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三).doc
《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三).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方式网上备案 二、备案范围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四、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
2、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管辖分工 支队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021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5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申报 建设 工程 竣工 验收 消防 备案 办事 指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