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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街道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各地大型商业综合体发展迅速。这类场所功能复杂、人员数量多,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灭火救援困难。为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泉州市、晋江市有关工作部署,现制定我街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
2、和坚决遏制重特 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1年8月至10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
3、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 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
4、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
5、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9是否违规在建筑中庭部位设置海洋球等娱乐设施。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拉动演练。 五、整治措施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 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
6、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 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 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
7、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 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五)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拉动测试,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现役消防队 联勤联动机制。消防部门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强对微 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
8、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业综合体至 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 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八)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
9、。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 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六、任务分工 (二)各社区、工作点具体负责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自查和整改,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 联合整治行动。 (三)基层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信息互通协调机制。 安办按照分级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监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情况和管理、使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0、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及时督改消防安 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动产权单位和经营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组织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开展培训。负责加强对大型商 业综合体内设商场(超市)、餐饮场所(星级饭店除外)等经营主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城管办负责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在所委托管理大型商业体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检查;负责督促园林部门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负责督促市政供水单位开展大型 商业综合体周边市政消火栓等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
11、社会事务办负责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设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体育场馆等经营性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负责加强对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设影院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负责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设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须取得行政审批证件即可开展的经营活动的一般经营项目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 对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燃气钢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使用单位要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依法 查处各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 交警三中队负责排查整治由其规划设置在大
12、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周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负责督促设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客运车站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 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排查整治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和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灭火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具体认定工作可商消防 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并依法予以清理。 供电所负责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供配电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 卫计办中心负责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各社区、工作点和基层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启动
13、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5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各社区、工作点和基层有关单位要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于8月30日前对照整治重点开展消防安 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督促整改,自查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各社区、工作点和基层有关单位要在8月30日前,分区域、分行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三是 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专项整治期间,各
14、社 区、工作点和基层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将集中查处,集中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街道将联合有关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别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 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各社区、工作点和基层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 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限期督改到位。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发动。各社区、工作点和基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
15、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 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 (二)深化整治合力。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规定要 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的整治工作,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零容忍”的原则,严 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成效。 (三)严格督导问责。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专项整治纳入政务督查和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内容,适时开展督导。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 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工作点和基层有关单位请于8月至9月,每月26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工作统计表(附件1);10月1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统计表至街道安办,以 便汇总上报市消防大队。 附件:_街道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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