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研究欧洲与中国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环保措施(pdf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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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研究欧洲与中国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 使用有害物质的环保措施 比较研究欧洲与中国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 使用有害物质的环保措施 Comparative Study of European and Chinese Environmental Measures Restricting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该报告在欧盟协助下完成 This report was produced with the assistan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Charles Barker-Briti
2、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Charles Barker 英国标准协会英国标准协会 Xing Weibing-China Electronics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e 邢卫兵 邢卫兵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EU-China Trade Project Support to Chinas Integration into the World Trading System 中国-欧盟世贸项目中国-欧盟世贸项目 支 持 中 国 参 与 世 界 贸 易 体 系 比较研究欧洲与中国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环保措施
3、比较研究欧洲与中国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环保措施 Charles Barker 英国标准协会英国标准协会 邢卫兵邢卫兵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2摘要摘要:中国-欧盟贸易项目委托撰写一份报告,比较欧盟与中国 ROHS 指令(及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的差异。该报告以现行 ROHS 指令及中国对欧盟提问的回答为依据,并包括了对中国提问的回答。这一举动旨在简略描述中欧双方在该领域的差异,并找出令双方就此达成一致的方法,以确保中国和欧盟生产商有一致的规章可以遵循。研究发现,双方制订规章的目的相似,但处理方法大不相同。双方规章中相同的因素是约束的范围(
4、尽管仍有细微的差别存在),有害物质种类也相同,但目前允许双方使用的最大值是否相同还不得而知。中方存在的主要差异在于对所有产品标签的要求(是否包含在约束范围之中),对包装标识和使用可再生材料的要求,以及关于强制认证的要求(适用于包含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为表示遵守 CCC 认证,使用中国标准也似乎势在必行。目前看来,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遵守任何其他标准。欧盟方面不要求强制认证或标识或使用标准,生产商有责任遵守要求,产品投入市场的事实即意味着该产品符合要求。总而言之,双方的规定明显有差异。为使双方能够找到共同点,并使生产商能够在中国和欧盟市场符合同样的要求,建议找到方法采用下列措施:中方或者取消强
5、制认证的要求,或者接受一致性的假定,包括生产商基于由几个欧盟成员国中合格认证机构制订的自主认证方案的自我声明。为了通过国际论坛即国际电工委员会制订符合世贸组织 TBT 协议有关意向的标准,对认证的要求仍可能采取上述处理办法。3目录目录 摘要.2 目录3 缩写.4 1.0 定义.5 2.0 目标.5 3.0 研究范围.5 4.0 提交内容.6 5.0 程序.6 6.0 成果.7 7.0 对成果的讨论.9 7.1 欧盟 RoHS指令和中国 RoHS指令的比较.9 图 1与中国 RoHS规定符合的决定行动的决策树.9 图 2 决定采取遵守欧盟 RoHS指令的决策树形图.10 7.1.1 相同点.10
6、 7.1.2 差异.12 7.1.2.1 欧盟:(见附件 2).12 7.1.2.2 中国:(见附件 2).13 7.2 欧盟生产商的义务.14 7.3 认证.14 7.4 标准.15 8.0 结论.17 9.0 建议.17 10.0 参考文献.19 10.1 欧盟在线文件.19 10.2 中国在线文件.19 10.3 英国在线文件.19 10.4 其他相关网址.19 附件 1 英国 RoHS指令范围决议树形图.21 附件 2 欧盟中国法规对照表.22 附件 3 欧盟中国规定范围对照表.48 附件 4 中国提出的问题.53 附件 5 欧盟提出的问题.72 附件 6 英国标准协会(BSI)认证计
7、划.85 4缩写缩写 AQSIQ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BSI 英国标准协会 CCC 中国强制认证 EEE 电子电气设备 EFUP 环保使用期限 EU 欧盟 EUCTP 欧盟中国贸易项目 FAQs 常见问题 GA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Kitemark 英国标准协会认证方案(自主)MCV 最高浓度值 MII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M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NDRC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WML 国家重量和测量实验室 PRC 中华人民共和国 RoHS 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 SAIC 国家工商总局 SEPA 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WE
8、EE 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 51.0 定义定义 生产商(欧盟定义)生产商(欧盟定义)指不管使用任何销售技巧(包括远程通讯手段1),从事下列活动的任何人:(i)生产和销售自有品牌的电子电气设备;(ii)转售自有品牌但由其他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如果转售标有生产者的品牌的设备,如同(i)中说明的情况,则转售商不能成为生产商;(iii)专门向欧盟成员国进口或出口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一词仅用于本报告中,但中方不会在中方的有关规定中使用该词语。其他定义请参见 ISO/IEC指南 2。2.0 目标 目标?从欧洲和中国双方的角度出发,鉴别目前围绕中国及欧盟 ROHS 指令有关的问题;?分辨并分析中国和欧盟 ROH
9、S 指令的主要差异,并就如何协调两种环保措施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3.0 研究范围研究范围 该项目会生成一份报告,阐述欧洲和中国范围内与中国和欧盟 ROHS 指令有关的利益参与者关注的主要问题。在欧盟和中国就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的问题举行的双边贸易会议期间,该报告将成为双方论战的一个里程碑。研究报告将讨论以下三点:首先,该研究报告会列举中国和欧洲利益参与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阐明与实施欧盟和中国各自的 ROHS 指令有关的、双方关注的主要问题。1依照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1997年5月20日关于保护远程合约消费者的97/7EC指令的远程通讯 6 其次,该报告详细分析了两套措施在
10、范围、技术要求和运用、标准体制方面的差距,及两套环保措施的一致之处。.最后,该报告探讨了在短期、中期及长期范围内解决已确定的差距和分歧,确保中国和欧洲工业不会面对不必要的技术贸易壁垒。4.0 提交内容提交内容 1.起草一份关于 EUCTP 提交的所有问题的报告 2.进行比较研究,包括如何协调欧盟和中国的 ROHS 指令的建议 3.就已确定的两套环保措施的差距提出如何建议解决办法 4.将研究发现以报告形式提交 EUCTP 5.0 程序程序 附录 2 中的表格对每条规定的现行条款进行了比较,相对应的条款均并列显示以突出存在差异之处。如果没有找到匹配的条款,相对应的栏目为空白,在需要的情况下有注解说
11、明.辨别欧盟指令和中国 ROHS 指令约束范围时也运用了相同的方法(见附录3)。该报告没有研究条款中个别词语的详细定义。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该报告,恰当的定义已经分别包括在附录 2 表格对应栏目及定义和阐释在中方做出的问卷答案中出现的地方。该问卷答案构成本报告的一部分。因特网的广泛应用导致人们能够获得有助于理解 ROHS 指令和本报告的文件。在本报告的撰写过程中找到并参阅了下列文件:7?欧盟 ROHS 指令包括欧盟理事会关于豁免应用的决议?中国 ROHS 指令(欧盟-中国提供的英文版本)?中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公布的中方问题与答案(中文本,用于本报告的译本从 Grace Compliance Spec
12、ialists 有限公司网站获得)?从中国信息产业部网站获得的中文本中国指令约束的广义范围(用于本报告的译本是为R.Ferris和H.Zhang所准备的英文参考译本,Holland&Knight合伙有限公司、AeA Advance the Business of Technology)?英国标准协会 Kitemark 方案及被认为适合已认识到的与欧盟 ROHS 指令一致的文件(见附录 6);对其他欧盟自主认证方案的研究,确定了两套其他方案(SGS 标准体制和 BABT/TUV 方案).?欧盟ROHS指令执行机构非正式网络提供的ROHS指令执行指导文件?英国贸易工业部 ROHS 指令政府指导照会
13、?欧洲委员会理事会-综合环境:关于WEEE和ROHS指令经常问到的问题?从欧盟EUROPA网站企业技术壁垒到贸易的所有文件,即与TBT中国通报和解释交流有关的文件?NWML经常问到的问题和网站.欧盟也对中国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要求中国专家解答并澄清一些问题。该问题及答案见附录5。同时中方也提出了一些问题,由分派到本项目的专家、负责的协助机构、欧盟经常问到的问题和其他组织解答。该问题及答案见附录4。6.0 成果成果 所有成果均显示在附录 1 到 5 中。附录 1 表明了英国鉴定一种产品是否属于 ROHS 指令约束范围内的决议树形图。本报告收录该图是为了支持附录 2 对欧盟和中国 ROHS 指令的比
14、较。8 附录 2 包含欧盟和中国 ROHS 指令的比较表格。该表格包含了欧盟和中国ROHS 指令每个条款,并尽可能逐一比对这些条款来确定它们的相似点。不存在相似点的地方相应栏目为空白。附录 3 包含了对欧盟和中国 ROHS 指令约束范围内的产品目录的比较(包括在中国指令广义约束范围内的产品的简要目录)。附录 4 包含中国提出问题及欧盟专家对这些问题的作答。附录 5 包含欧盟提出问题及中国专家对这些问题的作答。9Yes NoNot covered Not covered No Yes 不要求认证 可能要求后续市场监督 7.0 对成果的讨论对成果的讨论 7.1 欧盟欧盟 RoHS 指令和中国指令和
15、中国 RoHS 指令的比较指令的比较 这个过程包含两个步骤,由下列活动组成。图图 1 与中国与中国 RoHS 规定符合的决定行动的决策树规定符合的决定行动的决策树 第第 1 步步 该元件/产品包含在指令约束范围内吗该元件/产品包含在指令约束范围内吗?该产品包含下列任何物质吗?该产品包含下列任何物质吗?1.铅 2.汞 3.镉 4.六价铬,5.多溴联苯(PBB)6.多溴联苯醚(PBDE)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如果投放市场2商品上 的显著标识3或包括在产品手册中的内容如下:1.含有的物质及其含量 2.该物质在产品中的位置 3.环保使用期限 4.该元件/产品重复利用的可能性的指征 5.包
16、装材料 确保产品包装使用可再生材料 第第 2 步步 该元件/产品包括在受限产品目录中吗?日期:尚未决定 遵守 MCV 或其它规定 CCC 强制认证 (只适用于中国实验室和中国标准)2 如果元件或产品按照 B2B的方式销售,则无需标识 3 须与标准一致 Yes No Not covered 10Yes Yes Yes No No Not covered Not covered 图图 2 决定采取遵守欧盟决定采取遵守欧盟 RoHS 指令的决策树形图指令的决策树形图 该元件/产品包含在指令约束范围内吗?(见附件 1)包含下列物质吗?7.铅,8.汞,9.镉,10.六价铬,11.聚溴联苯(PBB)12.
17、聚溴联苯醚(PBDE)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确保该元件/产品符合指令要求 该目标通过自行认证达成。生产商由责任遵守指令要求。产品投入市场意味着该产品符合指令要求 成员国进行上市后监测 7.1.1 相同点相同点:相同点:有害物质种类 目标 约束范围 11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六种有害物质相同,分别是铅、汞、六价铬 PBB 和 PBDE,但中国指令还包括了增加有害物质种类的可能性。目标:目标:目标相似。约束范围:约束范围:目标大体相似,但仍然存在差异(见附录 2 约束范围和附录 3)。应该注意的是关于约束范围的 WEEE 指令指导适用于补充豁免应用规定的 ROHS 指令。(英国约束范围
18、的确定方法请参见附录 1)。约束范围和欧盟指令相关内容基本重合,但下文所示种类和欧盟指令的约束范围不同:(见附录 3)雷达系统 电子测试设备 汽车电子产品 半导体元器件及其他类元器件 医疗设备和产品 各种电子元件 电池 包装材料 大体而言下列设备不包括在中国 ROHS 指令约束范围内,但该产品及某些家电产品中的电路包含在约束产品目录中。玩具和家电产品 12同时将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技术适应,支持新材料的开发和复核立场。中国方面没有说明隔多久进行一次复核,只暗示和有关各方所作的必要安排。如果想知道有关中国立法更详细的信息请参见附录 5中的问题及答案。7.1.2 差异差异 7.1.2.1 欧盟:
19、欧盟:(见附件见附件 2)原则:欧盟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同时豁免限制指令的应用?没有标识要求?以自行认证为基础,各成员国负责产品上市后的监督?没有对第三方强制认证的要求?限制约束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在某些限度以内使用制定物质?约束范围以产品目录和电压限制(最高 1000 伏交流电压或 1500 伏直流电压)为基础。?指令中包含豁免和应用要求,便于进一步实现豁免应用(上述内容包含在指令及理事会决议附录中)?有免于受限条款(免于召回 2006 年 7 月 1 日前上市的电子电气设备,军事设备,用于不在约束范围内的其他设备内部的设备,大型固定工业用具,和 2006 年 7 月 1 日前上市的电子电气设备的
20、重新使用)?没有支持 ROHS 指令的协调标准,由生产商自行决定如何遵守要求。根据世贸组织 TBT 协议确立的原则,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IEC 标准。?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为欧洲委员会提供关于科学和技术进步的建议,定期核查豁免的应用及已经实行的豁免(至少每 4 年一次)?生产商把产品投放市场说明产品符合要求(假定符合指令)13 7.1.2.2 中国:(见附录中国:(见附录 2)原则:中国控制控制并限制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指令中不包含豁免条款 控制:控制:标识和标记(自我声明)限制:限制:根据最高浓度值进行强制测试和认证?对列入重点控制管理的电子信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言,产品只能通过 CCC 认证
21、、证明符合要求之后才能够投放市场。该认证属于强制认证。?除非该产品列入产品目录但不能免于指令要求范围内提到的标识和信息要求,否则其他所有产品均免于认证?2007 年 3 月 1 日起指令要求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均需按照规定加以标识和标记。o 标识所含有害物质及其含量 o 标识该产品中所含有害物质的位置 o 标识该物质能够保持稳定并不泄露的期限(即环保使用期限)4 o 包装上必须标明包装材料 o 标明关于产品回收利用的信息?在必要的情况下成立专门的委员会解决技术适应问题?有关测试和认证的规定要有标准体制加以辅助。这些标准应当包括最高浓度值、测试方法和标识要求。如果无法符合限定要求,必需更换不符合标准
22、的元件。?鉴于目前没有相当的履行要求的办法,这些标准可能趋向强制性。(无法避免的标准?)?规定中没有个别例外?没有电压限制?看起来只有得到授权的中国实验室才可以进行测试 4 只适用于不符合最大浓度值(MCV)的产品 14 7.2 欧盟生产商的义务 欧盟生产商的义务 生产商应当保留能够证明其电气电气设备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的技术文件。这些文件是可以向客户证明产品符合要求的重要证据。由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出具的、所在国内鉴定机构(比如英国的UKAS)认可的证明可以为生产商解决这个问题(生产商的定义请参见附录2定义。7.3 认证认证 研究注意到欧盟一些机构正在开发自主认证方案来辅助生产商达到欧盟R
23、OHS 指令的要求。目前这些方案已经在欧盟通过了鉴定(英国标准协会见附录6 SGS 和 TUV),但其他成员国很可能存在其他方案。研究注意到这些方案是自愿认证方案,由生产商自行雇佣这些机构来协助他们。因此各认证机构之间已经展开了竞争。而在中国,如果产品包括在重点控制管理目录中,生产商必须根据中国标准获得强制认证证书(目前正在筹备当中)。认证方法是由生产商提出取得CCC 证书的要求,但目前由谁负责该工作或是否可能由欧盟认证机构来执行该项工作还不清楚。WTO/TBT 协议 WTO/TBT 协议 WTO/TBT 协议是为了确保并阻止签字国家的贸易壁垒。该协议涵盖了标准确立和认证方案等问题。本报告包含
24、了一下条文的片断来说明有关强制认证要求的问题。第五条 不得以制造贸易障碍的意图拟定程序 15在有评定程序国际指导的情况下,该指导应用于评定一致性的基础,除非该指导不适合(比如妨碍国家安全等)。第六条 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当确保其他成员国能接受评定结果。即使该国与本国程序不同,如果该国程序被认定与本国相当,成员国仍要达到上述要求。成员国要允许国外的一致性机构在和本国评定机构至少同等有利的条件下参与其一致性评定程序。为确保确立上述国际标准并使评定机构及其认证值得信赖,英国 UKAS 授权本国认证机构使用国际标准,该标准具体如下。1)符合 BS EN ISO/IEC 17025:2000 标准
25、的实验室 2)符合 BS EN 45012(ISO Guide 62)标准的认证机构 3)BS EN 45011 (ISO Guide 65)和 ISO/IEC 17024,4)按照 ISO Guide 66 操作评定和认证的机构 5)符合 BS EN ISO/IEC 17020 标准的检测机构 7.4 标准标准 研究注意到中国正在准备与中国 ROHS 指令执行有关的 9 套标准。在撰写本报告时,还未得到上述标准,因此最高浓度值是否与欧盟标准相同及其测量方法尚不得而知。标识和标记如何执行将被标准化,但目前具体情况还不清楚。研究注意到目前 IEC 正制定下列文件。中国是否完全采用这些标准或采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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