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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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 案1总那么1.1编制目的L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那么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 2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2. 3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2. 4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2.5应急联动机制3事故分级3. 1特别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I级)3. 2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II级)3. 3较大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III级)3.4一般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IV级)4预警与预防机制4. 1信息监测和处理工作4. 2预防工作故预防工作。开展建设工程应急管理
2、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 建设易发事故的种类及分布情况;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 故原因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县级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4.3预警及措施根据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 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建设工程事故预警分为一般(IV级)、 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个等级。 即将发生建设工程事故时,应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和相关 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 .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发布预警公告,并根据 事态的开展和先期处置的效果,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
3、预警。3 .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转移 可能遭受损失的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4 .指令应急处置所需物资、机械设备、救援队伍等相关 保障部门进入应急状态。5 .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 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 .调集突发事故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需 要。105应急响应5. 1预案响应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的,立即响应本预案。5. 2先期处置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领导 下,由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 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
4、,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 抢险排险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5. 3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那么,建设工程重特 大质量平安事故发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 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县应 急管理局报告情况。5. 3. 1报告程序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 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 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县建 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5. 3. 2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
5、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4)事态控制情况;(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1)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监理单 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2)事故原因分析;(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4)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5. 3. 3相关记录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对组织、协调、保障应急 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6. 4响应程序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发生后,县建设工程质量 平安领导小组立即响
6、应应急预案,并做到:(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公安、消 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平安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应立 即响应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 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9.(2)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 响应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 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态势等有关情况向县政 府和上级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 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 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 要痕迹、物证。7.
7、5指挥和协调(1)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 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性,及时向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 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 小组进行决策,并宣布响应本预案。同时将事情况报告县政 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县政府协调的,报告时一并提出处 置建议。(2)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事发 相关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成 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县建设工程质量 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 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县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3)县
8、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和专 家工作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建设工程抢险、抢修 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4)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 室各成员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5)在应急处理中,抢险救援需跨地区调配应急物资、 救援力量的,由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集中统一、及 时调配。5. 6信息发布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建设工 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 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6. 7终止响应按照“谁响应、谁结束”的原那么,由相应的建设落工程 重特大质量平
9、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 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特殊情况下,由县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 宣布应急结束。6后期处置善后处理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灾情评估和受灾人员的补偿救助 等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 水源的卫生监督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预等技术支 持;组织实施突发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清还14 应急处置过程中所征用的物资和机械设备,并按照规定对已 消耗或造成损失的物资、机械设备进行赔偿或补偿。7. 2事故调查与总结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后,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 参与,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性 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
10、范和改进措施,对负有 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建设工程事故责任单位及 责任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总结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必要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7应急保障1资金保障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防护用 品所需资金以及应急处置、善后处置费用,由县建设工程质 量平安领导小组提出预算,经县财政局审核后通过财政渠道 列支。7. 2通信保障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联动系统,配备必 要的通信器材,确保联络畅通。7. 3装备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 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快速反响和防护装备、物资储藏等工 作。7. 4队伍保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好3支
11、应急救援基本力量。7. 4.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设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 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平安保障工作;对已建成的房屋和设 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 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平安保障工作。7. 4. 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 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有工程设施平安性鉴定,研究 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8. 4.3应急管理力量由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政 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 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 协调及信息交换
12、。7.5宣传、培训与演练7. 5. 1宣传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 有效形式,加强对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7. 5. 2培训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加强队伍、 事故预防和应急救助等的培训,广泛开展建设工程事故避 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应急救援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提 升应急处置能力。7. 5. 3演练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完善 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7.6奖励与责任县建设工程质量平安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 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 人按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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