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整治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整治工作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专项整治的方式;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工作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检查内容,对施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整治方式,施工企业自查自整、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为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
2、保取得实效,各施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来个回头看。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重点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形
3、成“政府统一领导、行管部门及业主监管、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发展,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
4、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交通局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镇(街道)分管交通基础设施的副职 成员:各镇(街道)交通基础设施具体承办人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质监站,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质监站站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对施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5、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内影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领取了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考核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各类证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新工人和转岗工人是否按要求做到了先教育再上岗。 3、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
6、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和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机构和责任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是否建立;是否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员;项目经理是否按时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
7、研究解决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问题。 6、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工程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在开工前是否报监理处批准并落实到位,是否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施工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是否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费用计取和使用。 7、施工企业的现场办公、生活区与生产区是否相对分开,是否避开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陡坡、沟谷及山洪排泄区域,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入口
8、处、超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破物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爆破、易燃等危险用品是否定人、定岗、定责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易发生火灾的施工部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8、是否针对高填深挖施工、水上施工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高填深挖施工主要是防边坡坍塌、防高处坠落、防建材打击等;水上施工主要防基础塌陷、防落水、防洪汛等。 9、是否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容易发生的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放炮等事故制订了防控方案,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技术操作程序是否有
9、针对性;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等自行式架设设施是否经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是否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二)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辖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对辖区内影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施工企业都列入了取缔名单,并实施了取缔;是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施工企业都列入了停产整顿名单,并采取了停产整顿措施;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企业加强了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取缔、停产整顿的施工企业进行
10、了公示。 2、是否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管理部门及业主依法监管、施工企业全面负责、监理单位认真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工作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级管理部门“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4、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安
11、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各项制度。 5、是否建立了能够适应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是否落实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经费、装备。 6、是否建立健全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镇、街道、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是否依法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了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四
12、、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要做到对全行业、全领域、各级各类企业的全面覆盖。 (一)施工企业自查自整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凡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条件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清退出施工工地。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3、。 3、凡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营运安全。 (二)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 在施工企业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无任何证照,非法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要列入清理取缔名单,并清退出施工工地。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要列入停业整顿名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之后要复产的,须经项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对其他证照齐全、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列入正常施工企业名单,加强日常
14、监管。 质检站要将本辖区内所有施工企业按上述三种类型分类登记造册,并经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分别签字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要将以上三种类型企业在市各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半个月)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单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全面自查自整,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全面排查整治(2个半月)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业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
15、、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具体实施自查自整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将排查出的三类施工企业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局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后报市人民政府。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6个月)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组的检查,按检查的要求进行再整改。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为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施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来个回头看。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对专项
16、整治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刻理解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市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到人。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制订严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
17、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专项整治的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安全生产情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对应检查而没有检查或检查后仍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检查人员的责任。 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的要求,对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推动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11页 共11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