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及支护合同条款iydg.docx
《桩基工程及支护合同条款iydg.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桩基工程及支护合同条款iydg.docx(7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发包人: 专业承包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工程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专业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承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发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承包人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发包人有
2、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分包工程承包范围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图纸设计的钻孔灌注桩、预制管桩、基坑围护(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图纸设计的支护桩、锁口梁、挂网喷射砼、喷锚施工、坡顶排水沟等达到桩基验收合格条件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桩基施工所需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破桩头及清运出场、桩基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修整、办公及
3、住宿临建、施工现场水电接驳计量、淤泥外运、内业资料编制及通过报审、符合甲方管理规定的现场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赶工措施增加等。二、分包合同价款本分包合同为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本合同价格不因工程量变化及材料价格变化等而调整。)价款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三、工期4.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工;4.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竣工;4.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4.4 保修期为全部工程整体竣工后: 年。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国家相关规定及专用条款约定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除专用条款另有
4、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 2条。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发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工期等的全部责任。九、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4.图纸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6.承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7.总包合同中有关时间的限制8.指令和决定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10.发包人义务1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2.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13.特殊工种上岗证14.现场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 CI 工作 )15.事故处理16.水、电供应17.测量、定位、放线18.工程试验19.承包人遵守规章、制度20.现
6、场内、外通道及运输21.工程的照管22.由发包人提供主材的工作项目23.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24.避免干扰25.环境保护作业26.承包人保密义务27.承包人雇员的职业健康安全28.安全防火监管29.合同工期30.承包人质量保证3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32.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33.保函34.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35.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36.变更37.索赔38.计量39.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40.质量保修41.违约42.遵守法律、法规43.争议44.保险45.不可抗力46.分包合同的转让、再分包47.分包合同的解除48.分包合同的生效与终止49.分包合同的部分有效50
7、.补充条款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的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都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 业主: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 监理:指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规定由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委托并常驻工程现场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1.4 承包人:指本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且其投标已被发包人或业主接受并被授予本分包合同涵盖的施工内容的法人或其它经济
8、组织。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受让人不被视为承包人。1.5 总包合同:指业主与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文件。1.6 分包合同:指第 2 条内约定之所有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分包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分包工程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分包合同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人的报价文件、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或共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1.7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设标准,以及经发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及补充。1.8 图纸:指由业主、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被相关部门审批后同意使用于本分包工程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有效的图纸、计算书、配套说
9、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9 报价书:指由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1.10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施工或发包人指令开工的日期。1.11 竣工日期:指业主签发的竣工确认函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核定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二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1.12 分包合同价格: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4 总包工程:指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由发包人负责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和工
10、作。1.15 分包工程: 指分包合同协议书和/或分包合同条件中所述的由业主/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工程变更以及因总包工程需要而向承包人追加的任何工作。1.16 发包人的设备:指由发包人所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1.17 承包人的设备: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原则上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外,承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必需的
11、设备皆为承包人提供的设备。1.18 工程设备:指将要构成或已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或类似设备。1.19 临时工程:指为永久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而搭建、提供的所有临时性设施。1.20 永久工程:指根据业主要求建造的构成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工程设备)、构筑物和配套设施。1.21 主导语言:用以解释、说明分包合同的语言及相应的文字。1.22 工程变更:指分包工程竣工前的任何时间,业主/发包人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对工程的技术、质量或数量加以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及合同价款的改变。1.2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1.24
12、 索赔: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5 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为双方约定的最终截止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最后一日的 24 时为最终截止时间。1.26 书面形式:在本分包合同条件中,一旦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指示、要求、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均是指书面形式。如果发包人由于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该类指示,发包人应
13、在该指示发出后 7 天内通过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发包人在口头指示发出后 7 天内并未通过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口头指示发出后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报请发包人确认上述口头指示。1.27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指不包含在分包工程报价范围内或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供本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1.28 暂定金额: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称标明,对于不能决定某一工作项目、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是否包含在分包合同中或不能对工程的某个部分作出详细的技术规定或不可预料事件,从而不能使投标者做出确定的费率或价格时,而暂时估算其费用的一项金额。1.29 暂定数量: 指为分包合同目的
14、进行招标时,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因招标图纸局部不详,暂时不具备计量条件或确定时,在清单中以“暂定数量”处理,以获取投标人固定单价。“暂定数量”可据实调整,但单价不变。1.30不可抗力: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1.31 深化设计:指发包人或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便于项目实施,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必要的补充。深化设计的内容应遵照原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设计原则和发包人相关深化设计管理规定,并具有优化、经济、实用的可操作性。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2.1 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若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下先
15、后次序作出解释(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发包人有权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承包人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且此类指示具有优先解释效力。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本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如果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发包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11.发包人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总承包合同文件相关内容本条进一步规定如下:(1)如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与“分包合同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分包合同图纸”为准,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为准;(2)对于同
16、一类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3)除非另有约定,在分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分包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工程洽商变更等亦构成分包合同组成部分。(4)如本合同各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的前后排列顺序按前优于后进行解释。如同一序列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不一致,应按该等文件的签署生效顺序按后优于前进行解释。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4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
17、准3.1 语言文字如分包合同以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则该种语言为主导语言;如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文字表达,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若通过协商无法确定,则以总包合同中确定的语言为分包合同的主导语言。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的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的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
18、,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但有关此类的施工工艺及其标准,虽然已经得到发包人的确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价款不得调整。但此项工艺或标准发包人认为降低了原约定的标准的,应调减相应的合同价款。4.图纸4.1 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的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4.2 承包人负责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必要的深化设计,并给发包人提供两套经设计单位和发包人批准通过且能保证施工要求的蓝图和电子版,相关费用已全部含在本合同总价中。4.3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份数、深度等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
19、用承担。承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4 业主、监理和发包人对承包人设计的图纸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4.5 承包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它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与分包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5.1 承包人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分包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在收到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以便发包人能在相关分包合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总包合同进行相
20、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分包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承包人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确认,则承包人丧失就该合同文件的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再有异义,以发包人的解释为准。5.2 除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材料采购、加工合同、租赁合同外,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缔结任何与本分包合同相关的第三方合同。6. 承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6.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后,发包人提供总包合同(涉及总包合同价格的条款除外)供承包人在必要的时间查阅。承包人一旦签署分包合同,即被认为已经全面了解和理解了总包合同中除上述总包合同价格
21、细节以外的所有总包合同条款,并同意接受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条款的制约(分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6.2 承包人应遵守、履行和依照总包合同中规定的与发包人相关的涉及本分包工程的全部条款(价款部分除外) 这些条款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的“业主”应理解为发包人,“发包人”应理解为承包人自身。承包人应避免因其任何错误或疏漏造成发包人违反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义务。若发生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义务或因其错误、遗漏造成发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义务的情况,由此导致发包人需承担的总包合同下的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6.3 本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被认为已正确理解了标书以及对工程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桩基 工程 支护 合同条款 iydg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