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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考核意见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年度全县乡局级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我县*年度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本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项目立县、唱响发展主旋律、尊重客观事实、科学评价政绩的原则,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体系,运用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系统考核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工作,从而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动全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考核范围 乡局级领导班子及其班子
2、成员,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除县级干部以外的科级领导干部;县直、乡镇其他在岗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对乡局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县委政府权威、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今年将各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由于决策失误给全局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班子,年终考核取消评选“先进领导集体”资格。 3、工作实绩。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党的建设、精
3、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11项目标、经济建设的5项目标,特别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税收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在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共性目标的同时,对职能业务完成情况、突破创新工作,以及县委、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任务及重大事项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将上级表彰情况作为考核的加分因素,目的是鼓励各单位在工作上争先创优。 (二)对乡局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乡局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即思想政治素质。包括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能”即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运用马
4、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其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以及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勤”即工作作风。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自觉践行“三个代表”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勤奋敬业情况。 4、“绩”即工作实绩。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情况。 5、“廉”即廉洁自律。包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关于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 四、评价标准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对乡局级领导班子的评价标准 1、优秀。经考核全部达到下列标准的,应评价为“优秀”等次。 (1)考核目标全部完成,综合排名靠前,重点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取得新成效; (2)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班子团结有凝聚力,机关风气正,干部干劲足,社会评价高;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全年没有重大违纪案件; (4)群众公认程度高,民主测评优秀、较好票超过90%,且优秀票超过60
6、%。 2、较好。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价为“较好”等次。 (1)考核目标总体完成较好,下达的重要指标已全部完成; (2)执行民主集中制较好,班子比较团结,整体作用发挥较好; (3)能较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无有影响的违纪案件; (4)民主测评中“优秀”和“较好”总票数超过70%、不足90%。 3、一般。经考核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价为“一般”等次。 (1)考核目标大部分完成,整体工作成效一般; (2)基本能落实民主集中制,但班子存在一定问题和隐患,社会公认度一般;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般; (4)群众公认程度一般,民主测评中“优秀”、“较好”总票数达到60%、不足70
7、%。 4、较差。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价为“较差”等次。 (1)部分考核目标完成差距较大,综合排位靠后; (2)班子不团结,问题较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差;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差,年内有影响较大的违纪案件; (4)民主测评“较差”票超过30%,经核查确有较为严重的问题; (5)年内主要工作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二)对乡局级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 1、优秀。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价为“优秀”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组织领导能力强,处理复杂问题办法多、效果好; (3)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群众威信高; (4)工作实绩突出,多项工
8、作在系统内有一定影响; (5)清正廉洁,全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6)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达到90%以上,且“优秀”票占60%以上。 2、称职。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价为“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对本职业务能熟练掌握运用; (2)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分管工作能独立完成; (3)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 (4)工作成绩较好,各项工作无明显失误; (5)能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6)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数占60%以上。 3、基本称职。经考核,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称职等次有些勉强,但不能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价为“基本称职”等次。 (1)犯
9、有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 (2)确因一时过失,而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且上一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3)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技术能力较差,对机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4)组织纪律观念较淡薄,不能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经常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次的)或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的,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4、不称职。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价为“不称职”等次。 (1)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而受到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
10、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行政降级处分的第二年,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第三年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正在被立案检查的,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视受处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
11、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予以辞退。 五、考核程序 (一)年度总结。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对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述职报告。 (二)述职述廉。单位“一把手”代表班子作大会述职述廉报告,其他被考核人员由单位自行组织在大会前召开的班子会上述职述廉,“一把手”签字通过。 (三)民主测评。大会述职后,参加大会的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情况进行评价,填写民主测评票。 (四)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后,考核组进行个别座谈。对领导班子状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存在问题、评价等次等情况听取不同层次的意见和反映。同时对受省市奖惩情况进行实物认证。 (
12、五)征求意见。组织部就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与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计生局进行沟通。对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 (六)综合评价。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县级领导干部评价意见、目标监控部门评价意见、考核组意见、骨干企业和基层代表意见,依据考核办法进行折分计算,依据得分情况对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请县委审定。乡局级班子党政一把手的评价等次,原则上同班子的评价等次一致。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通报表彰,授予“先进领导集体”称号。 2、对经考核评定为
13、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责令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组织部、县纪委派专人参加,整改情况由单位以书面形式交组织部审查备案,情况严重的,县委视具体情况采取组织措施。 3、对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班子成员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 1、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从考核评定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干部中产生。 2、领导干部经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 3、领导干部经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由组织部进行谈话诫免。 4、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严格按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提前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因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提前晋级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从级别变动当年起重新计算考核年限。重新计算后不到规定年限的,不得晋升级别工资,待达到规定年限后方可晋升。 5、领导干部经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分别予以免去现任职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作降职处理,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6、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提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 七、组织实施 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大致定于*年12月份。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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