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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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xx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推进省级乃至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按照对接xx、策应沿江、辐射周边的总
2、体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建设、转型跨越发展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守住生态底线,补齐生态短板,深入推进全域生态化、新型工业化、全域旅游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化、民生普及化,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1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二)年度目标。 2021年,xx口水库何家湾、坝上中、江北大桥和蔡湾等9处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类标准(总氮除外),主要支流浪
3、河、xx沈湾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类标准,官山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1.9%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8微克/立方米(μg/m3)。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2021年,xx口水库何家湾、坝上中、江北大桥和蔡湾等9处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类标准(总氮除外),主要支流浪河、xx沈湾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类标准,官山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3.6%以上,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
4、国家二级标准以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5μg/m3。 202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xx年分别下降12%、12%、15%、18%和10%以上。xx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类标准(总氮除外),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达到100%,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2μg/m3。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水污染防治攻
5、坚战。 1.突出问题。官山河和浪河水质波动,存在超标风险;xx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及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建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主、支、次线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长效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市第一水厂、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彻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不完备;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综合整治成效不突出。 2.工作目标。到2021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全面完成省、xx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3.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6、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21年底前,完成xx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并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2021年底前,完成环评工作。工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应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及医药化工等涉水企业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确保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各镇)。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建设,2021年底前,全市14座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同
7、时,完成进水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镇)。 (3)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将城镇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纳入统一规划,重点对污水截流和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实施改造,清理疏通堵塞的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强支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对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建立污水管网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设施,及时采取清淤、维修、更换等措施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启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行维护城市污水管网,降低污水管网漏损率。到2
8、021年,城区、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7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相关镇)。 (4)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按照集散结合、适度集中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处置方式,形成规模效益。乡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原则上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建立污泥转移处置联单和台账管理制度,实行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21年至2021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80%、85%和9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9、、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 (5)推进地下油罐改造。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地下油罐防渗漏改造任务。对未按期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市环保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市安监部门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市商务部门要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通过年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镇)。 (6)加强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实施xx口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xx—2021年),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建设任务。成立具有专业资质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防污
10、染清理企业,及时清理水上漂浮物。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按照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在2021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工作,经改造后仍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淘汰。加快推进各港口码头配备船舶垃圾接收船,船舶安装含油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确保2021年、2021年分别完成50%、75%的建设任务,2021年全部建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7)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全市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2021年起,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11、。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卫计局、市住建局,相关镇)。 (8)加快推进流域环境治理。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采取一河一湖一策的办法,推动全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2021年底前完成官山河、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安乐河、沙沟河和苏家河等城市内河生态修复工程,消除全部黑臭水体;重点推进泗河、大柏河和牛家河等乡镇入库河流环境整治,确保全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目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办、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12、、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镇)。 (9)严格水环境和水生态监管。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区域,限制其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到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2亿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xx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各镇)。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
13、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对使用时间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1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15%以上。到2021年,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要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级及以上标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 1.突出问题。环境空气质量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扬尘、机动车等污染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全市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
14、烟油污染、露天焚烧等现象仍比较普遍。 2.工作目标。到2021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相比xx年分别下降15%、18%、10%。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2μg/m3,臭氧(o3)和二氧化氮(no2)恶化趋势有所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 3.具体措施。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高耗煤行业准入,到2021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1.5万吨标煤以内,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下降到13%以下。2021年底前,制定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
15、案,取缔小型型煤加工企业。加快lng、cng等应急储备站建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率达到上级制定的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 (2)重拳治理工业废气。重点围绕电石、电解铝、碳素碳化硅、水泥等重点行业,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完善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以及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各镇)。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防止已查处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加强对用煤大
16、户的执法检查,督促其落实煤堆、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密闭或覆盖管理。梳理全市在用锅炉使用情况,对煤改天然气、煤改生物质等锅炉进行建档登记,加强监管,原则上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逐步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2021年8月底前,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加快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
17、广电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各镇)。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调查,加大电石、电解铝、碳素碳化硅、建材和铸造等行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生产企业必须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开展城市工业企业堆场调查,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重点包括:有色金属熔炼加工、化工、铸造、耐火材料企业,砖瓦窑、水泥粉磨站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
18、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排查整治。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管理台账,明确年度清理整顿任务,实施分类分期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并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和升级改造类的,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各镇)。 (3)重拳治理移动源污染。结合智慧交通建设,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系统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铁路、公路等公共交通服务。加快市政工程
19、项目施工和重点道路建设,优化畅通城市交通网络,改善城市微循环,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怠速污染排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推广清洁能源公共交通。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xx口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布局与建设。应用推广lng、油气混合动力、油电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道路客运车辆、环保型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提高城市公交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加强机动车船排气
20、监管和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全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管理,严厉查处环保定期检验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底前,实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信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信息数据共享运用。加强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积极淘汰老旧船舶,鼓励现有船舶实施lng动力改造。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产局)。 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强化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和农用三轮车源头管控,建立机动车尾气执法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严查尾气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重点打击柴油货车和农用三轮
21、车以次充好、破坏或闲置排放后处理装置、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报警失灵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镇)。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船舶、矿山钻探设备、建筑和水利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调查摸底,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清单和污染物排放清单。2021年底前,研究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区域内禁止使用国及以下标准(2021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结合实际调整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标准范围(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 推进老旧车淘汰。全面排查
22、全市老旧车情况,制定xx口市2021—2021年老旧车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中心城区老旧车禁、限行和资金补贴政策,推进老旧车淘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加强油品监督管理。制定油品年度抽检计划,定期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违规加油站(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要求和船舶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普通柴油的规定(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 (4)重拳治理各类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按照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23、8个100%要求,做到封闭围挡规范,主要路面硬化处理,进出车辆冲洗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辆密闭运输、严禁遗撒,特殊作业时喷淋洒水,裸露地块或暂不开发土地实施绿化或临时覆盖,施工现场主要路面及施工出入口路段冲洗保洁,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规范处置。加强重点施工单位信息化管理,逐步实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第三方巡查,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各镇)。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主、次干道洗路作业,加大人行道及背街小巷冲洗保洁力度,力争在2021年
24、底前,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严查煤炭、垃圾、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辆的净车出入、密闭运输以及沿路遗撒等问题。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实现动态跟踪监管(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单位:各镇)。 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全面梳理全市裸露山体现状,采取生态修复或临时覆盖等方式,加快裸露山体治理工作进度。优化城市绿地布局,以公路、工业园区、建设工地等为重点,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到2021年,城区无100平方米以上的裸露山体,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城区各办事处)。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1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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