商标,而且应是在中国范围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这里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二)驰名商标的法律效力与一般的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注册人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
22、,甚至有权禁止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具体地说,扩大品牌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该第三款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45条)。第二,驰名商标的专用权,不同于一般法律意义的有严格的地域性的商标专用权,而是超越本国范围、在保护工业产权巴
23、黎公约成员国范围内得到保护的商标权,即驰名商标的注册权超越优先申请原则。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即使驰名商标未注册,也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的专用权跨越国界。第三,在与企业名称冲突时,驰名商标有更多的保护。由于企业名称注册是区域性登记,商标注册是全国性登记,两种注册制度的差异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当企业名称与商标发生冲突时,保护的对象包括所有的注册商标权利人以及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依据商标法第58条,“将他人注册商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抗菌 灭菌 洗衣机 公司 品牌 保护 管理 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