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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节地与土地资源利用 1.1 一般规定1.1.1 生态小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居住区规划和住宅建设相关技术法规、标准的规定。1.1.2 生态小区建设应协调周边关系,提升环境友好性;充分考虑当地地理、气候环境,保护自然山体、水系和植被,有效防止地质和气象灾害影响。1.1.3 生态小区应充分考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1.1.1 生态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完善,充分保障居民生活品质和老、幼、残障人士生活需求。1.1.5 生态小区交通系统应顺畅便捷,分级明确,人流、车流组织合理,内外联系方便。 【条文说明】1
2、.1.11.1.5 明确生态小区建设应合法、合规。采用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考虑完善配套及人文关怀方面的总体设计要求。1.2 控制项1.2.1 合理进行项目选址,确保场地安全,建设符合法定规划。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2 保护自然山体、水系和植被,保护古树、名树、大树及具有地域性代表性的乡土植物,实施生态环境修复。3 场地安全,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氡等放射性污染的危害。1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条文说明】1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
3、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因此,生态小区建设项目应符合法定规划要求,选择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
4、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内进行建设,并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制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分别对应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公园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主要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对应国家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
5、办法等。2 基地内的地表形态、土壤状况以及水系、生物群落、都是自然长期演化的结果,是具有生态平衡和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应对基地原有绿色植被的价值进行评价,充分保护、合理利用原有古树、大树及具有地域性代表性的乡土植被,这不仅能极大的减少开挖能耗与运输能耗;而且还保留了和谐的自然秩序和不可复制、绝不雷同的个性特征。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如此不仅可减少绿化投资,而且可以固定施工过程排放的CO2。3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
6、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场地无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是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选择城市建设用地的基本要求。因此符合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选址,一般可以避免上述大型自然灾害的发生,但基地内若有局部地方存在小规模地质灾害的隐患,建设项目在进行设计时应及时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改变场地设计高程、设置护坡设施等,保障场地安全。应符合的主要相关标准包括:防洪标准GB50201-91;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1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7、规范GB50325;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 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污染源,小区污染源主要指:易产生噪声的营业场所,排放油烟的厨房,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噪声和振动等污染的设备用房、排风口、排烟口等。小区内无法清除的污染源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达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如商业部分餐饮厨房应设置排油烟净化装置,设计、施工安装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183-200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1-2010和重庆市地方标准的规定。【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场地区位图、现状地形图以及当地城乡规划
8、、国土、环保、文化、园林、旅游或相关保护区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施工图、应对措施、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污染源检测报告(可能涉及的污染源、电磁辐射、土壤含氡危害等)、氡浓度报告(设计阶段、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项目场地区位图、场地现状地形图及带地形的总平面图、国土、环保、文化、园林、旅游或相关保护区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环评报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相关设计文件(如商业厨房排油烟净化装置施工图);不涉及保护区或文物古迹的,只要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针对场地安全
9、和污染源排放,审核排放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排放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判定要点:1 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要求。2 针对场地内的原有山体、古树、大树及具有地域性代表性的乡土植被,应由所在地规划或者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文件,明确相应的保护要求。或核查该项目施工图是否满足有关法定规划或相关主管部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控制要求。3 根据支撑材料识别危险源与污染源,审查项目的防护与治理措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核查项目防洪工程设计是否满足所在地防洪标准要求。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抗震防灾的有关要求。对场地存在潜在污染
10、问题的(如原用地为二、三类工业等用地转为民用),查看原有污染情况、有无残留物危害及主要环境问题,重点查看场地土壤污染物检测报告。查看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根据2001年国家核工业航测遥感公司测氡公司绘制的全国19552001年全国航测铀含量数据,重庆地区属于土壤氡低、中背景区(低背景区5000Bq/m3,中背景区50009000Bq/m3),其土壤氡浓度最高为9000Bq/m3。根据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CSUS/GBC05-2011第1.2.1及条文说明,当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平均值不大于10000Bq/m3时及绿色建筑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
11、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时,可不进行场地土壤氡浓度现场测试)。建设项目应保障场地内及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未进行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的,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查看相关设计图及文件,了解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是否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对于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是否已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止、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查看采取措施后的检测报告。1 针对污染物达标排放,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了解场地范围内存在的污染源以及环评报告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影响预测和污染
12、防治措施的建议、推荐的隔离方法;查看图纸,建设项目是否落实了环评报告建议的相关防治措施。核实设计图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现场核实污染物治理设施是否设置并正常运转,查验运行过程中的检测报告,核实废水、废气的排放是否超标,垃圾是否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等,是否及时清理中水处理站污泥并外运处理,废活性炭是否回收等设计图。(S)1.2.2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规定。2 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3 地下车库应配置充电桩,并符合附录H的规定。【条文说明】1 居住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是为区内不同年龄和不同职业的居民使用或服
13、务的,因此公建的布局要适应儿童、老人、残疾人、学生、职工等各类居民的不同要求。同时各公共服务设施又有其自身设置的经济性和要求、方便居民使用等共同特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成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配建,主要反映在配建的项目和面积指标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确定依据,主要是考虑居民在物质与文化生活方面的多层次需要,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要求,即配建项目和面积与其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时,才能方便居民使用和发挥项目最大的经济效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不配或少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晚建了也会给居民生活造成困难,如不及时配建小学
14、,小学生要回原居住地上学,长途往返十分不便。晚建了派出所就没有地方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或至本区外兼管的派出所去办理,造成管理和使用的不便。因此,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应按配建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投入使用,才能达到居民使用方便和经营管理合理的要求。有时因分期建设的需要,初期建设规模不大时,可把有关设施的内容合并,暂设在某一个规划项目内过渡解决,待建成后再恢复正常使用。2 幼儿园承载着36岁幼儿成长和学习的重要使命,对幼儿生理和心理健康、生命安全和成长教育都有着重要影响。除了教育品质和生命安全以外,幼儿园建筑的室内外健康环境也是体现幼儿园建筑品质的重要因素。为提升小区品质感
15、,增强居民获得感,有必要将幼儿园建筑纳入评价范围,并对幼儿园建筑的建设提出较高要求。幼儿园室内外空间的安全性能、室内采光、噪声和空气质量控制、室内照明、空调与通风系统、厨房设计,均应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18附录E的规定。食品安全控制,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和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1的相关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中规定,配套幼儿园与城镇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为解决住宅项目业主子女入
16、学需要而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与对应的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住宅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需同步通过竣工验收。分期开发的住宅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与第一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交付使用。因此,在设计评价、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时,幼儿园也须与住宅同步完成。3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5212号)中规定,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凡新建的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
17、车换乘(P+R)停车场等,在主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各用地范围内,一次配建实施到充电桩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筑总平面图、公共服务设施各专业施工图、车库标识图、景观设计施工图等相关设计文件(设计阶段);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建筑总平面图、公共服务设施各专业竣工图、车库标识图、景观设计竣工图等相关设计文件(竣工阶段、运行阶段)。幼儿园竣工图应包括室内装修竣工图。评价方法:设计评价审核相关设计文件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在审核竣工图等竣工文件外
18、还应现场核实。判定要点: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是否按照用地规划条件函进行设计实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对于整体申报、分期建设、分期评审的项目,在评价分期指标时,可根据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整体指标,判断项目是否达标。2 配套幼儿园核实是否满足附录E的规定。3 复核车库是否100%预留中充电车位的充电基础设施或建设安装条件,并满足10%的一次配建实施充电车位比例要求。(S)1.2.3 合理组织小区交通系统。1 小区内道路系统分级明确,人车分流。2 地面停车位与住宅保持6m的距离,并通过种植植物等措施控制视觉干扰和消减噪声危害。3 地面停车位不多于其停车总
19、量的10%,地面停车位不挤占行人活动空间。【条文说明】影响小区道路设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应根据本地区的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和未来的发展趋向,选择经济、适用、便捷、安全,且对环境无污染的道路系统、断面形式及停车场设施。人车分流是在道路上将人流与车流完全分隔开,使其互不干扰。人车分流包括人行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以及步行街、步行区等措施,是保证人行安全和人车兼顾的重要措施。居住区内应严格实施人车分流,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功能需求合理实施人车分流。设置有地面停车位时,应合理考虑人车流线,设置专用的行人通道(不能与机动车道混用),人流与车流完全分隔开,使其互不干扰。
20、机动车发动机声音、汽车尾气等都对住宅有影响,本条规定了住宅与室外停车场的最小距离,目的是控制机动车对住宅的干扰。同时,应采用种植植物的方式进行有效的噪声遮挡。【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建筑总平面图、交通分析图、竖向布置图及景观总平面图等相关设计文件(设计阶段);建筑竣工总平面图、景观竣工总平面图等(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评价审核相关设计文件;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在审核竣工图等竣工文件外还应现场核实。判定要点: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 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宜小于10m;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
21、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宜小于8m;1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5 道路沿侧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6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7 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8 基地内设有室外消火栓时,车行道路与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9 基地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10 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2)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
22、,出人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3)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11 小区只有一条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7m;12 场地内应做到人车分流。13 室外停车位与住宅的距离6m,且景观种植平面图中表达停车场与住宅之间采用种植乔木、灌木等措施控制视觉干扰和消减噪声危害。11 对于地面无停车位的项目,本条第2、3款直接达标。(S)1.2.1 合理设计室外活动场地:合理配置老人活动场地、儿童活动场地、运动场地、健身步道、交流场地。场地安全,设施完善,并有不少于1/2的面积满足日照标准要求且通风良好。1 位置不应贴临污染
23、物排放口、机动车库出入口等。2 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0.3%且不少于100m2。3 老人活动场地、儿童活动场地周边300m范围内设置公共卫生间,并有清晰完善的标识标牌。1 活动场地均采用防滑铺装。5 活动场地无尖锐突出物,设施、小品阳角均为圆角或钝角。6 儿童活动场地周围应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且不应选用带刺、硬质叶片、过敏性的丛生植物。7 室外活动场地乔木、构筑物遮阴面积不小于20%。【条文说明】室外活动场地是居民户外活动场所,应在规模、安全、环保、健康、使用功能等方面对其作出规定,以满足各类人群的基本使用需求。1 室外活动场地是老人和儿童主要活动区域,应严格控制与建筑排风口、排烟口、机动车
24、库出入口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废气、油烟、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18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等相关标准的排放要求。3、1、5 老年人和儿童的身体机能弱于常人,应充分考虑他们的行动特点做出相应的设计,确保老人活动场地、儿童活动场地就近设置公共卫生间、地面防滑、无尖锐突出物和标识清晰,以让老年人和儿童的生活和出行更加便利、安全。老年人容易滑倒,一旦滑倒即会造成严重后果,至少影响一个家庭。因此,活动场地地面均应采用满足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防滑铺装,以提高安全性;在容易带来不便的通道高差处,应设有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25、规定的坡道或无障碍电梯,以保证老年人顺利通行。6 便于对儿童的监护,儿童活动场周围应有较好的视线,所以在儿童活动场地进行种植设计时,注意保障视线的通透。在儿童活动场地周围种植灌木时,灌木要求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树种,因为矮形灌木向外侧生长的枝条大都在儿童身高范围内,儿童在互相追赶、奔跑嬉戏时,易造成枝折人伤。一些丛生型植物,叶质坚硬,其叶形如剑,指向上方,这类植物如种植在儿童活动场周围,极易发生危险。7 运动区周围设休息区,种植遮阳乔木,并设置适量的座椅。【适用范围】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建筑总平面图及景观施工图、标识设计图(设计阶段);建筑总平面图及景观
26、竣工图、标识竣工图、设施设计专项竣工图等相关竣工文件(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阶段审核建筑总平面图及景观施工图;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审核景观竣工图、标识竣工图、设施设计专项竣工图并现场核实。判定要点:1 活动场地应位于居住小区合理位置,具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且不得贴临居住建筑。儿童游戏设施不与成人健身器材混合设置,防止安全隐患。体育设施需满足重庆市渝规发2010111号重庆市住宅项目配建体育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2 核查室外活动场地与建筑排风口、排烟口、机动车库出入口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宜对受影响区域采用绿化隔离或者其他生态措施。3 景观总平面图中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
27、面积的0.3%且不少于100m2。1 建筑总平面图或区位图标示公共卫生间位置、与老人活动场地、儿童活动场地的距离,并不得大于300m。各类活动场地、设施和公共卫生间的标识标牌应清晰完善。5 景观设计图中活动场地均采用防滑铺装,活动场地无尖锐突出物,设施、小品阳角均为圆角或钝角。6 景观总平面图中儿童活动场地周围应有较好的可通视性。植物应避免带刺、硬质叶片、过敏性的丛生植物。7 乔木遮荫面积:按照成年乔木的树冠正投影面积计算,各类活动场地的乔木遮荫面积均应满足20%的比例要求。1.3 评分项1.3.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控制小区人均用地指标。1 人均用地指标Y(m),低层:35Y11,多层:23
28、Y26,小高层:22Y21,中高层:20Y22,高层:11Y13。2 人均用地指标Y(m),低层:Y35,多层:Y23,小高层:Y22,中高层:Y20,高层:Y11。【条文说明】对居住小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是控制居住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本标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第3.0.3条的规定,提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建筑总平面图等相关设计文件、人均用地指标计算书(设计阶段);竣工图等竣工文件、人均用地指标计算书(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评价审核相关设计文件、计算书;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审阅竣工图、
29、计算书。评分规则:评价总分值为12分,评分规则如下:1 人均用地指标Y(m/人),13层:35Y11,16层:23Y26,712层:22Y21,1318层:20Y22,18层以上:11Y13,得10分。2 人均用地指标Y(m/人),13层:Y35,16层:Y23,712层:Y22,1318层:Y20,18层以上:Y11,得12分。不同规模居住用地面积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1)小型项目(达不到组团规模的):按照所在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计算。(2)居住组团:按照包含本次申报所有居住建筑、且由住区道路完整围合区域内的用地面积进行计算。(3)居住小区
30、:按照管理部门批准的完整的居住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进行计算。(1)不同层数住宅混合建设时,可以根据不同层数类型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居住人口的分布及对应的用地指标。判定要点:应特别注意居住用地的面积通常包括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和人均绿地指标应采用相同的人口基数。居住建筑查阅住区总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可按3.2人/户换算人口数)等,根据设计指标核算申报项目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对于整体申报、分期建设、分期评审的项目,在评价分期指标时,可根据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整体指标,判断项目是否达标。1.3.2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Rr:Rr5%;Rr
31、20%;Rr35%。【条文说明】由于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因此未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经论证场地区位和地质条件、建筑结构类型确实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本条不参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学合理。【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经论证场地区位和地质条件、建筑结构类型确实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本条不参评。【达标判断】支撑材料: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室建筑平面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2、证及其附件等相关设计文件、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比例计算书等设计文件(设计阶段),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室建筑平面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比例计算书等竣工文件(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评价审核地下空间设计的合理性、相关设计文件及计算书;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评分规则:评价总分值为3分,评分规则如下:1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Rr5%,得1分;2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Rr20%,得2分;3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Rr35%,得3分。判定要点:查阅、审核地下室平面图等设计文件,核查地上、地下建
33、筑面积比例。1.3.3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800m。2 场地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条文说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建筑与公共交通联系的便捷程度十分重要。为便于建筑使用者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在选址与场地规划中应重视建筑及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的有机联系,合理设置出入口并设置便捷的步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如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站点相连,或建筑的部分空间与地面轨道交通
34、站点出入口直接连通,或为减少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绕行距离设计了专用的行人通道(不能与机动车道混用),或地下空间与地铁站点直接相连等。【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规划设计文件、建筑总平面图、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图(标出场地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线路、公交线路数量、场地出入口到达公交站点的距离,包括建筑与公共交通站点、场联通的专用通道、连接口等内容)等场地相关设计文件(设计阶段、竣工阶段、运行阶段),竣工图等竣工文件(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评价审核规划设计文件,查阅建筑总平面图、场地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图,应标出场地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线路、公交线路数量、场地出
35、入口到达公交站点的距离,包括建筑与公共交通站点、场地连通的专用通道、连接口等内容;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评分规则:评价总分值为10分,各项分值可叠加: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800m,得1分;2 场地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1分;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判定要点: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站点相连,建筑的部分空间与地面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直接连通;为减少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绕行距离,设置专
36、用人行通道或地下空间与地铁站点直接相连,步行路与城市道路的步行系统便捷相连等。对于该条的第3项,设计评价是否有“便捷的人行通道”的空间范围是场地本身及与场地直接相连的道路中的人行通道空间。1.3.1合理设置停车场所。1 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措施。2 停车场(库)设置公共卫生间或周边100m范围内设置公共卫生间,并有清晰完善的标识标牌。3 停车场(库)的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与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无障碍连通。1 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复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5 具备条件时,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37、【条文说明】生态小区应鼓励使用自行车、电瓶车等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在细节上为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条件,设计安全方便、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符合使用者出行习惯的自行车停车场所。在建筑运行阶段,要求为自行车停车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监护设施等。机动车停车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科学设计、合理组织交通流线、满足场地内外无障碍通行。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库)的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应有公共建筑用地,在设计阶段应划定错时停车区,设置停车场车位数信号显示,有效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运营阶段应完善错时停车管理制度,采用防范外部人流进入内部的措施。停车场内或者周边100m范围内应配置
38、有公共卫生间,并配置有清晰的标识标牌进行引导,以满足基本公共卫生需求。【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建筑总平面、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库(棚)及附属设施设计施工图、停车场(库)设计施工图、错时停车管理制度证明、地面交通流线分析图等相关设计文件(设计阶段);相关竣工图、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停车设施、机动车停车设施现场照片、相关标示标牌及错时停车管理制度及记录(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评价审核规划设计文件;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该条第5项,设计阶段应在相关图纸中标注出拟实行错时停车的停车区域,运营阶段现场核实是否确实施行
39、了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空间。评分规则:评价总分值为10分,各项得分值可叠加:1 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措施,得2分;2 停车场(库)设置公共卫生间或周边100m范围内设置公共卫生间,并有清晰完善的标识标牌,得2分;3 停车场(库)的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与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无障碍连通,得2分;1 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复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得2分;5 具备条件时,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得2分;停车场(库)周边500m范围内无公共建筑用地,本款不得分。判定要点:1 查阅总平面是否注明自行车、摩托
40、车、电瓶车库(棚)的位置、地面停车场位置;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库(棚)及附属设施设计施工图,停车场(库)设计施工图。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库(棚)的设置数量,满足或高于规划条件中的要求(如没有考虑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停车则判定不得分),在地面需考虑设置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措施等设施。2 机动车停车的数量应满足所在地城乡规划的有关要求。3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库)的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应有公共建筑用地,停车场(库)出入口应直接联通小区外部道路,在相关图纸中标注出拟实行错时停车的停车区域,设计采用了防范外部人流进入内部的措施,交通流线清晰,错时停车管理制度完善等。1 竣工评价和
41、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停车设施、机动车停车设施现场照片及错时停车管理记录,并现场核查。1.3.5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1 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2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3 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1 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 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或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条文说明】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相关规定,住区配套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指城市行
42、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等六大类设施。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满足居民基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所需的设施,也是保证居民居住生活品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步行510min可以到达,将大大减少机动车出行需求,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设施整合集中布局、协调互补,和社会共享可提高使用效率、节约用地和投资。【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含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相关楼层)等规划设计文件,管理实施方案,共享设施或空间分布图,拟向社会开放部分的规划设计与组织管理实施方案等(设计阶段);相关竣工图,有关证明文件,配套服务设施使用的
43、实景照片以及公共设施共享或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的证明(管理制度及其他经营证明文件)(竣工阶段、运行阶段)。评价方法:设计评价审核规划设计文件、组织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在审核竣工图及查看相关证明文件之外还应现场核实。评分规则:评价总分值为10分,以下5项要求中,满足任意3项得6分,满足任意1项得10分:1 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2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3 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1 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 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或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判定要点:1 住区配套服务设
44、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2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指城市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等六大类设施。1.3.6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1 采取生态恢复措施。2 充分利用表层土。3 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场地分析及土石方工程量平衡控制。【条文说明】建设项目应对场地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水体和植被,特别是胸径在15cm-10cm的中龄期以上的乔木。在建设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
45、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表层土含有丰富的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场地表层土的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之一。除此之外,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其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如对土壤进行生态处理,对污染水体进行净化和循环,对植被进行生态设计以恢复场地原有动植物生存环境等,也可作为得分依据。土石平衡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内容,其最终目的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竖向合理设计,控制项目土石方挖填工程量,通过合理地组织安排,移挖作填,综合利用资源,减少工程废渣的排放,产生节能效益。重庆属于典型的山地城市
46、,坡地建筑场地比较常见,该类场地的建筑布局和竖向设计对建设工程投资、工期、安全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大,更需要精心规划,在满足各项使用功能和保护现状生态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合理的竖向设计。高填、高切、深挖较大地改变了场地生态环境,且易导致安全事故,因此应在满足各项使用功能的条件下避免采用。关于高填、深挖的界定,可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将填方深度大于8m区域定义为高填方区。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渝建发2010166号,高填方为填方边坡高度8米;深基坑为岩质基坑高度12
47、米,岩土混合基坑高度8米且土层厚度1米,土质基坑高度5米;高切坡为岩质边坡高度15米,岩土混合边坡高度12米且土层厚度1米,土质边坡高度8米。以下坡地建筑场地需要进行竖向设计分析及土石方平衡计算:用地规模大于5000m2、高差大于10m、现状地形平均坡度大于8%或坡度大于8%的坡地占总用地的50%以上三条件的建筑场地。根据工程经验,用地规模大于5000m2且场地高差大于10m时,竖向设计的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其节地、节材潜力较大;当原始地面坡度超过8时,地表水冲刷加剧,人们步行感觉不便,建设用地规划为台阶式较好,挡墙的安全、景观效果与投资需要统筹考虑;坡地通常变化复杂,一般采用场地平均坡度或大于某一临界坡度的场地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来评价坡地场地的复杂程度。前者更容易评价场地的总体趋势,但用地中出现坡度接近或大于100%的急坡地或悬崖坡地时,后者更能客观反映坡地总体特点。工程量计算应采用分析软件计算。【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设计、竣工和运行评价。【达标判断】支撑材料:相关设计文件、场地现状地形图及带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竖向设计图、景观设计总平面图、乔木等植被保护方案(保留场地内全部原有中龄期以上的乔木,允许移植),水面保留方案总平面图、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