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审计的定义(doc29页)gvav.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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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论一、 审计的定义(一)审计定义的相关问题1、审计的主体审计的主体是审计人。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统称为专职机构和人员。只有专职机构和人员所从事的审查活动,才称为审计。2、审计的客体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人,包括各级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3、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4、审计的性质审计的性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二)审计的关系人审计的关系人是指构成一项审计活动中的相互有责任关系的三方面的当事人。即审计人、被审计人、审计委托人。只有由三方面关系人构成的关系,才是审计关系。(三)审计的基本特征审计的三个
2、基本特征为: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树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包括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工作独立,经济独立。审计的权威性是指审计机构在宪法中所明确的法律地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其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力的必要条件。审计的公正性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公正性是取信于被审计人以及审计委托人的重要前提。(四) 审计与会计的关系1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表现在:两者起源密切相关;两者彼此渗透、融会;两者目的最终一致。2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表现
3、在:产生的基础不同;职能不同;方法不同;工作程序不同。(五)审计的产生与发展1客观基础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2社会条件 两权分离或经营管理者内部分权制是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社会条件。3掌握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几个重要历史时期及标致。二、 审计的对象和目的(一)审计对象审计对象指审计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审计客体特指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团体;有国有资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与其他所有制联营企业等;在接受委托的条件下,被指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外资企业等。审计对象
4、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是被审计单位的各种作为提供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有关经营活动信息载体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二)审计的目的审计目的是指审计工作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我国审计的目的: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三、审计的职能审计的职能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审计的基本职能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审计基本职能之间的关系:经济监督是基础,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是经济监督的演进和发展。五、审计的作用审计有两方面作用:制约性作用和促进性作用。(一) 审计的制约性作用表现在:审计可以揭露损失浪
5、费;可以揭露贪污舞弊,可以揭露失职渎职,可以加强廉政建设。(二) 审计的促进性作用表现在:督促受托经济责任的正确确定和切实履行;督促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和经济利益的正确处理;督促经济效益的充分实现和社会效益的正当保障;督促经营管理的完善;督促加强宏观调控。第二章 审计的分类与方法一、审计的分类(一) 审计的基本分类1、按审计主体分类(1)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审计。(2)内部审计。是指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专职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依照所在部门和行政最高负责人的指令所实施的审计。部门和单位审计必须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3)民间审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社会审计组织受委托人委托
6、所实施的审计。2、按审计的内容和目的分类(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财政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计。(2)财经法纪审计。是指被审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法纪情况所进行的专案审计。(3)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经营成果和资金使用效果等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包括:业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4)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3、按审计机关或审计机构与被审单位的关系(1)外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或民间审计组织所实施的审计。(2)内部审计,是指本部门和本
7、单位内部专职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所实施的审计。(二)审计的其他分类1、按审计范围分类,可将审计分为全部审计、局部审计、专项审计。全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或全部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局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部分会计资料或部分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专项审计是指根据特定需要或目的进行的审计。2、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可将审计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事前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的审计。事中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的过程中进行的审计。事后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结束后进行的审计。3、按
8、审计执行地点分类,可将审计分为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就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或民间审计即社会审计组织派遣审计人员到达被审计单位依法进行的审计。送达审计是指审计机关通知被审计单位将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送到指定审计地点,由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4、按审计动机分类,可将审计分为强制审计、任意审计。强制审计是指依法行使监督权进行的审计。任意审计是指根据被审计单位需要委托审计组织进行的审计。5、按审计是否通知被审单位分类,可将审计分为:预告审计和突击审计。预告审计是指在审计之前将审计的日期、审计的目的及主要内容,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而进行的审计。突击审计是指在审计之前未将审计的日期、审计的目的及主要内容,预先
9、通知被审计单位而进行的审计。二、审计的方法审计的方法是指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的的手段。完整的审计方法体系,包括审计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方法。(一)审计的技术方法包括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1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1)顺序检查法,包括顺查法和逆查法。(2)范围检查法。包括详查法和抽查法。(3)资料检查法。包括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分析法。(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包括盘存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1、盘存法,包括直接盘存法和间接盘存法。直接盘存法是指由审计人员亲自到现场盘点实物,以确定其实有数额的方法。间接盘存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观察盘点借以确定实物实有数额的方法。2、调节法是指为
10、验证某一项目数据的正确性,使两个独立和各自分离的相关数据,通过调整而趋一致的审计方法。调节法主要应用于证实财产物资账实是否相符,证实相关数据是否趋于一致。注意调节法计算公式的内涵及运用。3、观察法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审计现场对被审单位的经济管理及业务活动进行实地观察,借以查明被审事项的事实真相的一种审计方法。观察法适用于观察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观察经济业务的运作过程。4、鉴定法是指通过物理、化学技术鉴别等手段来确定实物资产的性能、质量和书面资料真伪的一种方法。第三章程 审计组织与审计人员一 、国家审计机关主要了解国家审计机关的种类和类型(一)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种类1、中央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是
11、我国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和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2、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二) 西方国家审计机关的类型1立法型国家审计机关2司法型国家审计机关3行政型国家审计机关二、民间审计组织民间审计组织是根据国家法律或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经国家批准、注册登记、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只有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办业务。(一)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1、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12、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项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法规、行政法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设计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代理纳税申报;代理记账;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章程和其他经济文件;培训财务会计人员;审核企业前景财务资料;资产评估。3、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包括“三资企业的验资、会计报表的审计;股份制企业的验资,改组审计、年度、中期、合并、分立及清算会计报表审计;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性质和职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在财政部领导下
13、,经政府批准成立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组织,它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性组织。它依法对民间审计进行行业管理,并依法接受财政部、审计署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实施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注册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为服务、协调、管理。(三)审计人员1我国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2国家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6条关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和 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第4条的具体规定。3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指在审计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对审计人员思想意识、品德修养等方面规定的基本要求。民间审计人员
14、应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关于“一般原则、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规定。如:(5)其他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其他责任是指: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行象的行为。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不得对自身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不得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4民间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掌握民间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种类按责任形成原因可划分为:违约责任、过失责任(普通过失责任、重大过失责任)、敲诈责任。按责任性质可划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
15、任、刑事责任。5世界各国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同时具备的三项基本条件:专业教育、资格考试、工作经验。第四章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一、审计准则(一)审计准则的涵义1审计准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所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的专业指南,也是判断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准绳。2审计准则的意义:制约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指导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南衡量审计质量的客观标准签署审计意见的重要依据3审计准则发端于美国,为增强财务报表的可信度而设立。(二)审计准则的基本内容一般公证审计准则。适用于民间审计实施的财务报表审计,主要包括三项:1、一般准则。2、工作准则。3、报告准则。一般准则是对审计人员提出的要求;工作准则对实施审计行
16、为提出的要求;报告准则是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要求。(三)我国审计准则1、国家审计准则。是指由审计署颁布的,指导国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国家审计准则包括一般准则、工作准则、报告准则三部分。2、独立审计准则。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颁布的,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独立审计准则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是指注册会计师进行民间审计时应遵循的专业标准和各专业标准之间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有机整体。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独立审计实务公告。(3)执业规范指南(4)独立审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是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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