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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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本工程建筑智能化要求较高。智能化系统的可靠性在工程实体后期运行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监理必须制定完善的控制措施,确保安装质量和功能达到规范要求。一、工程建设监理依据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2、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3、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变更。4、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 建设部强制性标准条文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2、01-41-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
3、0462-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北京市住宅区与住宅楼房电信设施设计技术规定 DBJ01-601-99 北京市住宅区与住宅建筑有线广播电视设施设计规定 DBJ01-606-2000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4、50348-200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883-2012 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20:2007 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J/T01-26-2003第7分册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363-2006 国家标准图集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与施工图集09X700(上)、(下) 建筑电气通用图集09BD系列本项目监理规划二、监理范围及目标(一)监理范围通信网络结构综合布线系统、闭
5、路电视监控系统、卫星电视系统、门禁系统、车库管理系统、会议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电力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火灾漏电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招标图纸包含的所有智能建筑施工内容。(二)监理目标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力争使智能建筑工程达到合同目标。三、监理工作流程参与设计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工程物资检验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子系统验收参加系统联合试运转参加第三方检测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参加系统竣工验收监理资料归档编写专业监理工作总结四、工程
6、质量控制原则(一)工程质量控制原则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设备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5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二)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1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承包单位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与本智能建筑工程规模相适应。并审查承包单位
7、的质量保证体系、持证上岗人员的岗位证书(包括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操作人员工种证书等)。2参与设计交底,了解建设单位对智能建筑工程的要求,设计的主导思想,使用的设计规范,智能建筑设计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施工的要求。承包单位应认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将影响工程质量、与其他专业图纸矛盾之处,尽可能提早发现。将审查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设计交底后,承包单位应综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方意见后及时整理、汇总设计交底记录,并经各方会签,作为施工依据。3施工方案审批。承包单位在开工前10天,根据工程总体方案、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写智能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1-3,并经
8、承包单位内部审核、批准后,报送监理审批。监理重点审查其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内容是否具针对性。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要求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记录,并将技术交底记录表C2-1报送监理备案。4智能建筑工程所用电气管材、线盒、线槽、线缆必须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国家认可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属于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相应的认证证书。5智能建筑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经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取得相检测报告。属于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相应的认证证书。6
9、设备的型号、规格、外观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7进口设备、材料,应提供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原产地证明等文件,属于商检范围的还应提供商检证明。8在智能建筑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必须有省部级相应的鉴定资料,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跟踪,及时反馈有关的信息。9测试用仪器、仪表等应满足连续施工或阶段性施工要求。仪器、仪表标志应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设计或降低标准。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现图纸错、漏、碰或按图施工困难,要及时报告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商定处理意见并办理工程变更洽商记录表C2-4后方可
10、继续施工。2承包单位必须健全内部质量检查制度,必须坚持“三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3核查工程预检。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监理核查。监理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内容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4隐蔽工程项目,如管路、盒、箱等,凡敷设在现浇砼楼板、墙板、吊顶等部位的部分,应按照图纸、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承包单位经检查合格后必须办理隐检手续,向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5监理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问题可口头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签发监理通知表B1,监理通知的内容承包单位应及时处理,并用监理通知回复单表C1-14
11、书面回复整改情况。6凡是需要监理核查、验收的工作,如材料、设备复验,核查工程预检,验收隐蔽工程,系统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必须在检验前24小时内以报验形式通知监理单位。施工核查、验收是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包单位的施工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必须到场并携带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检验工具。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分项工程或进场物资,承包单位应及时处理,监理将视现场具体情况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3。不合格物资应清退出场,不合格的工序、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整改,整改后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7安装工程开始前,应对安装部位环境、材料、部件、设备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整洁,并符合施工现场环
12、境管理要求五、综合布线系统控制内容(一)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前应按GB50312-2007第二章的要求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行环境检查。如不能满足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完善。(二)综合布线系统所用管、线槽的安装应按GB50303-2015和GB50312第5.2节的规定进行验收。(三)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封存的产品或订货合同相符。电缆敷设前应进行链路或信道的电气性能及缆线长度的抽验,并做好测试记录。光缆外包装或光缆护套有损伤,应对该盘光缆进行光纤性能指标测试,合格后才能使用。(四)缆线敷设的主要要求:1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桥架内缆线垂
13、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进行固定;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隔510m处进行固定。2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标明编号。3缆线应留有余量以适应终接、检测。4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8倍;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0倍,在施工过程中的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5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的最小净距符合GB50312-2007表5.1.1-1的规定;综合布线电缆与其它机房的最下净距符合
14、表5.1.1-2的规定;综合布线缆线及管线与其它管线的间距符合表5.1.1-3的规定;6屏蔽电缆的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7光缆在桥架敞开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五)设备安装的主要要求:1机柜等设备不能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按设备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等设备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应与活动地板高度相同。 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垂直度不应大于3mm。如有抗震要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固定。2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预留800mm空间,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600mm。3各类配线部件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4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管、线槽、桥
15、架均应可靠接地。(六)缆线终接的主要要求:1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2对绞电缆终接时,对绞电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不应大于13,对绞电缆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3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按照选用的T568A或T568BL连接图方式对准线号、线位色标连接。4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连接器件终接处屏蔽罩应通过紧固器件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紧固连接器件屏蔽罩360圆周可靠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5光纤与连接器件连接宜采用尾纤熔接或预端接方式。光纤终接与接续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6各类跳线缆线和连接器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
16、误,标志齐全。(七)工程电气测试综合布线工程电气测试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1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1)3类和5类布线系统按照基本链路和信道进行测试,5e类和6类系统按照永久链路和信道进行测试。(2)测试应包括以下内容:A.接线图的测试;B.3类和5类:近端串音、衰减;C.5e类、6类、7类:回波损耗(RL)、插入损耗(IL)、近端串音(NEXT)、近端串音功率和(PS NEXT)、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衰减串音比(ACR)、ACR功率和(PS ACR)、线对与线对之间等电平远端串音(ELFEXT)、等电平远端串音功率和(PS ELFEXT)、直流(d.c.)环路电阻、传播时延、
17、传播时延偏差。(3)所有电缆的链路和信道测试应符合GB50312-2007附录B的要求。测试结果应有记录。2.光纤系统性能测试(1)测试应包括以下内容:A.光纤的连通性,必要时进行插入损耗和长度测试。B.光纤链路的衰减(包括光纤、连接器件和熔接点);光跳线的衰减;整个光纤信道的衰减。(2)所有光纤的链路和信道测试应符合GB50312-2007附录C的要求。测试结果应有记录。(八)管理系统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点等设施应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所有标签应保持清晰、完整。管理系统应符合GB50312-2007附录D的要求。六、安全防范系统控制内容(一)线缆敷设1.
18、纳入综合布线的电缆线缆敷设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的有关规定。2非综合布线系统的线缆敷设时,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线缆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线缆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二)光缆敷设1敷设光缆前,应检查光纤有无断点、压痕等损伤,其衰减值应符合设计要求。2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径的20倍。3光缆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用光功率计或其他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最小。接续后应做接续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4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做永久性标志。5光缆敷设完毕时,需测量通道
19、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仪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三)设备安装1探测器安装(1)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并应按照所选产品的特性、警戒范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确定设备的安装点位置和高度。(2)室内被动红外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A.壁挂式被动红外探测器应安装在与可能入侵方向成90角的方位,高度2.2m左右,并视防范具体情况确定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B.吸顶式被动红外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重点防范部位上方附近的天花板上,必须水平安装。C.楼道式被动红外探测器,必须安装在楼道端,视场正对楼道走向,高度2.2m左右。D.被动红外探测器一定要安装牢固,不允许安装在暖气片、电加热器、火炉等
20、热源正上方;不准正对空调机、换气扇等物体;不准正对防范区内运动和可能运动的物体。防止光线直射探测器,探测器正前方不准有遮挡物。(3)主动红外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A.安装牢固,发射机与接收机对准,使探测效果最佳。B.发射机与接收机之间不能有可能遮挡物。如:风吹树摇的遮挡等。C.利用反射镜辅助警戒时,警戒距离较对射时警戒距离要缩短。D.安装过程中注意保护透镜,如有灰尘可用镜头纸擦干净。(4)微波-被动红外双技术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A.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双技术探测器应安装在与可能入侵方向成45角的方位(如受条件限制应优先考虑被动红外单元的探测灵敏度),高度2.2m左右,并视防范具体
21、情况确定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B.吸顶式微波-被动红外双技术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重点防范部位上方附近的天花板上,必须水平安装。C.楼道式微波-被动红外双技术探测器,必须安装在楼道端,视场正对楼道走向,高度2.2m左右。D.探测器正前方不准有遮挡物和可能遮挡物。(5)声控-振动双技术玻璃破碎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A.探测器必须牢固地安装在玻璃附近的墙壁上或天花板上。B.不能安装在被保护玻璃上方的窗帘盒上方。C.安装后应用玻璃破碎仿真器精心调节灵敏度。(6)磁开关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条件:A.磁开关探测器应牢固地安装在被警戒的门、窗上,距门窗拉手边的距离不大于150mm。B.舌簧管安装在固定的
22、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活动门、窗上,两者对准,间距在0.5cm左右。C.安装磁开关探测器(特别是暗装式磁开关)时,要避免猛烈冲击,以防舌簧管破裂。(7)探测器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固。2.摄像机安装(1) 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室内距地不应低于2.5m;室外不宜低于3.5m。(2) 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安装应牢固,运转灵活。(3) 信号线和电源线应分别引入,外露部分用软管保护,并不影响云台的转动。(4) 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轿厢门上方的左侧或右侧,其安装方位应能有效监视电梯箱内人员。(5) 摄像机室外安装时,应采用防雨、防腐、防雷措施。
23、3云台、解码器安装(1) 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应无晃动,负荷安装的位置不应偏离回转中心。(2) 根据产品技术条件和系统设计要求,检查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是否满足要求。(3) 解码器(箱)宜安装在云台附近,如安装在吊顶内,必须留有检修口。4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1) 各类识读装置安装应平正、牢固,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 感应式读卡机在安装时应注意可感应范围,不得靠近高频、强磁场。门禁控制器与读卡器的间距不宜大于50米。5停车场管理设备安装(1) 读卡机与挡车器安装:安装应平正、牢固,不得倾斜;读卡机与挡车器的中心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室外安装时应考虑防水及防撞措施。(2) 感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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