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县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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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某县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某县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全面清理清除违法建筑,打造优美的城乡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全面彻底查处全县范围内已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制止新发生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提升违法建设防控水平,探索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至2021年底,实现“去除完存量,控制住增量”,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
2、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治理城市建成区、镇驻地建成区以及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三、工作原则 (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确认,建立台账,确保无遗漏;重点以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城中村、企事业单位违法建设)、镇政府驻地(周边及主干线两侧、企事业单位违法建设)为重点,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逐步推开。 (二)依法整治,分类处置。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依法处理,绝不纵容姑息;根据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依法分类并提出合理的处置政策,按照政策严格处理,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罚款的依法罚款。 (三)自查自纠,
3、严格执法。鼓励违法当事人自觉主动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在全面排查阶段自行纠正的,可不予追究;对主动申报、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整改,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 四、治理内容 (一)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 (二)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特别是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 (三)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站场、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四)在河道管
4、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建设的。 (六)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七)在住宅小区内,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水系和其他公共空间进行建设的;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和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擅自开挖地下室的;擅自将房屋拆除重建或改建、扩建的;擅自建设车库、储藏室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八)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五、职责分工 (一)属地职责 镇街党委、政府是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镇街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
5、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处置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巡查和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建设行为。 (二)执法部门职责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违法建设;负责加强不动产登记发证管理,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登记发证。 规划部门负责依据城乡规划法规认定违法建设性质,对违法建设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予以明确。 城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住建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施工项目和无证施工队伍。 水利部门、沭河水利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及违法用水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公
6、路部门、铁路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治理位于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 房产部门负责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对违法建设进入租赁市场的一律不予备案;对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困难家庭,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建设。 (三)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具体意见,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违法建设的申报和整改工作。 监察机关负责研究制定具体意见,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负责加强司法保障,及时受理、审理涉及违法建设的案件。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违
7、法建设拆除现场的秩序维护,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拆除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卫计、文化、环保、食药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处理。 工商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对不能提交合法使用证明的,不予登记。 消防部门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消防验收。 法制、司法和信访部门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律指导、人民调解以及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单位负责按照规程严格审核报装申请,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办理报批手续;对已经接通的由相关专营单位负责清理整治。 新闻媒体负责加大对违法
8、建设政策法规、防范控制、执法查处和拆除治理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违法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方法步骤 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21年11月开始,2021年底结束。分五个阶段推进,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验收的原则,压茬进行,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各镇街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建违 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各镇街治理行动办公室,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迅速启动。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媒体宣传、张贴、逐户送达、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的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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