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木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天津市木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木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JF-2008-041 合同编号:天津市木材买卖合同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木材统一送货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木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所购木材基本情况 单位:品种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树材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收货单位到 站时间数量地点方式路局车站专用线送货自提1234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验收:对于木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日内
2、,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验收标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1.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2.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卖方违约责任:1、木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二)买方违约责任:1、买方
3、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买方(章): 卖方(章):住所: 住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E-Mail: E-Mail: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 木材 买卖合同 示范 文本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