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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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行政法学重点自考文依据,;不得实行任何违反法律法律优先原就: 受现行法律的约束,题型:单项挑选题30*1+多项挑选题5*2+名词说明 5*3+简答题的措施;包括:法律优先行政;行政不得违法;3*5+ 论述题 1*10+ 案例分析题2*10 10. 行政合理性原就:行政法治原就;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1. 行政 :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治理和调控;2. 行政权: 赐予或认可、 执行法律标准、 实施行政治理活动的适度、合乎理性; 5 个具体内容: 立法目的;正值考虑,不得考虑 不相关因素;公平适用法律标准,不得对相同事实赐予不同对待;权益,
2、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自然规律;社会公德3 功能 :3 特点:强制性弱化;单方性 缩小范畴; 优益性 限制;5 个子原就包括:3. 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行政公开原就:内容公开;过程公开;信息公开;的法律标准和原就的总称;腐败;保证知情权;加强合作;4 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性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4 特殊渊源: 法律说明; 国际条约、 惯例; 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行政公平原就: 实体公平徇私情、存偏见、武断专横和 程序公平法官、接触、听取看法比例原就: 实行某项措施时, 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和个软法标准;人或组
3、织合法权益的保证,假设为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可能实行特点: 2 形式上 +3 内容上 :内容;效力位阶变动;交错;行政法的 2 作用:标准行政权、 促进行政治理和服务有效实施;对个人或组织利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 小的范畴和限度之内,保持二者之间适度的比例;爱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用信任爱护原就: 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行政行为4. 行政法关系: 经行政法调整之后、 具备了权益义务内容的行的正值信任应当予以合理爱护,以使其免受不行估计的不利后果;政治理关系;敬重和保证人权5. 行政法律关系的5 特点:行政主体 ; 公平但非对称性; 权益义11. 行政主体: 享有国家行
4、政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政权,并务一般是法定的; 实体上的权益义务是重合的; 争议司法解决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12. 行政职权: 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治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6.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过程中, 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标准调整13. 行政优益权: 行政职权具有优先性,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的各种关系; 3 特点: 多重的、 复杂的法律关系; 行政诉讼法律关时,依法享有肯定的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系 ; 主体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称性;行政优先权 :国家为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很多职务上的优先7. 监督行政法
5、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3联系与 3区分位置、条件;即权益在同一领域或者同一范畴内相遇时,具有优先行使 和实现的效力;包括行政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帮助权,行政行 为的推定有效公定力主体、客体基础产生的, 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没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相互影响;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受益权: 享受国家所供应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的产生、变更与毁灭;14. 行政职责 :行使国家所赐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治理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非对活动的过程中, 所必需承担的法定义务; 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务、等性是倒置的;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循法定程序;1
6、5. 行政权限 :法律标准所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所不能逾 越的范畴或者界限;8.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次于宪法的 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位置;3 表达: 调整对象 ; 与宪法的关系;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16.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据其统治意志,依据规定设立的,依9. 行政合法性原就: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需依据法律,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以及相应的社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 具体内容: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治理、指挥和监督的国家机关;法律保留原就: 作出必需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需有法律的明国家行政机关的6 特点 :高度政治性和权威性;
7、执行性和法律全国高等训练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复习重点1 / 7第 1 页,共 7 页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从属性;相对独立性;适应性和制造性;统一性和层次性;社会 或其他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抽象行政行为 :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治理对象,制定具有普17. 行政授权: 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 遍约束力的标准性文件的行为;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 法规规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治理过程中, 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实行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 将某
8、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 具体措施的行为,内容和结果将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羁束行政行为: 其范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18. 行政托付: 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托付给其他组 具体、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织的法律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对行为目的、 行为范畴等作原就性规定,行政授权和行政托付的 3 区分:前提、方式、后果 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挑选、19. 公务员: 履行公职、纳入编制、财政负担工作人员;打算的行政行为;公务员法律关系:一般公民经过肯定的法定程序成为公务员,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据法律
9、赐予的职权,无须相对人的请基于其所担任的职务而与国家之间构成的权益义务关系;求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 5 途径: 考;选;委;聘;调任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须有相对人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 5 途径: 晋升;降职;沟通:调任、转 授益行政行为: 设定权益或免除义务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任、挂职锤炼;撤职;领导成员的辞职与引咎辞职 嘉奖、给付;20. 公务员的 8 权益: 工作条件保证权, 身份保证权, 劳动酬劳 不利行政行为:设定义务或限制、剥夺其权益的行政行为;和享受福利、 保险待遇的权益; 参与培训; 提出批判和建议;提出 行政征收、惩罚、强制申
10、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单方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征得相对人同21. 公务员的义务 9 种类: 宪法和法律; 权限和程序仔细履行职 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服务, 接受人民监督; 爱护国家的 双方行政行为 :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务目的,与相对人协商达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尽责,听从和执行命令;国家 隐秘和工作隐秘;纪律,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平廉洁、公平正成一样而成立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法定的形式或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生效;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非要式行政行为: 不需肯定方式和程序,无论实行何种形式22. 公务员的
11、4 责任: 接受处分, 引咎辞职,行政赔偿责任,刑都可以成立的行政行为;事责任;作为行政行为:以积极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23. 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标准性文件等行为;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义 务的行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24. 行政行为 :实施行政治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6 特点 :公共服务性;自为的行为 :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自己作出的行从属法律性;裁
12、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政行为;授权的行为 :由法律等标准性文件授权给非行政机关性质的 组织从事行政治理活动而实施的行政行为;托付的行为 :由行政机关托付其他行政机关或非行政机关组 织或公民个人从事行政治理活动而实施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4 内容: 赐予权益或科以义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变更法律位置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位置行政行为的4 效力:公定力是否合法;确定力 随便变更或撤销;拘谨力 约束效力;执行力 ;内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组织治理过程中,只对行政组织内25. 行政行为的4 成立要件:主体 ;主观: 意思表示; 客观: 行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为; 功能: 导致行政法
13、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毁灭;外部行政行为 :对社会实施行政治理活动,针对公民、 法人行政行为的生效4 规章 :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公告生效;附2 / 7第 2 页,共 7 页全国高等训练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复习重点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条件生效行政立法的6 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打算,签署与公布,备26. 行政行为的合法4 要件案B.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机关合法、人员合法、托付合法权限范畴: 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地域管辖权, 时间管辖权,其他标准性文件: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手段上
14、,条件上,托付权限的限制;内容 5 要求: 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幅度、范畴;内容明确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打算、命令及行政措施等;具体;内容适当;公平、合理;32. 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1) 行政给付: 年老、疾病或丢失劳动才能等情形或其他27. 行政行为无效: 因行为明显、 重大违法所致, 行为自始至终 特殊情形下,依照等规定,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5不产生法律效力; 5 条件:违法情形; 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职权;特点:受胁迫;实施将导致犯罪;没有可能实施的 具体行政行为; 对象;申请并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内容;28. 行
15、政行为无效的 4 法律结果: 不受该行为拘谨, 不履行确定 羁束行政行为;的任何义务, 对此种不履行不承担法律责任;可在任何时候恳求有 行政给付的 4 形式: 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 福利金;自然灾难救济金及救济物质行政行为无效;财物均应返仍相对人;(2)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29. 行政行为撤销: 是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依据行政行 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6 特点:为违法、 不当的不怜悯形, 撤销可使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即失去 特定主体;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授益性行
16、政行为;打算具效力,也可使行政行为的效力仅自撤销之日起终止;2 条件:有多样性;要式行政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法要件缺损; 合法的行政行为三要件:主体、内容、程序(3) 行政嘉奖: 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合法;行政行为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即可被撤销;单位和个人,赐予物质或精神勉励的具体行政行为;5 特点: 实不适当; 相应行为具有不合理、不公平、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和善风俗习惯情形;施主体;目的;对象非常广泛;内容;性质无强制执行;4 构成要件: 嘉奖条件和标准;形式;权限;程序30. 行政行为废止的3 条件行政嘉奖的7 形式:发给奖金或奖品; 通报夸奖;
17、通令嘉奖;依据的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地区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已完成原定目标、任务,没有连续存在的必要;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级;晋职(4) 行政确认: 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位置、法律31. 抽象行政行为 / 普遍行政行为:国家行政 机关针对不特定的 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赐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人或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章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3 特点: 要式;羁束;外在表现形式;(1)3 特点: 对象;效力;准立法性 主要的 5 种形式: 确定;认可; 证明; 登记; 鉴证;行政鉴定;(2)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 3 要件: 争论打算;首长签署;(5) 行政
18、裁决: 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公平主体之间行公开公布;发生的、与行政治理活动亲密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3)分类 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 特点: 主体裁决者 ;A. 行政立法: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性质: 行政立法的主体;调整对象;根本目的;对象;启动;法律权威性;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3 种类 :损害赔偿裁决;权属纠纷裁决;侵权纠纷裁决;33. 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立法性质: 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创制( 1)行政征收: 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法律标准的活动; 属于法的范畴, 具有法的
19、基本特点, 即普遍性、标准性和强制性;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调剂经济活动的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有法 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肯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立法的3 原就: 依法;民主;科学立法原就00261复习重点具体行政行为; 3 特点: 法定性、强制性、无偿性;第 3 页,共 7 页全国高等训练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课程代码:3 / 7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公用征收: 行政主体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 的程序并在赐予相应补偿的情形下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行政机关为了爱护稳固,依照法定职权,对违
20、法行为人的财产或 人身自由实行紧急措施予以限制的行政行为;权益的一种行政行为;4 区分: 有偿性;固定性与征收;程序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主体为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严格性;前提条件;行政征用 :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 征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他行政标准性文件以及行政主体本身作出的行政打算所确定的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的实现,实行肯定的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 相应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其他法定方式使相应义务得3 区分:法律后果财产全部权;行为标的;补偿性;以实现;(2)行政命令: 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 为” 或“ 不 间接强制执行措施: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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