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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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 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 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 6号)中共江西省 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 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 2022) 30号)和萍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 施方案(萍办发电2022) 33号)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2、学 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 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六次党代会 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经济社会 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 理为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 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 弱项、夯基础,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 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各乡镇政府综合检 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责 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
3、单位,各乡镇)25 .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 险隐患,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 实属于重大隐患的,当作事故对待严肃追责,整治不力或引 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6 . 2022年6月底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加建立完 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边 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 筑施工、金属冶炼
4、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 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27 .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 禁限控目录,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新建、扩建化工投资项目由发 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进行窗口 指导。对未通过窗口指导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 手续,严禁违规开工建设,禁止高安全风险、高耗能、高污 染项目以及外地淘汰关闭的产业转移化工项目落地。(责任 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芦溪生态环境 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8
5、 . 2022年6月底前,对2016年以来全县化工项目实施 清仓式摸底、清单化管理,并适时组织集中检查;2022年9 月底前完成设计诊断工作,对总图、工艺、设备及管道、自 动化控制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进行合规性复核,不符合安 全生产条件的不能上马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对违规 审批、强行上马的不符合安全条件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 追责。(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29 .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推动淘汰退出、 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推动运行达到设计最终标 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销 号。持续开展民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行动。(责任单位:
6、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芦溪生态环境局)(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30 . 2022年6月底前,组织对全县建筑施工、矿山、化 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 包行为开展一次摸排整治,严肃追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 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规范资质管理,坚持“谁 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 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31 .中央、省、市驻芦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安全 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强化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 导、监督、考核和奖
7、惩,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 产的指导、监督;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 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 任单位:中央、省、市驻芦企业)(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32 .县安委办、县人社局牵头,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 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 障责任,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使用灵活用 工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为其提供购置相关保险等保障措施。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用工 数量,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责任 单
8、位:县安委办、县人社局)33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将劳务 派遣和灵活用工人数占比超50%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中央、省、市驻芦企业要带头减少危 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 工。(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和单位中央、省、市驻芦企业)34 .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全 面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认真 履责,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快递公司等平台企业,要着力夯 实培训等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中央、省、市驻芦企业)(十
9、)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35 .在全县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违法分包 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聚焦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领域突出 问题,聚焦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烟花爆竹和 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客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 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 任等措施,打准打狠、打出成效。(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36 .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 为和事故的处理,对屡禁不止、顶风作案,以及责任不落实、 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从重惩处。深挖严打违法行 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
10、法企业“猫鼠一 家”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责任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37 .强化违法违规曝光惩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 各乡镇每两个月至少报送1起,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县直单位 每两个月至少报送1起典型案例至县安委办,县委宣传部、 县安委办不定期开展“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同时, 加强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归集,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38.2022年6月底前,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和 县“
11、三包”监管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细化确定各乡镇、各部 门、各单位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 项。要严格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常态化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 访,综合采取远程信息监控、用电用水监测、电子封条等信 息化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每年 至少组织两次联合执法或联合检查,县安委会每年至少组织 2次异地交叉执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39 .推广“互联网+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组 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参与检查,健全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 序、加强执法监督。对检查发
12、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行政处罚、 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严格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整治选择执法、 人情执法和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有案不移送 等执法宽松软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40 . 2022年12月底前,结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要求, 配齐建强县乡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编制与职能相适应、 人员与工作相匹配。对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被挤占、借用甚至 改革后调减的坚决予以纠正,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执法任务。 在探索
13、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 专业性、特殊性,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责任 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41 .通过考试招录、公开遴选、入职培训、持证上岗、 定期轮训等办法,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县乡安全监管 执法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提高专业监管人员比例,2022年9月底前危险化学品行业领 域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在职人员的75%;鼓励聘 请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 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 局、县安委办、县司法局)
14、42 .组织对已赋权乡镇行使的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职权进 行评估,通过示范执法、执法培训、执法比武等提升基层综 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县乡安全执法 队伍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责 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县司法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 乡镇)(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43 .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 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网络举报、来信来电 来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和单位,各乡镇)
15、44 .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 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金属 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和单位,各乡镇)45 . 2022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 奖励实施办法,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坚持物质奖励和精 神奖励相结合,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单 位:县安委办、县财政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46 .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
1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 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县应 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 位逐级上报事故情况,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责任单 位:县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各乡镇)47 .健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投诉举报、快速核查机制, 凡存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 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存在 瞒报情形或对瞒报行为查处不力的,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和挂 牌督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和瞒报责任。(责任单位:县安 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17、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48 .应对突发疫情期间,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坚持线上 抽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服务事项网 上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动顺延、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延期 复审、线上安全培训等便民惠民措施。对涉疫物资生产和仓 储物流企业加强安全指导服务,对疫情集中隔离观察等场所 深入开展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商场、影院、医院、 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 散通道的,坚决责令整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政务 服务中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49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发展
18、和改革双“一 号工程”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简政放权,认真执行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实施安全生 产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全过程安全 服务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积极指导帮助企业 纾困解难,组织对困难企业提供免费安全体检服务,维护安 全生产领域公平竞争环境,扎实推进“六稳” “六保”,奋力 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责任单位:县安委 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单位)50 .广泛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突出“隐 患就是事故、风险就在身边”主题,突出消防、交通、燃气、 涉水等公共领域安全,突出面向企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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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强化 安全生产 责任 落实 坚决 防范 遏制 特大事故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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