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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总结 一、抓好中心内部管理,打造优秀服务团队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窗口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效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专门制定了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通过员工互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并结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意识。实行了首问负责制,过错追问制,窗口ab岗制等各项制度,从而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让群众满意而归。 2.健全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街道各村、社区都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并配备了社保协理员,服务中心对社保协理员进行各项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各村、社区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配备齐全
2、,铺设了专用网线,使社保、劳动、就业的各项工作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基层。 二、扎实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任务 (一)社会保障; 1、完成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资格认定,城镇居民和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和社保卡办理、发放等工作。其中城镇养老保险退休资格认定共办理1688人,认证率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共完成1969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21%,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本月底结束,预计将有4500人会来办理。办理、发放社保卡13036张,完成考核指标的189%。 2、重点推进了社保扩面和提升本区户籍养老保险参保率工作。其中社保扩面中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扩面指标完成率
3、分别为212%、406%和432%不论是单项或综合都排在全区第一。提升本区户籍养老保险参保率工作作为今年社会保障年度考核的一票否决项目,在离考核结束日期只有一个月,考核指标新增359人只完成48%的情况下,我服务中心通过多方努力,特别是分管领导大力支持亲自到各村、社区指导工作,最终完成率达到128%。 3、目前正在开展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是今、明两年我公共服务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服务中心从11月18日起就实行提早上班,延迟下班,周末加班的工作制度,并规定不管是中午休息或下班时间,只要有老百姓办理此项业务的就必须办理完毕。截止12月13日已办理630人,完成区政府对
4、街道考核指标的60.5%。 (二)劳动就业; 1、重点办理了企业、个体工商户被征地人员各类社保补贴。共计办理企业442家次,个人2708人次,发放各类社保补贴近500万元。办理小额创业贷款15笔,发放贷款金额435万元。 2、对失业人员实行动态跟踪,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680人,年度走访率达到100%。 3、疏通街道就业渠道,开展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我中心会同工贸科于2月27日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举办一次企业现场招聘会,共有55家企业参加,提供岗位1000多个,被征地人员、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进场1000多人,初步达成意向200人。另外劳动就业窗口还为20名求职者开具职介信,发布
5、职介信息233条,完成20个公益性岗位开发,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三)劳动监察; 1、处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作为街道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我中心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86起、涉及人员93人,解决欠薪18万元;调解工伤31起,涉及人员31人,调解金额186万元。成功处理四起涉及260多人的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 2、完成辖区内525家企业的劳动保障书面年审和网上录入工作。 3、在“春暖行动”等各类劳动监察专项行动中检查企业170家。 4、中心劳动监察中队顺利通过xx市劳动监察支队关于xx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创建验收工作。 (四)民政、慈善; 1、完成申请公租房居民的经
6、济状况核对,对辖区内的低保户进行了实地重新核实,及时注销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0户。 2、民政、慈善救助。2021年春节共发放送温暖资金59.4万元。日常各类救助770人,发放救助金额172.4万。 3、完成了街道内“菲特”台风捐款以及下拨救灾款的发放工作,共募集捐款54500元,发放救助金20万,发放户数405户。 4、开展第十三次慈善一日捐工作共收到来自各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村社区包括企业留本冠名基金增益共计364.6万元。 2021年度工作思路: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2021年度我公共服务中心本着劳动保障服务“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村、社区”的目标,延伸
7、工作职能,优化服务形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基层平台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实现服务方式的多样化、便民化拓展,使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就近就地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现将主要两方面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优化基层服务体系 本着“服务到企、服务到村、服务到人”的工作目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就可办理相关手续,村企不出街道就可解决经办问题的目标。 1.经办服务。对现有的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类业务进行梳理,分期分批下放到服务室。基础性的数据录入业务逐步延伸至服务室,服务室业务由服务站复核。在经办工作中主动开展帮扶活动,提供“代填表格”、“代输电脑”、“代问政
8、策”等协办服务,指导、协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2.代办服务。逐步实行“代理制”服务。对需要到服务站办理的事项,服务室做好材料受理工作,核对材料的完整准确后,到服务站统一代办手续,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服务对象。对需要到区经办机构办理的事项,服务站做好材料受理工作,初审材料完整准确后,到区级经办机构统一代办手续,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服务对象。如遇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及时将原因告知服务对象,并负责后续的办理工作。 3.网上服务。大力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网上申报、网上登记、网上认定、网上年检等工作,减少业务环节,提高经办效率。对规模较小或个体企业等服务对象,服务
9、站开展计算机操作方面的集中培训、指导和代操作工作,逐步将网上服务普及到所有服务对象。 4.上门服务。对辖区内企业大力推行上门服务制度,调查类、调解类、年检类工作,积极倡导上门服务。对辖区困难人员开展“送岗位、送补贴、送保障”等个性化上门服务。对辖区内行动不便人员,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定期征询服务意见,给予全方位的上门帮扶。 (二)强化权益保障体系 以服务企业、保障权益为中心,本着“预防为先、调解为主、监察为本”的工作目标,构建起基层劳动纠纷预防、监管、处置体系,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切实规范用工管理。建立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就业状况动态管理台账,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
10、险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就业登记、劳动保障年检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劳动工时等用工行为。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劳动者诚信就业,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的用工管理。 2.完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基层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处置体系,强化服务站调解职能,夯实村(社区)调解基础,逐步建立企业调解组织,积极倡导以调解方式解决劳资矛盾。 3.提高监察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和网格化管理,形成“以网格为体系,以网络为依托”的用工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网格设置,健全网络信息,掌控辖区内潜在的劳资纠纷,及时上报不安全因素。提高对突发性劳资纠纷案件的防范、介
11、入、预判和处置能力,切实防范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2021年度工作目标: 随着社会发展的日益加快,企业、群众对政府办事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我服务中心作为街道的窗口单位,每日体现着街道的形象。建议街道从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实际出发,科学配置各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通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产生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从而形成合力。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的理念,把细小工作做实、使责任重心下移,落实好管理措施,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工作质量稳步提高。 第二篇: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
12、作职责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具有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等职责。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关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逐步将权力下放到服务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进居民诉求“一站式”解决。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下设综治维稳工作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城管卫生物业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民政综合事务服务站等机构。中心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
13、主任兼任,每个服务站成员为23人,站长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助理或委员兼任,成员为大学毕业生工作人员。 1.综治维稳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反映居民的诉求;受理、调解居民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做好重点信访人员和重要信访问题的预警、上报和稳控工作;登记社区实有人口信息,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熟悉社区服刑人员、精神病人和其他高危人群情况,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反邪教等工作;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检查和治理居民家庭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火灾等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协助社区居民申请法律援助
14、和法律咨询。 综治维稳工作站由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2.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搜集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受理、初审和申报工作,提供就业援助、职业介绍、培训推荐等服务;组织社区内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备案,及时调解劳资纠纷,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做好退休人员的社区管理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居民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的联审和呈报审核工作,建立困难居民救助档案。 劳动和社会
15、保障服务站由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3.城管卫生物业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时上报并配合纠正影响市容环境和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协助入户调查走访;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了解业主诉求,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对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使业主委员会职权;对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设施及时进行危险故障排查,对相关公用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了解群众合理诉求,集中受理共性问题并及时准确反映到相关部门处理。 城管卫生物业服务站由城管、房产、市政公用等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4.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开展计划生育、优
16、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采集、统计和上报社区人口信息;协助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胎生育登记、再生育证明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等有关手续;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5.民政综合事务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建立老龄人口基础数据档案,完善社区托老功能,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了解掌握社区残疾人信息,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和维权工作;管理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和社区互助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居民互助和志愿活动;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预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居民进行防灾减灾演练,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民政综合事务服务站由民政、老龄、
17、残联等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第三篇:街道公共事务科年度工作总结街道公共事务科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在科室全体同志努力下,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做了以下几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工作 主要围绕巩固市级卫生街道创建成果,提升美好家园建设,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和文明城市测评,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示范卫生应急街道和市卫生达标路创建等重要工作,认真安排,细致落实,针对环境卫生、四害消杀、健康教育、市容市貌等主要内容,开展了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抓好制度建设,以制度促进工作。年初我们对保洁公司考核制度进行了修改,对市政公司的考核进行了调研。考核坚持社区考
18、核和街道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和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了保洁质量。 2、完善组织网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区域内的村、社区、学校,企业以及相关单位的卫生组织网络进行调整。公共卫生联络员队伍,健康教育网络,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关心环卫工人,对市政公司和保洁公司高温期间继续工作的环卫工人进行慰问。 3、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执法集中整治工作。从年初开始,充分利用美好家园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及文明城市测评的有利时机,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我们制定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方案,整合事务科、城管、社区、市政公司、保洁公司、物业、食品监督以及公安力量,分阶段分重点,对主要道路
19、,主要区域以及死角进行整治,共集中开展整治15次,通过加强检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卫生保洁质量不断提高,卫生死角不断减少,市容市貌不断改善。到10月底共清理垃圾卫生死角100多处,共计350多吨,投入资金20多万元。创建市级街容达标路一条,从五矿路到联合大桥东,长约500米。我们对道路两旁的卫生保洁,绿化、市政设施以及影响市容美化的乱摆乱放现象都做了大量的工作。10月份为止完成各项迎检任务15次,各项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4、加强公共卫生,广泛开展各项卫生服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第一是成功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务科主要做好协调沟通牵头工作。创建全国示范,牵涉单位多,人群分类多,为此
20、事务科协调公安、企业、村、社区以及各类志愿者队伍,围绕创建要求,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对各种数据进行重新的梳理和核对,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广泛的服务和宣传,在抓好户籍地人口服务的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排查摸底和体检、儿童防保、防疫等服务工作,第 二、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创建。制定了戚家山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和卫生应急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村、社区、学校、幼儿园的卫生应急组织及应急预案都已经建立,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突发事故卫生应急演练一次,救护员培训一次,参与人数110人,在学生中开展救护知识培训,培训人数374人。第 三、无烟单位创建通过市、区验收各1家。第 四、抓好健康教育工作,深入村、
21、社区、企业、学校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健康讲座18次,受教5000余人次,开展“世界防治肺结核日”等健康教育活动10次,受益2021余人次。分发各类卫生知识宣传资料3600多份。开展医疗保健咨询活动10次,参加人数2500余人。在老鹰山游步道两旁设置健康知识宣传走廊,长3000米,投入资金2万多元。第 五、完成新农合参保工作,参保人数1324人,完成农民体检工作,其中60岁以上参合农民体检了(481人)309人,体检率为62.24%。发现疾病307人,占体检人数的99.35%,其中高血压病病人102人,糖尿病病人26人。第 六、抓好卫生服务站服务质量,直街和林唐卫生服务站分别通过市五星级和市三星级
22、站点验收。 5、集中开展“四害”消杀,共投入各类除“四害”药物3500多公斤,灭鼠屋1400多只,并解决了桥东街菜场四害消杀的空白,从四月份开始由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承包消杀。 6、做好群众来访来电接待及区迎检办下发的整改任务。重点是建筑垃圾的处理和桥东街菜场整体环境问题。 7、完成了市应急献血工作和区里号召的志愿者义务献血活动,共计献血人数260人次,献血30000毫升。 二、教育工作 1、抓安全生产,严格校园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在安监所的支持下实行一季度一次的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相结合,对校舍、教学设施、食品采购和加工以及学生的晨检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督查,各学校食堂都取得
23、a级或b级卫生许可证。 2、做好外来民工子弟的就读资格审验及报名录取工作。首先我们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对今年的招生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在村里、社区,大的企业散发了较多的政策资料,并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其次,根据区里政策的调整,及时对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第三,认真安排审验工作流程,防止矛盾激化。从4月1日开始到4月底结束,共接待前来审验的家长450人左右,审验合格250人。按照区里统一安排,对于明年的招生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义务段和学前教育大班在读生的家长做到人手一份政策公告,共下发2500多份,下发到企业、社区300份。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有序进行,就读初中报名390人,小学
24、报名420多人,幼儿园报名413人(其中个体幼儿园报名130人)。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3、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学校、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完成联合中学大门二侧的人行道改造,完成蔚斗小学部分校园环境建设,完成开发区幼儿园戚家山分园多功能室搭建。并提前做好暑假期间需要建设的各项工程前期工作,联合中学多功能厅等装修维修工程已经完成招标程序。今年中小学共共完成投入270万左右,幼儿园投入硬件设施建设资金10万元。 4、与区建筑工务局密切配合,确保街道中心幼儿园建造工程顺利进行。幼儿园主体工程已顺利结顶,期间理顺了原校区内八户居民对新建幼儿园的各种顾虑,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解决了施工交通问题。中心幼儿园的
25、各项装修工程前期工作和设施购置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 5、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在区、街道的高度重视下,在学校、幼儿园自身的努力下,升学率和素质教育齐头并进,不断取得成绩。联合中学在北仑中学第二批招生中名列前茅,录取数为全区公办初中第二名。11月8日至10日xx市第五届科技体育运动会将在联合中学举办。蔚斗小学取得多项省市级的荣誉称号,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市综合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以及市优秀城市少年宫等荣誉。开发区幼儿园总园及戚家山分园已接受省六星级幼儿园和四星级幼儿园的考评。 6、成人教育主要是完成2021年度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风筝制作与放飞编写工作。举办七期“夹江讲堂”并完成夹
26、江讲堂和谐音符课题其中评估。举办农村劳动力培训,参加人员49名。为蔚斗社区、渡头社区、青峙社区党组织举办党课三期,并开展了假日学校的各项准备工作。 7、做好四点钟学校工作全年共有近400小朋友参加。解决了部分家长的后顾之忧。 第四篇:容桂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容桂街大福基股份合作经济社第八届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完善本社组织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保障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的全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大福基股份合作经济社。名称缩写:容桂街
27、大福基股份合作经济社。本社地址:容桂街道大福路18号。 第三条 本社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四条 本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 第五条 本社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
28、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家庭承包经营提供服务; (六)为本社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七)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依法推进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征地拆迁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股东资格界定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 1的原则。 第七条股份合作社股东设村居股东和社会股东两种类型。 村居股东按所持股份享有相应的资产产权、收益分配权和股份社的集体福利,同时享有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 社会股东按所持股份享有相应的资产产权、收益分配权,不享有股
29、份社的集体福利和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一)按照2021年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政策,一次性获得股东资格的股东,以及当时因某种原因没有获得股东资格,但在第七届章程实施前,又不是通过继承、转让、赠与等途径,重新获得股份社配股取得股东资格的原村民,承认本社章程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为本社村居股东。 (二)第七届章程实施前,经股份合作社同意,通过继承、转让、赠与等方式获得股东资格的股东,原则上登记为村居股东,但在办理继承、转让、赠与等手续时已明确规定其不享有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的,登记为社会股东。 (三)本章程通过后,放弃中国国籍的村居股东,转为社会股东。 第三章
30、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财务监督小组。第九条 股东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村居股东组成。凡涉及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第十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会和财务监督小组成员; (三)审议、决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确的情况特殊的公民是否具备本社股东的资格; (四)审议、决定股权(份)配置或认购、宅基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征地补偿款分配、土地承包经营、留用地处置和收益分
31、配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收益分配方案和其他涉及股东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 (五)审议、决定十分之一以上村居股东提出异议的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 (六)决定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及重大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 (七)表决本社重大事项。包括200万元或以上的生产性投资建设项目开支;50万元或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100万元或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土地出让方案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理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的村居股东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由2/3以上村居股东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
32、有效。 股东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或“一户一票制”的表决方式。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征地补偿款分配、留用地处置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收益分配方案的表决,应经股东大会2/3以上的村居股东表决通过,相关方案及表决结果应公示15日。(公益性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纳入“三旧”改造的土地出让方案可按本章程第十三条第十二款执行)。 第十二条 股东代表会议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35名股东代表和理事会成员组成。新一届股东代表的选举办法由现届股东代表大会决定。 第十三条 股东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听取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修改章程之外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33、)选举、罢免理事会和财务监督小组成员; (四)审议集体资产处置、投资、借贷、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五)审议本社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土地承包、物业租赁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方案; (八)审议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借入借出款、坏账核销等; (九)审议理事会和财务监督小组的工作报告; (十)审议理事会和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的报酬和本社其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任期和报酬。 (十一)按上级财务制度审议本社重要建设项目的立项,大笔资金贷款,以及其他日常重大事项的表决。包括3万元至200万元的生产性投资建设项目开支、3万元至50万元的非生产性开支及
34、1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 (十二)审议、决定公益性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纳入“三旧”改造的土地出让方案。理事会须在表决前将拟定方案印发至各户并公告15天,方案须经股东代表会议2/3以上的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其中公益性项目用地,是指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21)的有关项目,包括:道路、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气、环境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可以由股东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十四条 股东代表会议一般由理事会召集,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召开两次,股东代表会议
35、由本社2/3以上的股东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公示15天;公示期内,十分之一以上村居股东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交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股东代表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的表决方式,不得委托投票。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由5人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理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后进行换届选举。 理事长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书面委托或指定的副理事长主持工作。理事长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务,又不委托或指定副理事长主持工作的,可由财务监督小组提出罢免理事
36、长的动议,并召开股东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本社村居股东,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且政治素质好,有相应经营管理能力。 4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报酬,可按印发容桂街道股份合作经济社理事会成员报酬指导方案的通知(容桂街办发202132号)执行,时限为五年。 业务费按本股份社当年集体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合计的2计提。第十七条 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决议; (二)起草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股东代表会议审议; (三)起草财务预决算、年度收益分配和亏损弥补等
37、方案,提交股东代表会议审议; (四)起草土地承包、物业租赁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并按决议组织实施; (五)起草集体资产量化处置(包括征地补偿款分配、留用地处置和收益分配、集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和收益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 (六)拟定本社章程修改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管理集体资产和财务,保障集体财产安全; (八)讨论决定2021元至3万元的非生产性开支和5000元至3万元的生产性开支项目; (九)根据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民主表决通过的期满合同租金调整方案或其他方案,负责签订、执行、督促合同的履行。 (十)接受、答复、处理财务监督
38、小组或股东代表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十一)合理安排本社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考核。 (十二)负责本社出租或自营的土地、物业及其上的企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社区对所负责该类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确保该类场所符合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十三)履行本社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八条 理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和理事会通过的决议(定),并检查决议(定)实施情况; (三)代表理事会定期向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四)代
39、表本社签订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 (五)审批不多于2021元的非生产性开支以及不多于5000元的生产性开支项目; (六)本章程规定或者理事会决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由全体理事出席(特殊情况可例外);有1/3理事提议的,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实名制”,所作决定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在赞成和反对票相等时,理事长在听取各种意见后有权决定。 理事会实行会议记录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情况,有关记录应完整准确,并由与会者签名确认,存档备查。 理事会的决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章程规定,或违反股东大会、股东代
40、表会议决议,致使本社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的,由赞成决策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财务监督小组由新一届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内部监督机构,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其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组长负责财务监督小组活动的组织召集工作。股份社工作人员兼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不得超过监督小组人数的50%,对非脱产的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给予误工补贴。 理事会成员之间、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理事会成员、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 第二十一条 财务监督小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监督理事会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 (二)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财务活动,于每月终后5日
41、内对上月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填写理财报告书,行使财务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不合理开支否决权,但对股份社年度收支预算内的,并且符 6合财务制度的收支项目,财务监督小组应予确认,不得故意阻挠,影响股份社财务结算。若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不注明理由而拒签理财报告书的,理事会可将有关的开支情况在本社公开栏公示15天,公示期内,无1/10以上村居股东或1/3上股东代表提出异议的,可向第三方会计中介机构提交财务资料,作入账处理。 (三)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的经营、招投标、租赁、流转等各项经济活动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受邀列席理事会会议,反映本社股东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提议
42、并在必要时按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代表会议;按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提出罢免动议。 (六)受理本社股东的委托,查阅财务账目、会计报表和原始凭证等,并根据查阅情况就股东提出的事项作出必要的回复; (七)协助街道办事处或以上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八)协助理事会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 (九)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财务监督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邀请理事会成员和部分股东参加。由财务监督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财务监督小组会议,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享有
43、同等的权力,在财监成员意见不统一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组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组员共同推举一名组员召集和主持财务监督小组会议。财务监督小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权限干扰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行使职权。 财务监督小组实行会议记录制度,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由与会者签名确认,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遵循下列准则: (一)遵守本章程,办事公道,尽职尽责,维护本社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保守本社商业秘密; (三)不侵占、挪用本社及股东的资产; (四)不擅自将本社资金借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4、; (五)不擅自将本社资产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债务担保; (六)不将本社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其他准则。第二十四条 本社的股东代表、理事会成员、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的身份必须是本社村居股东。 第二十五条 组织架构成员任职条件 (一)股东代表任职条件: 1、未有拖欠集体租金或承包款项(以本社登记挂账资料为依据核准确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内没有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刑满释放已满5年; 3.没有违反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已满5年。 (二)理事会成员任职条件: 1、未有拖欠集体租金或承包款项(以
45、本社登记挂账资料为依据核准确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内没有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刑满释放已满5年; 3、近1年内未受过党纪处分; 4、没有违反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已满5年。 5、热心为群众服务,身体健康; 6、全职理事不能同时是私人企业法人代表; 7、直属亲属不能同时任股份合作社理事会、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直属亲属包括夫妻、父子(女)、母子(女)、兄弟姐妹。 (三)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任职条件: 1、未有拖欠集体租金或承包款项(以本社登记挂账资料为依据核准确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内没有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刑满释放已满5年; 3、近1年内未受过党纪处分; 4、没有违反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已满5年。 5、热心为群众,年富力强,有一定财务会计知识,办事公正; 6、直属亲属不能同时任股份合作社理事会、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直属亲属包括夫妻、父子(女)、母子(女)、兄弟姐妹。 (四)股东代表、理事会成员或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取消其当选资格,当选职务缺额按照选举结果依次递补。 第二十六条 股东代表、理事会、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换届选举工作,在社区“两委会”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财务监督小组成员选举办法应由新一届股东代表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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