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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局三年环境稽查工作报告 环保局三年环境稽查工作报告 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和三年稽查工作总结的通知(陕环函202135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三年专项稽查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了稽查工作的方法方式。现将20212021三年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的总结报告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发202141号)文件要求用三年时间对2021年以来环境监察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上级要求,我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
2、xx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榆政环发2021185号)并印发各县区环保局,对全市12个县区环保局分批次分年度进行专项稽查作了明确的安排部署,具体业务工作由支队承担。2021年初,市局向各县区环保局转发了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监察工作稽查管理办法(试行)(榆政环发2021167号)和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榆政环发202122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环保局结合辖区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按照xx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总体部署,2021年12月份支队执法人员对榆阳、神木、府谷、定边4县区;2021
3、年6月对横山、xx县、米脂、绥德8县区环保局上一年度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进行了稽查;2021年5月又对吴堡、清涧、子洲、靖边4县环保局2021年度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笔录、环境违法案件案卷以及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稽查。从稽查情况来看,12县区环保局对环境执法工作比较重视,按要求对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卷进行了整理,执法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由于县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文化程度不高等原因,仍存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程序及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不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未能完全落实,征收档案不规范,台账不齐全等问题。 (一)工业污染
4、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稽查情况3年来,共对12个县区73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案卷和6家一般污染源案卷进行了稽查。其中定边、xx县、绥德、清涧、子洲5县没有重点工业污染源;横山、米脂、吴堡3县各有一家国控企业,靖边有3家国控企业;榆阳、神木、府谷3县区国控企业较多。从现场稽查情况来看,各县环保局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笔录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笔录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没有向当事人表明身份的记录以及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记录;个别国控企业未能按照每月一次的要求进行检查,部分笔录为后补;个别笔录现场负责人不签字,记录人员也没有注明;笔录空白处没有注明“以下空白”或划有斜线,其他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没有在笔录上
5、签名. (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情况经过3年对12个县区环保局52份行政处罚案件的稽查,发现案件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立案审批表无立案号,立案理由表述不正确;二是案卷承办人、负责人无立案建议、无审批意见及签注日期;三是现场检查笔录对被询问人信息记录不全面,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和当事人的确认记录不全面;四是照片上未有拍摄人、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等信息记录;五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中当事人身份、地址等信息未记录;六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向当事人说明陈述申辩权利期限;七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名称、地址信息不全;八是行政处罚告知书时间与处罚决定书时间之间的间隔期限不符合规
6、定。九是结案审批表中立案基本信息、当事人基本信息和案件调查处理等基本信息表述不完整。 (三)排污收费工作稽查情况2021年,在全市经济形势整体下滑的大背景下,通过市、县(区)环境监察人员共同努力,截止8月底,全市征收排污费1.516亿元,同比增长9.1%,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市支队征收5301.3万;全市一般工业企业均由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开单。今年5月份,支队对吴堡、清涧、子州、靖边4个县区环保局2021年全年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进行了稽查;结合省厅安排,7月份,我们又对榆阳、神木、府谷3县区火电、焦化、水泥行业进行了专项稽查。从稽查情况看,各征收机构排污费收费工作逐渐程序化、规范化,征收档案
7、管理工作也日趋完善,基本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规定。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工作人员老化以及变动频繁,无专人进行负责,很难实现排污费按季征收,实际情况是不能及时按季征收;二是焦化行业和水泥行业鉴于目前排污环节较多,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部分不能进行有效监测,各县区环保局基本都采取污染源普查时的统计数据,与实际生产状况相比较缺项、漏项较多,导致部分企业排污费存在少征、漏征现象;三是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工作未能按时开展。由于部分县区排污费征收工作不能按季按时开展,导致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不能及时上报省级部门。还有部分县区小型企业、三产行业基数大,收
8、费数额小,不能做到按季征收,只能半年或一年征收一次排污费,导致小型企业、三产行业实际排污量与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报数据不符。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要求2021年5月底,我们按照稽查方案对全市12个县区环保局的执法案卷进行了稽查,发现各县区环境执法人员在环境监察过程中特别是在程序的规范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支队印发了xx市环境监察支队行政处罚案卷样本供各县区环保局参考。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每年稽查完毕后,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分别下达了稽查整改意见书。今年,支队把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案卷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县区环境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重点抓好取证的准
9、确性以及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行为的现场情况相关内容务必记录详实;案件调查报告的形式要完整,案由、调查过程、主要证据、调查结论、提出的处理建议等基本要素要齐全,条理要清楚,表述要准确,结构要严谨;归档顺序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归档。 四、对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经过市环保局三年来对全市12个县区特别是行政处罚案卷的稽查,各县区环保局对案卷证据的收集、案年处罚程序以及案卷的归档比原先要重视许多;但仅靠上级对下级的稽查不能解决更多问题。这几年榆林环境监察工作量大面广,市支队仅有的20多名执法人员每年2/3时间在企业跑,排污收费位居全省第一,行政罚款名列前茅,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这些都是支队下乡督查结果,但是我们的很多报表以及材料有时不能按时上报,直接影响稽查评分结果,所以市支队每年在全省范围考核名次不能排在前列。稽查考核中的部分内容是以文件考核文件,较形式化。同时,稽查与奖罚也不挂钩,起不到激励作用。 第 5 页 共 5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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