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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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6篇 督导在心理学上是指对长期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职业化过程的专业指导。心理督导(supervision)是协助从事心理相关职业人员的提升工作能力与心理素质提升的一种工作模式。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6篇范文,一起开看看吧! 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篇1 根据国家、省、湛江市的部署,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函201751号)、广东省人民
2、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77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启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开展2020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要求,本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为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我市成立了由督学、幼教专干、幼儿园园长、幼儿园骨干教师组成的市督导评估组,组织全市幼儿园开展自查自评,并对列入2020年督评范围的幼儿园进行实地督评,督评结束后形成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落实。通过督导,推动幼儿园强化管理
3、,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二、评估情况 2020年我市督导评估列入今年督导评估任务的幼儿园131所、县级复评幼儿园4所。列入今年督导评估任务的131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33所,民办幼儿园98所;普惠性幼儿园80所,非普惠性幼儿园51所。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规定,督导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办园条件250分、安全卫生200分、保育教育200分、教职工队伍250分、内部管理100分。950分以上为“优秀”,850分950分为“良好”,750分849分为“合格”,7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
4、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良好等次:廉江市城北街道汇星幼儿园、廉江市新世纪万科苑幼儿园、廉江市石岭镇昌发幼儿园、廉江市东升农场阳光博士幼儿园等11所,占比8.4%。 (二)合格等次:廉江市城北街道铭圣雅幼儿园、廉江市吉水镇华清幼儿园、廉江市良垌镇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廉江市河唇镇小宝贝幼儿园、廉江市石角镇金童年幼儿园等115所,占比87.8%;县级复评幼儿园4所,占比100%。 (三)不合格等次:廉江市向日葵幼儿园、廉江市和寮镇凤飞童乐幼儿园、廉江市阳光幼儿园、廉江市金宝贝幼儿园、廉江市石角镇诺贝儿幼儿园等5所,占比3.8%。 截至目前,我市幼儿园总数515所,累计完成督导评估341所
5、,完成率为66.21%,至2021年6月底,完成要达到100%。全市督导评估总分均值为809.25分,结果等次分别为:优秀等次0所;良好等次60所,占比17.6%;合格等次267所,占比78.30%;不合格等次14所,占比4.11%。 三、分值情况 (一)总分和单项指标分平均分值 全市幼儿园总分平均分值809.26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198.80分,安全卫生176.96分,保育教育158.31分,教职工队伍180.61分,内部管理94.58分。 (二)城市园和农村园 城市园总分平均分值816.63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199.98分,安全卫生181.46分,保育教育1
6、57.53分,教职工队伍181.23分,内部管理96.43分。 农村园总分平均分值805.65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198.22分,安全卫生174.75分,保育教育158.69分,教职工队伍180.32分,内部管理93.67分。 城市园在总分值及办园条件、安全卫生、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指标的平均分值略高于农村园。 (三)公办园和民办园 公办园总分平均分值820.98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208.40分,安全卫生162.78分,保育教育168.94分,教职工队伍190.98分,内部管理89.87分。 民办园总分平均分值806.60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196.
7、62分,安全卫生180.17分,保育教育155.90分,教职工队伍178.26分,内部管理95.64分。 公办园在总分值和办园条件、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方面分值高于民办园。 (四)普惠园和非普惠园 普惠园总分平均分值807.62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198.63分,安全卫生176.35分,保育教育158.29分,教职工队伍180.08分,内部管理94.28分。 非普惠园总分平均分值818.99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199.80分,安全卫生180.57分,保育教育158.45分,教职工队伍183.82分,内部管理96.35分。 非普惠园在总分值及各个方面分值均高于普惠园。
8、 四、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我市对学前教育实行教育部门主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幼教工作,成立了市少儿工委,由妇联牵头,不定期召集有关单位的领导共同商讨学前教育问题。教育局安排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教育股配有专职幼教专干和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具体负责学前教育专项工作,切实做到幼儿园管理精细化,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 (二)加快公办园建设,增加公办园学位。 2019年上半年,我市出台了廉江市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192023年)(廉府函(2019)52号),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在今后城市规划中,
9、按照人口比例,预留学前教育的发展用地,为幼儿园的发展留足空间,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考虑教育土地规划和财政压力等问题,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一是加快我市城区公办幼儿园的规模建设,增加城区公办园学位,市五幼各项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二是抓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扩容”工程,加强农村附属幼儿园建设。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积极实施廉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成立第二所或第三所公办园。2017年至今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6所,分别为石岭镇中心幼儿园、石岭镇第二幼儿园、安铺镇中心幼儿园、石颈镇中心幼儿园、青平镇中心幼儿园、和寮镇中
10、心幼儿园,新增学位约1000个。其次,鼓励符合规定的撤并学校按镇(街)需要改建成附属幼儿园。由当地政府根据辖区内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撤并的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为附属幼儿园。 (三)积极鼓励,多形式办园。根据社会的需求,结合国家的政策,我市积极鼓励各行业、部门、社区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社会团体、热心教育的人士举办幼儿园,走多渠道、多形式办学的路子,想方设法,增加学位、解决幼儿入园难的问题,逐渐形成以公办园为骨干、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2019年至今年6月底,我市新审批办民办幼儿园18所,新增学位2760个。近几年我市新批办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办园意识
11、比以前的有所提高,从城区到镇圩、到乡村延伸,大部分是大投入,高起点,办园质量和理念较好,对我市的学前教育事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如廉江市永福幼儿园、廉江市湛幼师专附属幼儿园、高桥镇博文幼儿园、高桥镇金贝乐幼儿园、青平镇本立国学幼儿园、良垌镇新华馨语幼儿园等。 (四)加强管理,规范办园。一是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办园行为督导制度。2020年6月我市对131所幼儿园进行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通过办学督导,规范办园行为,创设一个有益于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的活动环境。二是2020年7月,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消防、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幼保健院等部门对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年检
12、。将是否存在严重“小学化”倾向现象列入今年幼儿园年检重点检查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一经查实相关幼儿园直接被认定为“年检不合格”。今年参加年检的民办幼儿园95所,民办培训学校11所,民办小学7所。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严重等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已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通过年检,促使我市民办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三是2019年5月,我市教育局与广弘书店联合举办了“去小学化”大型专题培训活动,采取专家讲座形式对全市各镇中心小学(学校)校长、幼教专干、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等300多名幼教工作人员
13、进行培训,使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对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五)理顺机制,严治无证办园。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全面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专项行动成果,有效防止无证幼儿园反弹,我市政府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发文重关于申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长效管理机制的相关要求:一是各联席成员单位须进一步提高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与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履行对无证幼儿园的管理职责,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和落实镇政府(街道办)属地管理机制;三是坚持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四是对清理
14、排查出来的无证幼儿园,坚持分类治理,常抓不懈。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每所无证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全部建立明细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我市对排查出存在无证幼儿园的镇(街),限期要求他们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联合清理整治行动。 (六)兴办普惠园,扩大普惠资源。根据我市关于印发廉江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精神,2017年起经过各民办幼儿园申报,目前我市已认定23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廉江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廉财教2019147号)文件,从2019年起,对我市普惠性民办
15、幼儿园参照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同时2019年上半年向市政府、市财政争取到100万的资金作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我市将每年通过此方式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奖补资金逐年提高。通过大力鼓励兴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引导和扶持我市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有效解决我市幼儿“入园难”问题。 (七)规范配套园建设,配建小区配套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2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16、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1521号)的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需由政府接收归口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待市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出台后,我市将着手按照省、市级文件要求规范我市城镇小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配建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办幼儿园不足的问题,提供优质学位。 (八)招聘教师,强化队伍建设 为充实学前教育师资力量,我市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150名,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180名,大大充实我市学前教育师资,为我市学前教育提供有质量的保障,为教育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从督导评估情况看,全市大部分的幼儿
17、园举办者法律意识增强,做到依法依规办学。在办学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提升,办学质量提高,服务意识增强,管理模式规范,办学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市幼儿园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资源缺乏。根据推进教育现代化要求,全市幼儿园教师持证率需达到80%以上,我市幼儿园数量大,幼儿多,而师范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数量有限,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资资源比较缺乏,幼儿园招聘合格的教师比较艰难。虽然我市每年都招聘一批幼儿园教师,但仍是杯水车薪,满足不了全市幼儿园巨大的人才缺口,出现“无
18、师可聘”现象,尤其是村级幼儿园招聘合格的教师更是难上加难。 (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手续未出台。据向我市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市未有单独出台要求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文件。 (三)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有限,财政扶持力度有待提高。我市民办幼儿园数量庞大,但部分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投入不够,民办教育资金惠及园所数量有限,财政投入有待提高。 (四)财务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一是幼儿园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民办幼儿园为私人办园,无需建立完整的财会核算体系与制度;二是无财务专员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记账不准确,财务核算资料未按年度整理装订归档。三是没有按要求公示
19、收费标准,伙食费收支情况也无按时公开、公示。 (五)园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招生工作不够规范。部分幼儿园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扩大办学规模,存在超出批准的招生人数范围办学现象,出现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消防和供餐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教职工聘用管理不规范。部分幼儿园与教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劳动协议而不是规范的聘用合同。三是证照不齐或过期。部分幼儿园证照不齐或过期未能及时补证换证,园长更换也未能及时聘请有资质的园长并办理变更手续。四是操作手续不够规范。个别幼儿园变更园址办学,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取得餐饮许可证和消防合格证,也没有向我局申报办理变更园址手续,擅自搬迁后继续办学,属
20、非法办学。 (六)硬件建设有待提升。一是生均教育资源紧张。部分早期批办的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未能达标,环境简陋,基础设施老化,设备陈旧,无充足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二是功能室场配备不足。部分幼儿园音体室、卫生保健室、兴趣功能室、活动室等缺乏或未能达标。甚至个别幼儿园一味追求扩生源不求质量,挤占原来功能室场。三是投入不足未能完成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部分幼儿园小型玩具种类较少,利用率不高;教师用书、幼教刊物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幼儿图书少,且未能定期补充;少数幼儿园用来改善办园条件的经费投入很少,硬件设施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七)教师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幼儿园师资配备不足、教
21、师学历不达标,有部分教师没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部分园长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部分幼儿园未能全员足额为教职工购买社保,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离“两教一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八)教学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普遍较少,师资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幼儿园课程设置存在“小学化”倾向现象,如雅塘镇振兴幼儿园。 (九)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幼儿园安全意识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卫生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责任书等不够完善。二是个别幼儿园食品购进记录和留样登记不够完善,没有索证索票,没有规范食品留样。三是个别幼儿园对教师及厨工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教师及厨工不
22、会使用灭火器。 (十)部分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评价合格报告。根据新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11月1日后新设立的幼儿园,需要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我市2010年11月1日后新设立的341所幼儿园,均没有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 六、督导意见和建议 针对幼儿园督导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从全市层面上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完成幼儿园发展的顶层设计。目前急需建立公民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渠道,积极探索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和集团化办园的新路子,提高幼儿园自身办园的积极性。尤其要加大对公办园的经费投入,推进公办园的新建、扩建工程,进一步提升公
23、办幼儿园的竞争力。 (二)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标准,加大对幼儿园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尤其是未取得卫生评价合格报告的幼儿园,要及时向市卫生机构提出评价申请,尽快取得卫生评价合格报告,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 (三)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园,诚信办学。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五)努力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坚决预防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错误倾向,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六)所有幼儿园务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24、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福利待遇,全员足额为教职工购买社保。 (七)要大力加强幼儿园领导班子、教师队伍的建设。要督促鼓励学历未达标和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的教师和保育员、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的园长积极参加培训,早日达标。要按“两教一保”的标准配足教师。 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_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_x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条件,确保师生安全,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促进我园全面健康发展,依照评估纪实表,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园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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