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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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县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省纪委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黔纪发20179号)和市纪委XX 县区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毕纪发20176 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精准、有效地服务保障全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深度贫困地
2、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部署,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谁主管谁负责,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原则,聚焦“护民生、促脱贫”主题,以民生监督三年亮剑行动为抓手,从 2017 年 8 月起至 2020 年,重点针对扶贫领域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用铁的纪律护航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二、重点工作按照打好“四个硬仗”的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兜底等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 45 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遵守相关工作纪律的情况,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
3、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贫困地区如期脱贫,让贫困群众有更多更好的获得感。三、主要任务(一)加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保障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XX 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的 27 个实施方案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不严不实、弄虚作假、强迫命令、层层加码等问题,从严从重查处执行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等行为,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狠抓扶贫领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将脱贫攻坚作
4、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点领域。重点检查各部门对联系帮扶贫困乡镇、贫困村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扶贫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帮扶责任人对帮扶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情况等。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字脱贫”以及脱贫攻坚政策走形变样,脱贫攻坚工作中干部玩忽职守、欺上瞒下、庸懒散虚、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三)强化扶贫领域纪律审查持续形成震慑。将脱贫攻坚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领域,科学研判扶贫领域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严肃查处在扶贫项目实施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行为,在扶贫资金分配中虚报
5、冒领、贪污私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对胆敢对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四)加大扶贫领域问责力度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问责亮剑行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导致扶贫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失职渎职问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好责任。四、工作措施(一)深入开展“民生监督进万家”
6、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刊播、发放各种物美价廉的日常用品、政策明白卡、致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座谈会、院坝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和方式,持续深入开展“民生监督进万家”活动,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传送到千家万户,全面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知晓率,提升对党和政府的感恩度、满意度。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在全县营造“上下联动一盘棋、齐心协力助攻坚”浓厚氛围。(二)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办理、署实名举报扶贫领域案件实行快查快结快反机制,充分发挥信访 12388 举报投诉电话和政府“扶贫专线”作用,强化扶贫领域群众来信
7、来电来访归口管理、分析研判,及时处置信访举报、巡察监督、专项督查、专项监察、审计监督、上级转办和脱贫攻坚重点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不断提升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常态化开展信访件排查工作,优先处置深度贫困地区问题线索。2017 年 10 月 15 日前,建立完善深度贫困村信访举报台账,明确责任人,按照规定时限进行销号处理,实现零暂存,对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要进行重点研判、重点督办,必要时提级办理。(三)持续开展精准专项监察。深入开展整治亮剑行动,按照“三见三查”(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部门自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督查)要求,深入开展省级确定
8、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城乡低保,市级确定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及县级自选水利工程专项监察。2017 年 10 月底前,每个乡(镇、街道)专项监察立案不少于 2 件。从 2018 年开始,对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专项监察。(四)常态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行动。结合“千名纪检干部访千村”活动开展,按照“带信下访、调研走访、座谈接访”要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每人在 3 至 4 个乡镇选择 9 个以上贫困村进行走访,每个村走访时间不低于 1 天,走访村民不低于 10 户;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每人在本辖区内选择 2 个村走访,乡(镇
9、、街道)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在本辖区内选择 1 个村走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在本县范围内选择 2 个村走访;委局机关各室主任、委局机关工作员和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员每人在本县范围内选择 1 个村走访。走访的村原则上不重复。委局班子成员下访时,必须将涉及走访村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作为走访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已办结的转办件,要及时跟踪回访,听取反映人对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2018 年底,实现深度贫困村走访“全覆盖”。(五)常态推进行为规范(试行)贯彻落实。严格执行XX 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常态推进申报、公示、抽查核实工作。督促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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