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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校车安全专项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县校车安全专项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安201710 号)精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学生上下学行为,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张教发201785 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10 日,在全县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攻坚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领导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
2、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当前严峻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校园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全面排查、严厉整治各类交通隐患问题,坚决防止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攻坚治理,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学生上下学行为,进一步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严格源头管理,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
3、原则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实现坚决消除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线运行等违法行为和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三、组织领导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成立联合攻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督查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攻坚治理工作。组织成员:*四、工作时间和治理内容(一)工作时间即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二)治理内容1.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校车行驶路线不符合有关通行条件等问题。3.校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问题。4
4、.采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行为。5.家长或其他社会单位自行包租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学生上下学及超员接送行为。6.未成年人骑乘摩托车上下学和未满 12 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下学行为。7.学生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8.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线、减速设施、人行道、过街天桥等交通设施不完善问题。9.校园内未实行人车分流,交通标志不清、交通秩序混乱问题。五、整治措施(一)全面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寄宿制小学,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详细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
5、方式,全面摸清校车和私人提供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出行。会同交警和运管部门定期排查校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恶劣天气下的校车运行和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和幼儿伤亡事故的发生。(二)全面排查校车驾驶人员。会同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对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集中审查驾驶人的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相关信息。对公安交警部门通报的无校车驾驶资格、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分满 12 分、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驾驶人,要立即督促相关学校按照规定处置。对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
6、等情形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 23 条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学校坚决禁止其驾驶校车。要定期组织驾驶人和随车照看教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紧急救护能力。(三)全面排查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会同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偏远县乡道路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立即做好登记,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各寄宿制小学要根据学生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制订校
7、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校车服务能力,建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和校车停靠站点,设置完善标志标线,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问题,完善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划定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为学生上下校车创造安全、便捷的“绿色通道”。(四)全面配合做好整治校车和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积
8、极配合公安交警加强上下学时段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教育学生不乘坐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要积极举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查处。(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手抄报等平台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严格杜绝未成年人骑乘摩托车上下学和未满 12 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下学以及学生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利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qq 群、微信群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提示提醒,减少或杜绝三轮车接送学生幼儿、自行包租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各单位要积
9、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和所有人进行安全教育,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光碟,宣讲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危害,提高广大校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和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和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0、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校本园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加强协调联系,建立长效机制。校车安全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反映发现的问题。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要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研究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健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协作机制,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校车安全专项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将加强攻坚治理工作阶段性、过程
11、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治期间,县教育局、公安交警部门将成立督查组,采取联合执法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奖惩、约谈诫勉、挂牌督办、渎职问责和责任查究制度,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整治期间,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并善于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事)例,形成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内容总结内容总结(1)4.采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行为(2)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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