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意见.doc
《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意见.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劳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现就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教育培训资源,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构建院校与企业之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平台,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加快培养适应本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
2、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1、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利用现有各类应用类高校、高职和中职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发挥政府构建的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的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机制。 2、适应需求,强化实训。适应产业技术不断发展的要求,强化实训环节,突出对动手能力的培养,解决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3、政府扶持,政策聚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定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通过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
3、进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和实施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培养、造就一批具备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实现“明确一个培养机制(定单式培养),取得两张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政府、企业、家庭三方满意”的社会效应。 2007年,启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院校与有技能人才需求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在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商贸、文化创意、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将其作为落实“
4、十一五”期间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的重要抓手,到2010年,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 三、组织架构 (一)设立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本市设立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协调指导委员会”),具体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审批办法(沪委办发2003159号)的规定程序报批。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行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本区县、本行业内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二)成立专业理事会 在市协调指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成立若干专业理事会,作为推进校企合作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培养 技能 人才 工作 意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