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与手机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及告家长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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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与手机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及告家长书关于落实 “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
2、内容,坚持育人方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深化育人方式改革,解决广大家长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聚焦“五个强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学习生活方式,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学生作业的源头管理,形成布置作业的区域规范要求。二是强化学生睡眠的综合管理,试点一年级午间休息管理,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睡眠习惯。三是强化学生手机的进校园管理,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五是加强学
3、生体质健康的过程管理,提高学生体育和健康素养。三、工作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评价导向原则。准确把握“五项管理”核心要义,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导向引导学校可持续发展,以评价改革撬动区域学生健康发展指数的提升。 2.坚持统整性和协同性原则。坚持“五育并举”,系统、整合推进“五项管理”。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明晰职责分工,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理清责任链条和责任主体,从学校管理、家庭指导、教育督导、社会协同等方面入手,协同推进,做到全覆盖、齐步走、抓督察、常态化,推进“五项管理”全部落地,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
4、成效。 3.坚持科学性和专业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五项管理”的专业性和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指导学生、家长、学校做好“五项管理”相关工作。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提高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重点内容 (一)加强作业管理 1.加强管理措施。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作业来源、科学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统筹作业总量、有效评改反馈等全过程管理。基于课程标准,进一步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性设计。 2.严控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三四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小学书面作业基
5、本不出校,可以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初中作业难题基本不回家,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 90 分钟,学校要加强个性化辅导,难题尽量在学校完成;高中作业控制总量。全学段严格落实 20:30 后学生作业、学习不接触电子屏幕。 3.开展作业研究。开展教考关系背景下的学校作业体系建构与实施研究,坚持“教什么、练什么、考什么”,努力实现“不教、不练、不考”。基于课程标准及其他有关课程指导意见,科学设计符合新时代育人要求、体现学校特点、适合学生实际的作业,凸显德育实效、促进思维发展、提升体质健康、强化美育熏陶、培养劳动习惯。 4.探索建立作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家长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对超过就寝时
6、间仍未能完成的作业,允许学生隔天补交,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针对性的帮助和辅导,必要时可以调整作业的内容和作业量,避免学生回家后因作业时间过长而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5.明确作业管理底线“六个不得”:严格作业报备制度,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 APP 布置作业;严格把控作业来源,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严格规范作业内容,教师要提前试做拟布置的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或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不得超负荷布置作业;严格规范作业批改,教师应当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7、,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格规范作业反馈,不得使用侮辱、嘲讽言词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1.明确学生睡眠要求。要实现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 9 小时,高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 8 小时,养成良好健康睡眠习惯,倡导形成中小学生科学的学习与生活方式。 2.规范学校课时管理。严格执行上海市课程计划和作息时间的规定。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倡导中小学校将
8、午休时间排进课表,午休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具体形式可以由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实施。 3.开展作息宣传指导。通过中小学家长学校、全员导师制试点等工作,开展学生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倡导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00。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寝室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指导家长提升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睡眠习惯的意识和能力,赋能家长学会处理孩子电子产品和网络使用等问题,引导家长为学生健康睡眠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切实发挥社区街道在中小学生健康睡眠宣传普及中的
9、重要作用,在社区街道广泛开展“关注学生睡眠促进健康成长”的宣传活动。 4.探索实施学生午睡管理。在小学探索实施一年级学生午睡管理工作,精准排摸其余年级有午睡需求的学生,因地制宜创造午睡条件,推进学校空间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优化教室布局、利用图书馆、小剧场、专用教室、体育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午睡垫、午睡枕等设施,创设学生午休条件。利用午间校园广播播放舒缓音乐,营造校园午休氛围。 5.实施睡眠监测与干预。建立区校两级睡眠监测机制,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睡眠监测,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睡眠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形成针对性举措。深化医教结合,针对长期失眠、
10、睡眠质量不良、存在睡眠障碍的学生,提供个性化诊断评估和睡眠指导;对于个别存在严重睡眠障碍的学生,在征得学生和家长同意前提下,可转介至相关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 6.构建中小学睡眠管理协同体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采用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纳入信用评价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培训机构晚间授课、作业布置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且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或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加强推进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每日 22:00 到次日 8:00 不得为未成
11、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三)加强手机管理 1.实施分类管理。小学生手机不准带进校园。中学生(含初中和高中)手机不准在校内使用,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寄宿制学校中学生手机有限使用,教学期间不得使用手机,适度使用手机,但不得沉迷网络和游戏,不得过度使用影响视力,不得影响晚间睡眠。 2.细化管理措施。学校要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
12、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4.形成育人合力。学校要加强教职工培训。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
13、。 (四)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本方案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党政要齐抓共管,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区行政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指导、管理和督查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对于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
14、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学校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
15、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3.严格管理进校园课外读物途径,规范进校园渠道。学校要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有相关推荐组室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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