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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生委人口生育工作意见(市) 20*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着力推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着力统筹研究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为*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服务全国作出贡献。 20*年着重抓好以下11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中央决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及全
2、市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与中央决定、市委意见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人口计生工作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充分认识当前*发展中所面临的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以及困难和挑战,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准确把握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布局的关系,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科学的工作方法、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在新起点、新水平上攀登新高峰,继续当好全国人口计生工作的排头兵。 要加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建立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
3、习制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加大社会化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全社会在更高层次上认识人口问题。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把人口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任务来抓。组织开展对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尚未制定实施意见的区县要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二、重视统筹研究解决人口问题,积极探索和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结合*实际,深入探索统筹解决特大型城市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体
4、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与发展。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在研究工作、编制规划、制定政策以及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时,要进一步树立和增强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全面把握人口发展现状和未来变动趋势,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推进工作。 深入推进人口重大问题研究,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和措施、长三角地区人口管理和服务联动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人口结构优化、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与人口老龄化应对、不同人口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方式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开展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全市人口计生“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抓好1-2项
5、区域人口重大问题研究。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大部门体制的建立,研究和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人口综合管理力度。 三、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推动“一盘棋”格局的形成 继续推进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服务管理新机制的完善,扩大与外省市的合作范围,争取出台全市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流动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强化省际之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协作,深化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联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逐步推进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之间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
6、划生育/生殖健康合法权益。结合居住证制度的推行,整合社区资源,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点、工作点和分娩点的服务和管理。 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和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引导和推动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扩大覆盖率,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健康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市内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探索不同类型居住小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模式。 四、认真解决民生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府
7、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出台*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全部纳入扶助范围。巩固和完善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适当扩大奖励扶助范围,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调整的可行性研究。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探索符合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点的计划生育保险运作机制,建立政府组织、市场运营、独立核算、群众受益的政策性计划生育保险制度。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
8、动,探索多元关爱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20*年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 五、加强依法行政,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认真做好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点抓好*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来沪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等立法调研。推动人口计生信访问题纳入法制轨道予以解决,通过完善条例配套文件,使政策更趋人性化,切实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基层和群众反映比较
9、突出的问题。全面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完善符合*实际的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六、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大力开展全民性的宣传倡导工作,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提高市民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和能力,科学地怀孕,科学地生育。进一步抓好“两免一提高”,在继续推进免费婚检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免费孕前检测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群众参与的孕前检测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夫妇正确选择怀孕时机,避开致畸因素的干扰,同时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问题,提早采取孕前干预性
10、措施。各区县要选择1-2个镇(乡)、街道进行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全面实施。同时,加强对重点高危人群的监测,通过病残儿鉴定发现高危人群,提供全程服务、关心和指导。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保障体系,组织制定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科研攻关,建立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监测系统。 继续深化家庭计划指导,探索新婚、孕前、孕期、产后全程宣教服务,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行为的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的培养教育,重点抓好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继续推进中国优生优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示范基地)和*市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的创建,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0-3岁婴
11、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全覆盖。 加强区县人口计生指导服务中心、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室)标准化建设,继续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融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继续做好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人口文化社区(小区)创建。实施重大人口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全国文图创作室建设。进一步做好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重点探索药具社会营销模式,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继续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七、全面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将农村
12、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家庭创建活动,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人口健康促进项目,总结推广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促进农村人口计生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形成,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条件,形成长期稳定、更好满足农民需要的计划生育服务模式。 八、抓好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计生基础性工作 全面推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运用,建立人口与发展指标综合数据库,强化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市和区县联动的人口预测机制,继续做好人口出生预报工作
13、。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人口统计指标体系、人口数据分析平台。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抽样调查工作和统计数据分析工作。建立社区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和常规统计制度,夯实城市人口管理和服务基础。 九、稳定和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按照中央要求,做到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和职能建设。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推广在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中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协管员的做法。进一步改善人口计生队伍结构,以建设人口计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切入点,以生殖健康咨询师等新职业为依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做好全市
14、“十一五”各级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换届后新任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和区县人口计生委领导的培训工作。 十、以实事项目为抓手,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20*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通过上下联动,推进以下实事项目:*市孕前检测研究和试点项目;*市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模式的调研和试点项目;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主动与被动监测机制;*市婴幼儿早期行为的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的培养教育;*市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关爱女孩行动”全国试点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国示范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市新农村新家庭人口健康促进项目;计划生育
15、保险全国试点等。 十一、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提升人口计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计划生育用品管理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发挥网络、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增加和扩大服务项目。 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深化人口计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国际合作项目,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交往。加强对外宣传,召开2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驻沪领馆通报会,宣传和展示*人口计生工作的进展和成就。办好20*国际优生优育暨孕婴童产品博览会。 进一步抓好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岗位廉政培训,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廉洁从政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20*年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文明站申报和评审工作。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机关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开展人口计生信访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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