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测题1bgwf.docx
《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测题1bgwf.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测题1bgwf.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测题1P6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就得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使用时,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P9在本案中,县公路指挥是被审计的单位,与审计局建立了行政法律关系。县公路指挥部受县人民镇府委托,代表其负责对该路段进行改造的工作,是适格的被审计单位。县公路指挥不虽然不是建设项目法人,也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但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乃至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强调的是,在审计活动中,县公路指挥部应先向市审计局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审计复议,非经复议,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审计结论不能影响合同关系,不能作
2、为处理合同纠纷、不能作为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结算的依据。P10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具有法律人格的一项制度,这一制度为确立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便于社会组织独立承担责任提供了基础。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P1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P14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实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笑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李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建设工
3、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1.2.5三种情况。P16P17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P18物权包括所有权,用和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的权能,是指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用、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P19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阴间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与国际所有的土
4、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P20不懂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P21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东产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P22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P23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坏,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认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
5、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无因管理,市值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P25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他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P29一般情况下,债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
6、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上的其他权利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于偶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P35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定力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P36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一下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由于
7、抵押物是不转移其占有的,因此能够成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类财产轻易不会灭世,其所有权的转移应当经过一定的程序。下了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1.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P37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然低,自留山等己土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
8、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债务履行其届满抵押权认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无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期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P38 由于留置是一种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权。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以上规定。P39 IZ3010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在履
9、行中还会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P42 (六)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门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P45 IZ301092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各类及承担方式一、 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10、,以及虽没有过错,但在造成损害以后,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二、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三、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一) 返还财产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被撤销后,应当返还财产。执行返还财产的方式是折价返还,即承包人已经施工完成的工程,发包人按照“折价返还”的规则支付工程价款。主要是两种方式:一是无效合同中的约定价款;二是按当地市场价、定额量据实结算。P46 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
11、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P48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力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
12、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P50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建筑法规定,申请禽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P54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建筑法规定,在建的
13、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P59 二、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一) 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二) 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资质序列,分别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又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P62 (二)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
14、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P62-63(四)不给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基申请的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给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工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的,(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6)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
15、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7)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8)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9)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网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网,情节严重的(10)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P67 IZ302023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载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证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
16、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P83 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抵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三、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7部门颁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7、,经该办法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施工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上工贷赈需要使用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P85 (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1)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标底(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5)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
18、标人定标(6)草拟合同(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也不得无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约而进行代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三)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P85-86 (四)发布招
19、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六)开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给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P87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P90 (四)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二)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
20、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P91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案例:问题1、 招标人应怎样处理该份投标文件2、 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P96 三、履约保证金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该提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我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作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P100 一、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 设计采购施工
21、(EPC)/交有钥匙总承包2、 设计一施工总承包(D-B)3、 设计一采购总承包(E-P)4、 采购一施工总承包(P-C)P101 四、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P103 一、分包工程的范围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
22、自行完成。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P108 IZ303032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P115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如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P116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自到达招标人时生效。P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
23、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四、 承诺(一)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三)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P122 (四)竣工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一级 建造 建设 工程 法规 相关 知识 预测 bgw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