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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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职称工作,不断提高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业绩量化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真 正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根据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 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 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 备。工作业绩须是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以来本专业学科领 域取得的业绩。第三条 所有申报职称材料以公开展示的原件为准,每 项计分不超过该项规定的最高分(不设上限的工程按实际量 化结果计分),不符合业绩要求的材料不予计分。第四条 教学学时与教学效果、论文著
2、作、工程奖励必 须同时满足上级文件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方有资格进行职 称晋升的申报。第二章分那么省辖市、厅级一等奖,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2)超出局部业绩(限第一名)按以下标准计分(上 限10分):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级一项计10分;省、 部级一等奖一项计8分,二等奖一项计6分,三等奖一项4 分。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项计10分;省部级一等奖一项 计8分,二等奖一项计6分。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一 项计3分,二等奖一项计2分。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一 项计6分。科研(教研、工程)工程(课题):国家级一项 计10分;省、部级一项计8分;市、厅级一项计6分。教 学质量工程工程:国家级一
3、项计10分;省级一项计8分。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创造专利一项计6分;实用新型专 利一项计3分,限2项。专业技能竞赛奖:国家级一项计4 分;省级一项计3分;市、厅级一等奖一项计2. 5分,二等 奖一项计2分。优秀辅导教师:国家级一项计4分;省级一 项计3分;市、厅级一等奖一项计2. 5分。自本方法开始实行之日起所有专利权人须为“本学校”。 艺术、体育学科的补充条件参照以上标准计分。(三)教授职务工作业绩量化标准L教学(30分)(1)满足以下条件计20分: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 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 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
4、2计算。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之一: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 优秀1次以上。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一等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超出局部业绩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10分):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50学时以上、公共课和 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7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 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计1分;专 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350学时以上、公共课和基础课 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37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 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计2分;专业课教 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450学时以上、公
5、共课和基础课教师年 均教学工作量达47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 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计3分。学校年度教学质 量考评优秀1次计1分。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奖(包括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优秀 指导教师):国家级一项计4分,厅级一等奖一项计3分。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国家级一项计3 分,省级一项计2分。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一项计2分。2 .论文、著作(30分)(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计20分: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 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 录论文5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
6、者) 以上。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 (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 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6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 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2 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 述检索或刊物收录)。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 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 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部);同时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 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 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
7、表在全国中文核心 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 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 述检索或刊物收录)。(2)参与量化的论文限10篇、论著限3部。超出局部 业绩(限第一作者或独著)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10分):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 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 论文,且被较多引用每篇计5分;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每 篇计3分;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每篇计1分;学术著作: 独著每部计3分,主编每部计2分,参编每部计1分;译著 每部计1分。3 .工程、奖励(30分)(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计20分:国家级
8、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 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 人(限第一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 作者。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科研(教研、工 程)工程(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 定或结项验收,到达国内领先水平,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 效益。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工程的主要完成人(限第一名)作为主要创造人(限第一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 家创造专利1项以上。(2)超出局部业绩(限第一名)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10分):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级一项计10分;省、 部级一等奖一项计8分,二等奖一项计6分。教学成果奖: 国
9、家级一项计10分;省、部级一等奖一项计8分,二等奖 一项计6分。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一项计3分。科研 (教研、工程)工程(课题):国家级一项计10分;省、部 级一项计8分。教学质量工程工程:国家级一项计10分; 省级一项计8分。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创造专利一项计 6分。自本方法开始实行之日起所有专利权人须为“本学校”。 艺术、体育学科的补充条件参照以上标准计分。(四)实验师工作业绩量化标准L教学(30分)(1)实验课教师任期内在实验室从事教学工作,并承 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计20分: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年度考 核优秀1次。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
10、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超出局部业绩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10分):实验课教师在实验室从事教学工作,同时承当理论教学 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5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 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计1分;年均教学工作 量达35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 学工作量的1/2计算)计2分;年均教学工作量达450学时 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1/2计算)计3分。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计1分, 良好1次计0.5分。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奖(包括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优秀 指导教师):国家级一项计4分;
11、省级一项计3分;市级一 项计2分;校级一项计计1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辅导员):国家级一项计3分;省级一项计2分;市、厅级一项计1分;校级一项计0. 5分。4 .论文、著作(30分)(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计20分: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含实验报告)3篇 (限第一名或独著,文科为独著)以上。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 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同时在CN学术刊物 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含实验报告)2篇(限第一名或独著, 文科为独著)以上。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到达实验师水平。(2)参与量化的论文限6篇、论著限1部。超出局部业绩(限第一作者或独著)按以
12、下标准计分(上限10分):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 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 论文,每篇计5分;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每篇计3分;CN 学术刊物每篇计1分;学术著作:独著每部计3分,主编每 部计2分,参编每部计1分;译著每部计1分。5 .工程、奖励(30分)(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计20分: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的主要完成人(限第一名)。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工程(课题)的主要完 成人(限第一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创造专利、实用新 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限第一名)。独立设计过2个以上新的
13、实验工程并被采纳,使用两 年以上,效果良好(附实验方案和完成后的测试记录);或 作为主要完成人(限第一名),根据实验或科研要求,对现 有仪器进行技术改造,投人使用后效果良好;或加工设计特 殊实验装置采用后效果良好。以上均须附学校证明。(2)超出局部业绩(限第一名)按以下标准计分(上 限10分):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级一项计10分;省、 部级一等奖一项计8分,二等奖一项计6分,三等奖一项计4分。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项计10分;省部级一等奖一项 计8分,二等奖一项计6分。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一 项计3分,二等奖一项计2分。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一 项计6分。科研(教研、工程)工程(课题
14、):国家级一项 计10分;省、部级一项计8分;市、厅级一项计6分;校 级一项计4分。教学质量工程工程:国家级一项计10分, 省级一项计8分。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创造专利一项计 6分;实用新型专利一项计3分,限2项;外观设计专利一 项计3分。自本方法开始实行之日起所有专利权人须为“本学校”。 (五)高级实验师工作业绩量化标准1 .教学(30分)(1)实验课教师任现职期间,在实验室岗位从事教学 工作,并承当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计20分: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 优秀1次以上。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 励。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
15、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荣誉称号。(2)超出局部业绩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10分):实验课教师在实验室从事教学工作,同时承当理论教学 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5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 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计1分;年均教学工作 量达35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 学工作量的1/2计算)计2分;年均教学工作量达450学时 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1/2计算)计3分。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计1分。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奖(包括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优秀 指导教师):国家级一项计4分,省级一项计3分,市级一 项计2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
16、者(优秀辅导员):国 家级一项计3分,省级一项计2分,市、厅级一项计1分。 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一项计2分; 市(厅)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市级科技创新带头人、市(厅)级青年科技人才一项计1分。2 .论文、著作(30分)(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计20分: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 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 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文科均 为独著,理工科限第一名或独著)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
17、刊物上。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 实验指导书(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 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限第 一名或独著)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 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到达高级实验师水平。(2)参与量化的论文限10篇、论著限3部。超出局部 业绩(限第一作者或独著)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10分):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 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 论文,且被较多引用每篇计5分;
18、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每 篇计3分;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每篇计1分;学术著作: 独著每部计3分,主编每部计2分,参编每部计1分;统编、 规划教材、实验指导书每部计1分。3 .工程、奖励(30分)(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计20分: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 成人(限第一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 完成人(限第一名),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 第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第五条 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的业绩分别按申报讲师、 副教授、教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人员业绩量化计分标准 量化计分,量化计分分为以下四项:1 .学历、学位、资历;.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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