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网上拍卖的信用体系与卖方激励qjw.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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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2C网上拍卖的信用体系与卖方激励作者: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王非研究领域:微观经济学2005年5月C2C网上拍卖的信用体系与卖方激励内容提要:本文从网上拍卖信用体系的创建诚信交易环境的最终目标出发,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得出了“能否激励交易者诚信行事”是信用体系是否有效的主要标准的结论。进而,着眼于网上拍卖的卖方,以C2C拍卖模式和英式拍卖方式为背景,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对信用体系对卖方的激励作用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理论分析和解释。最后,在卖方激励的框架下,本文分析了有效的信用体系必须满足的条件,并据此对拍卖网站信用体系的改进提出了若干建议。关键词:网上拍卖 信用体系 卖方激励Reput
2、ation System and Seller Incentive in C2C Online AuctionAbstract: Given the ultimate objective, trust construction, of the reputation system in online auction, and based on previous literatures, this paper gets the conclusion that whether to inspire traders to do the business honestly or not is the k
3、ey criterion of the reputation system efficiency. Furthermore, focusing on sellers, with English auction rule in C2C market, and based on previous research outcomes, this paper gives a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expla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putation system and seller incentive systematica
4、lly. Finally, under the framework of seller incentiv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ditions needed to be satisfied in an effective reputation system and gives some suggestion for the amelioration of the reputation system correspondingly.Key Words: Online Auction; Reputation System; Seller IncentiveC2C
5、网上拍卖的信用体系与卖方激励 感谢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涂志玲老师的指导。文责自负。一、引言拍卖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尽管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网上拍卖的出现,还只是十年前的事情。从1995年Onsale和eBay的创建开始 Lucking-Reiley(2000)指出,最早的网上拍卖(Internet auction)在第一个个人电脑Web浏览器发明(1993年年底)之前就已经在新闻组和电子邮件列表中出现了,但本文研究的网上拍卖是始于1995年的基于Web的商业拍卖(Web-based commercial auction)。,截至到2003年年底,全球成规模的拍卖网站已经超过1000家。网
6、上拍卖已经发展成为互联网领域的第一大业务类型。网上拍卖不仅规模庞大,而且盈利性极佳。eBay2003年财年第四季度的财务报告显示:第四季度的营收额和净利润分别达到6.484亿美元和1.425亿美元(韩冀东,2004,第13页)。即使在互联网的冬天,网上拍卖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它仍旧是电子商务领域最容易盈利的模式之一(韩冀东等,2002)。网上拍卖的发展之所以如此迅速,除了因为它具有传统拍卖的一些优势外,还因为它能发挥互联网速度快、成本低和渗透广的优势,全面吸引潜在的网上交易者参与其中。但是,网上拍卖还存在许多问题。几乎所有研究网上拍卖存在问题的文献都会提到交易者的欺诈行为(Fraud),并且大
7、都认为其原因主要是互联网上的信息不对称(如Ba and Pavlou, 2002等)。目前,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普遍而又比较有效的方法是构造网上拍卖的信用体系(Reputation System),通过交易双方的相互反馈(Feedback),实现对交易者信用的评定乃至行为的监督,从而最终实现拍卖网站的良性运转(Resnick et al., 2000;Dellarocas, 2000b;彭赓等,2004) 拍卖网站也会采取其他方式来减少或惩罚欺诈行为,详细内容可参见马俊等(2003)第133页。eBay在全球率先构造信用体系之后,其他网站纷纷跟进。作为国内最大的拍卖网站之一,易趣网也逐步推出和完
8、善了第一套个人信用评价系统,而这被称作易趣网的制胜法宝和核心竞争力(蓝定,2004)。信用体系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信用记录(Reputation Profile)来实现的。某个交易者的信用记录收集整理了其他交易者对该交易者过去交易行为的评价和反馈,并且是公开的。作为国外和国内具有代表性的拍卖网站,eBay和易趣的信用体系及信用记录的构成是相似的:每次交易后,买卖双方都可以对对方的行为做出评价。评价分为好评(Positive)、差评(Negative)和中评(Neutral),并可以包含一条简短的评论。每个交易者的信用记录都会列出该交易者获得的好评、差评和中评的总数以及相应的评论 截至本文完成之时,
9、易趣网仍然不公布中评总数。,并会列出该交易者过去一段时间(比如6个月)内所获评价的详细情况。对eBay和易趣信用体系的详细介绍,可参见两个网站帮助信息中的相关内容。怎样的信用体系才是有效的?许多研究者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本文将在第二部分进行回顾和评论。这里首先给出本文的观点。毋庸置疑,拍卖网站构造信用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创建网上拍卖的诚信的交易环境,进而实现拍卖网站的良性运转。换句话说,拍卖网站构造信用体系的目的是使交易者都能诚信行事。但从经济学角度看,交易者的最终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这不一定与拍卖网站的最终目的相一致。在这个意义上,本文认为,能否实现交易者的激励相容,就成为评价一个信用体系是
10、否有效的根本标准之一。也即一个有效的信用体系必须能激励交易者诚信行事。本文第三部分将分析和解释信用体系对交易者(卖方)的激励作用,而第四部分将分析有效的信用体系须满足的条件。本文的分析将以C2C拍卖模式和英式拍卖方式为背景。C2C(Consumer to Consumer)拍卖模式是买卖双方都是个人的拍卖模式。以C2C拍卖模式为背景,不仅因为国内外的主要拍卖网站(如易趣和eBay)都以C2C拍卖模式为主,也不仅因为C2C拍卖模式有许多天生的优势(韩冀东,2004,第98-110页),而且因为在此模式下,信用体系对作为个人的卖方的影响能够充分凸显出来,本文也就可以从个人决策的角度分析卖方的行为。
11、英式拍卖(English auction)是目前网上使用最广的拍卖方式。Lucking-Reiley(2000)调查的142家网站中有121家使用英式拍卖方式 至于英式拍卖方式广泛应用的原因,观点众多,但已超出了本文研究的范围。在英式拍卖中,买方的投标额依次增大;在拍卖结束时,投标最高的买方赢得拍卖。网上的英式拍卖与传统的英式拍卖虽然不尽相同,但其本质并无差异。本文将着眼于网上拍卖的卖方,以C2C拍卖模式和英式拍卖方式为背景,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信用体系对卖方的激励作用进行比较系统的理论解释;并以卖方激励为框架,对信用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比较系统的分析。全文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回顾和评论已
12、有的主要文献,并阐明本文的分析要点;第三部分,构造数理模型,对信用体系对卖方的激励作用进行比较系统的理论分析和解释;第四部分,以卖方激励为框架,分析了有效的信用体系必须满足的条件;第五部分,简要地总结全文。二、文献回顾及评论对传统拍卖理论的研究起源于Friedman, L.和Vickrey, W.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开创性贡献,Klemperer(1999)是关于传统拍卖理论比较全面的一篇综述。虽然网上拍卖模式与传统拍卖模式差异显著,但传统拍卖理论在网上拍卖的某些基本层面上仍然适用。Lucking-Reiley(1999)的研究表明,英式拍卖方式与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方式的收益等价性仍然适用于网上拍
13、卖,而这正是本文第三部分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一。Beam and Segev(1998),Chui and Zwick(1999),Lucking-Reiley(2000)和韩冀东(2004)等都是关于网上拍卖的比较全面的、介绍性的文献。Beam and Segev(1998)通过对100家拍卖网站的调查,分析了网上拍卖的运营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提出了一系列评价拍卖网站的指标,并对网站进行了排序。Chui and Zwick(1999)对网站分布、产品类型、商业模式、拍卖规则和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和研究,并从产品定位等六个方面阐述了拍卖网站成功的因素。作为“经济学家研究网上拍卖的导引”,Lucking
14、-Reiley(2000)通过对142家网站的调查,对网上拍卖的交易规模、拍卖和拍卖品类型、商业模式等进行了统计,并提出了许多有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如最优拍卖形式的选择等。韩冀东(2004)是一本介绍网上拍卖的比较全面的专著,既包含网上拍卖各方面的相关知识,又包含作者自己的许多研究心得。这些文献有利于读者把握网上拍卖的整体面貌,但却很少涉及(即使涉及,也未专门研究)网上拍卖的信用体系。 i前网上拍卖应国内外的主要拍卖网站(如说,拍卖网站构建Pinker et al.(2003)是一篇关于网上拍卖研究比较全面的综述,其中包含了2002年之前(含2002年)关于网上拍卖信用体系研究的主要文献及成果。
15、除此之外,Dellarocas(2000a),Resnick et al.(2000),Standifird(2001),马俊等(2003),Cabral and Hortasu(2004),Khopkar et al.(2004),彭赓等(2004),Resnick et al.(2004)等文献也都较深入地研究了与信用体系有关的问题。这些文献所研究的、与本文有关的主要问题和成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衡量信用体系是否有效的主要标准;(二)卖方信用与拍卖成交价格的正相关关系;(三)差评的影响。下面分别对这三部分的文献进行回顾和评论。Dellarocas(2000a),Resnick et
16、 al.(2000),Ba and Pavlou(2002)和彭赓等(2004)均明确地给出了他们认为的有效信用体系的主要标准。Dellarocas(2000a)的标准是:(一)能保持卖方行为的稳定性;(二)买方根据卖方的宣传及他的信用记录,能准确预测拍卖品的真实价值。卖方的行为具有稳定性,也就意味着卖方过去的行为与他未来的行为具有一致性,所以买方可以根据卖方的宣传及他的信用记录准确地预测他的行为以至拍卖品的真实价值。因此,第二条标准是内生于第一条标准的。Resnick et al.(2000)的标准是:(一)能用来预期未来的行为;(二)能对交易行为的反馈进行收集和公布;(三)反馈的使用可以引
17、导诚信的决策。第一条标准与Dellarocas(2000a)的第二条标准类似;信用体系本身的结构可以并已经保证第二条标准的实现;第三条标准就是激励交易者诚信地进行交易。Ba and Pavlou(2002)的标准是:(一)能给买方提供卖方诚信程度的信号;(二)激励卖方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买方能根据信用记录区别卖方的诚信程度,也就意味着能根据信用记录预期卖方未来行为的诚信程度;第二条标准与Resnick et al.(2000)的第三条标准相同。彭赓等(2004)的标准是:(一)区别诚信和非诚信的卖方;(二)激励参与人诚信行事;(三)惩罚非诚信行为。第一条标准与Dellarocas(2000a)
18、的第二条标准、Resnick et al.(2000)的第一条标准和Ba and Pavlou(2002)的第一条标准相同;第三条标准从属于第二条标准,与Resnick et al.(2000)的第三条标准和Ba and Pavlou(2002)的第二条标准相同。综上所述,衡量信用体系是否有效的主要标准可以归纳为两条:(一)能否保证买方根据信用记录预期卖方的行为;(二)能否激励卖方诚信行事。两条标准分别从买卖双方的角度进行了阐述。Houser and Wooders(2000)的实际调查显示:不管信用指标能否代表卖方未来的行为,买方都是这样认为的,也即第一条标准实际上已被基本满足;且Della
19、rocas(2000a)和Resnick and Zeckhauser(2001)都指出,研究者一般把“信用记录可以用来预测未来行为”作为一条默认的假设。基于以上原因,本文把信用体系能否激励卖方诚信行事作为衡量信用体系是否有效的主要标准 卖方的欺诈行为不仅限于交易活动本身,还出现在交易活动之外。因为信用记录反映的是交易者的交易行为,所以它对交易活动之外的欺诈行为恐怕也无可奈何。基于此,本文仅在交易活动领域考察信用体系对卖方的激励作用。,这也是本文着眼于卖方的原因之一。Houser and Wooders(2000),Lucking-Reiley et al.(2000),McDonald an
20、d Slawson(2000),Ba and Pavlou(2002),马俊等(2003)和Resnick et al.(2004)通过实证分析,均得出了“卖方信用与拍卖成交价格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的结论。也即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信用好的卖方可以获得更高的拍卖成交价格(拍卖收益),而这恰恰是信用体系对卖方的正向激励作用 虽然信用体系对卖方的正向激励作用不仅限于此,但从经济学角度看,获得更高的拍卖收益是对卖方正向激励的主要内容、甚至是唯一内容。但这些文献所依据的理论却存在不足。本文第三部分将对这一理论进行分析和评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为系统的理论分析和解释。此外,Lucking-Reiley
21、 et al.(2000),Standifird(2001),Ba and Pavlou(2002),Cabral and Hortasu(2004)和Khopkar et al.(2004)均强调了差评对卖方的影响。前三篇文献指出:相对于好评,差评对拍卖结果的影响更大;而这源于买方在评价卖方信用时,给差评赋予了更大的权重。本文后面的分析显示,这一因素将有利于激励卖方诚信行事。后两篇文献指出:卖方在获得第一次差评后,获得差评的概率就明显增大了,而这可以用“破窗理论”来解释。由于“破窗理论”属于心理学范畴,故本文不予考虑。三、卖方信用对卖方的激励:理论分析本部分将对“卖方信用与拍卖成交价格有显著
22、的正相关关系”这一实证结果进行理论分析和解释。在阐述本文观点之前,首先分析一下以往理论的不足。以往的代表性理论指出:在没有信用体系的网上拍卖市场中,买方无法确定卖方的信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可能使拍卖市场沦为“柠檬市场”。而信用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了交易风险。买方可以依据卖方的信用记录来判断卖方的信用程度,从而对卖方商品的实际质量进行比较准确地评估。卖方信用越高,买方对其商品的估价就越高,最后的成交价格就越高。在传统市场上,卖方信用越高,买方对其商品的估价也就越高,且这一点足以引致更高的交易价格(如Landon and Smith, 1998)。虽然后文将证明高估价也
23、是引致网上拍卖高成交价格的一个因素,但网上拍卖市场毕竟不同于传统市场,所以以往理论的不足之处就在于没有考虑网上拍卖市场特有的、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传统拍卖理论认为,英式拍卖方式与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方式收益等价,且在卖方估价服从均匀分布的SIPV拍卖模型 即对称、独立的私人估价模型,其主要特点可参见沃夫斯岱特(2003,第191-192页)。本文将应用此模型来进行分析。中,成交价格取决于买方的估价下限、估价区间长度和参与投标的买方人数。下限越高、区间长度越大、投标人数越多,成交价格越高。Lucking-Reiley(1999)的研究表明,这一结论仍然适用于网上拍卖市场。网上拍卖市场中,卖方信用越高
24、,买方对其商品的估价也就越高;所有参与投标的买方对于商品的估价都变高后,估价下限和区间长度也就相应变大,因此高估价是引致高成交价格的一个因素。卖方信用会对投标人数产生怎样的影响?下面进行数理分析。因为要单独研究卖方信用对投标人数的影响,所以设拍卖市场上所有卖方在信用以外的属性上均没有差异 即所有卖方的商品均同质,且对商品的宣传无差异这意味着任一买方在完全信息下对所有卖方的商品的估价均相同。,且不考虑拍卖持续时间对拍卖的限制(也即买方可以在拍卖市场上充分流动)。在SIPV拍卖模型中,设任一买方在完全信息下对卖方商品的估价为,且。设某一卖方的信用为(下文简称该卖方为“信用卖方”),且;它表示卖方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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