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doc
《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将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定职责权限和行为规范确定为内部考核目标,通过逐级分解、检查考核并兑现奖惩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一种层级监督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单位包括: (一)各级人民政府(含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下同);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依法取得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含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和各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
2、构,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 (三)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四)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单位。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并依法监督设在本行政区域内与其所属部门平级并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本行政区域的全面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行情况作为重要目标,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目标一并考核。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领导或者指导本部门所属执法机构以及本系统下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县级以上
3、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部门法制机构),分别在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应当依据综合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本级人民政府职能的规定,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确定。 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分为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比例各占50%。通用目标应当依据综合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确定;专用目标应当依据依法由本
4、部门组织实施和参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考核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行政执法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目标任务的完成负主管责任;行政执法单位的有关内设机构和所属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机构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分工,对有关具体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 。诎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有关负责人员和责任单位,并依法确定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考核目标和对
5、本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通用考核目标,提出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在印发的同时抄报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 第九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和所属执法机构以及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并依法确定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专用考核目标,提出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在印发的同时抄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专用考核目标,由有关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自行提出,报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定。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所依据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有关行政机关应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 执法 责任制 计划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