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与安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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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与安置申请书 关于北京市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补偿回迁安置指导意见 长政发202150号 日期:2021-07-23 长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北京市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补偿回迁安 置 指导意见 为加快长阳城市化进程,落实镇域总体规划,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确保市级土地储备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参照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21666号)、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政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及其他文件的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
2、定本拆迁补偿回迁安置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市级土地储备项目涉及拆迁的单位及个人。 二、拆迁补偿及安置方式 本次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三、被拆迁人口的确定 被拆迁人口的认定截止时间以拆迁证办理批准日派出所登记户籍为准。协议拆迁项目以项目开始拆迁之日为准。 四、拆迁回迁原则 拆迁回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依法公正、阳光文明的原则。各村依据指导意见制定本村拆迁回迁安置实施方案。拆迁补偿标准不得超出指导意见的规定,各村具体实施拆迁回迁安置工作。各村拆迁回迁方案报镇政府审核。有关单位和个人须本着先拆迁腾地、后解决纠纷的原则,按时完成拆迁工作。 五、
3、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补偿 涉及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需提供农村土地经营权合同(或证书),按合同书签订期限给予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剩余年限一次性补偿,标准为每年1000元/亩。 六、地上物补偿 (一)地上附属物、青苗、农田基础设施等按评估机构作价给予补偿。 (二)对超标准密植的树木、苗圃等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202120号)、房山区关于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京房发202117号)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在发布公告后,抢栽抢种的树木、抢建的房屋、大棚、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七、国有土地房屋拆迁
4、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87号令)执行。 八、宅基地面积认定和补偿标准 (一)拆迁补偿中,宅基地及面积须经过合法批准。 (二)新、老宅基地认定。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1982年为限,以前为老宅基地,以后为新宅基地(下同)。老宅基地最高认定标准为0.4亩(267平方米),超过0.4亩部分按拆迁范围内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5予以补偿;新宅基地一律认定为0.3亩(200平方米)。 (三)一户多宅(含两宅),且又不符合申请两处宅基地条件的,拆迁时只补偿一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其他宅基地只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价款。 (四)在拆迁范围内长住的城镇居民户且独占一宅院并为
5、宅基地合法使用权人或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家庭成员(直系血缘及配偶)的,在拆迁前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政策已取得房屋的,不享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五)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住房的人员,但不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也不是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家庭成员(直系血缘及配偶),在拆迁范围村内又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不享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六)在拆迁范围内购买房屋,户口不在拆迁所在地或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享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七)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八)宅基地的认定方法。经村委会确认上报镇政府审核后,报相关部门审查。 九、宅基地困难补助 (一)在拆迁范围内的农村村民,同一宅院、同家庭成员(
6、直系血缘及配偶)中两个以上子女,同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又未实际取得宅基地的,给予宅基地困难补助。 (二)四世同堂且户口在同一宅院的给予宅基地困难补助。 (三)宅基地困难补助标准为十二万元。 十、房屋面积的认定和补偿标准 (一)正式房屋的标准: 1.柱高2米以上,建筑面积7平方米以上; 2.三面有独立墙,有正式门窗; 3.屋顶有保温层。 (二)宅基地上正式房屋面积的认定及标准: 1.老宅基地上的房屋,认定正式房屋标准为160平方米。 2.新宅基地上的房屋,认定正式房屋标准为120平方米。 3.认定正式房屋面积的重置成新价按照评估机构作价给予补偿;超出上述认定正式房屋面积的部分
7、,按重置成新价的60%补偿。 4.新老宅基地内不足上述正式房屋标准的,按上述标准补足,价格按该院房屋重置成新价均价确定。 十一、生产经营用房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助标准 (一)生产经营性用房(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果园用房、仓库、大棚、井房、养殖场用房和无营业执照的工厂等),需符合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政发202111号)规定的标准(即: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与有效营业执照上标明一致,具备经营条件且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拆迁时仍在经营的,另需提交拆迁之日起近半年的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原件)。 (二)利用宅基地上自有房屋进行合法经营的宅基地经营性用房,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7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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