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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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一年来,*民政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内容为载体,以创建和谐民政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主要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共投入民政民生保障资金1.06亿元,为保民生、促发展、维稳定、构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年*县民政局被曲靖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曲靖
2、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现将*县民政局*年工作总结及*年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致力于防灾减灾,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今年,我县境内发生了低温冷冻、干旱、风雹、单点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33.49万人受灾,因灾倒塌、火灾烧毁房屋89户、378间,损坏民房460户、889间。全县大、小春农作物受灾面积48.89万亩,成灾40.76万亩,绝收3.31万亩;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06亿元。面对发生的灾情,*县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防御为主、救助为辅、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抗灾救济工作方针,着眼于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应
3、急响应机制,不断强化提升涉灾部门应急保障能力,扎实抓好全县抗灾救灾工作。一是做好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以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日为契机,联合地震、土地、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深入农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等地方发放了12021余份防灾减灾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提高防灾自救能力。二是建立防汛和重大灾情值班制度。始终坚持以“防”为主,“防”在灾前,着重健全完善防汛和重大灾情值班制度,在灾情高发期,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实行最严格的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严密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同时,我们秉承灾情就是命令、灾情就是生命的原则,坚持在第一时间奔赴受灾点、第一时间核实受灾情况、第一时间
4、评估灾情损失、第一时间实施救济救助。全年筹资295.8万元购买并发放大米60万公斤,解决了1.14万户、4万人次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吃粮问题。支出221.13万元购买并发放救灾棉被5000床,棉衣5000件,单衣500套,解决了5000户5000人的穿衣保暖问题。支出6万元进行春节慰问重灾户300户。支出1.12万元为泥石流滑坡零星散户购买塑料篷布5000平方米,搭建临时帐篷转移安置灾民111人。*年为全县民房投保60万元,配合保险公司赔付因灾倒塌、火灾烧毁房屋89户、378间,损坏民房460户、889间,共计赔付金额55.15万元。三是民政救灾信息和装备得到加强。全县以民政部关于加强救灾应急体系
5、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为契机,民政救灾装备建设得到加强,为12个乡(镇)配备了救灾专用车,救灾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在全市首家配备了154个村级民政灾害信息员,自然灾害信息实现了全覆盖。 (二)致力于改善民生,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致力于改善民生,使困难居民生活得到全面保障是我们不懈努力。今年是曲靖市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
6、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加大了宣传力度,发放了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手册2021份。在各乡(镇)及主要路段制作了27块城乡低保政策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在12个乡(镇)人群集中的地方统一设置了12块永久性常年公示栏,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乡(镇)有专栏”,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了民政的“兜底”作用。一是农村居民困难群体得到有效保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农村低保政策的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操作程序不到
7、位、动态调整不科学、按标施保不合理的以及不能有效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关系保、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权利保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核查,采取了“三评、三审、四公示”程序进行专项整改,真正实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年通过审批审核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有16057户、30492人,今年1-8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94元提高到108元,规范化管理实施以后,从9月开始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差额分档救助(一类120元/月,二类100元/月,三类80元/月),全年支出保障金3525万元,人均每月104元。二是城市居民困难群体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抓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落实。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
8、保尽保方针,对残疾、重病、老年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262元提高到293元(按家庭收入实行差额救助),*年有城市低保对象3535户、5957人,年支出保障金1444.57万元,人均每月补助210元。三是五保供养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省、市五保供养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加强敬老院的建设和安全管理,认真解决院内老人的生活问题,对全县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跟踪管理。*年共支出资金398.7万元对全县五保对象1676户1861人实施生活保障(其中:集中供养的224户260人,每月补助384元,分散供养1452户、1601
9、人,每月补助144元)。四是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为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问题,*县民政局着重从完善救助机制,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手续,落实优惠政策入手,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补充完善。出台了*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县实施城乡医疗“一站式”救助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了审批、发放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年12月止审批农村大病医疗救助2896户、2950人次,支出资金715万元,人均救助2400元,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7733户、32353人,支出经费194.12万元,共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经费909
10、.12万元。审批城市大病医疗救助490户、520人,支出经费130.64万元,人均救助2500元;资助城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6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3543人,支出经费120万元;共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经费250.64万元。切实缓解城乡贫困群众看病难、治病难或因病致贫的问题,进一步解决群众的治病难问题。五是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工作高位推进。全面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主要措施,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具体办法。*年农村临时救助2281户、6362人,支出资金247万元,人均救助388元,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快速、有效渡过难关
11、,着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六是困难群体“两节”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完成。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生活,为减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的影响,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上涨应急救助制度,制定了*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方案,*年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春节生活补贴749.6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72.53万元,人均补贴300元,农村低保对象540万元,人均补贴200元,五保对象37.38万元,人均补贴200元。保证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到较大影响,逐步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七是认真做好全县艾滋病病
12、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救助工作。切实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病人、艾滋病遗孤以及因艾滋病而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年将其纳入城乡低保的 146户159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1.46万元。八是切实保障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认真落实省、市精减退职人员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省、市精减退职人员的救济标准。*年发放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50人9.8万元。 (三)致力于军政团结,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本着以兵为本、为兵服务、为优抚对象服务的理念,始终从服务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尽最大努力解决入伍、退役、伤残人员及家属的后顾之忧。一是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年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复员士官
13、94人,符合在城镇安置工作的22人(含指令性安置的转业士官8人),回农村安置72人。通过“考试”和“考核”实际安置就业16人,自谋职业实行经济补偿安置的6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54.56万元,发放城镇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14人25200元,为退伍老兵发放纪念品(毛毯)94床,价值32021元,发放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奖励金2.19万元。对符合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22人进行了技能培训,获得高级的13人、中级的4人、初级的5人,支付培训经费21000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二是定补定抚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新增上报审批残疾军人4人,已批准发放的2人;办理伤残转移的3人,已全部审批发放;申报办理
14、残疾等级调整2人,已审批认定;办理伤残军人补证换证的2人,已审批补办发证;收集上报审批“两参”人员5人,带病回乡38人;落实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80人;落实发放下岗失业残疾军人的生活补助8人,发放经费154632元,代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48000元。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按照2%的自然增长机制发放,*年为伤残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950人发放了增长经费14万元;及时发放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职职工的离退休费72万元。三是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得到缓解。* 年共解决住房难22户86人,65间1276平方米,支出经费20万余元;解决生活困难250户760人,救
15、济大米25吨,折合人民币12.3万元;救济衣服100套,折合人民币15000元;救济被子25床,折合人民币6500元。解决治病难3人,支付经费10000元。另外,由民政部门代缴城镇医疗保险的重点优抚对象100人,代缴金额12021元;代缴新农合的优抚对象992人,代缴金额79360元。四是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全面完成。启动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第一批(17座零散烈士墓)维修改造工作,整个维修改造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将于*年3月底以前全部验收完成。五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健开展。在“春节”、“八一”期间,全县共慰问驻罗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达7200余人(次),发放慰问品(雨伞3400把)和慰问挂历
16、3000余份,发放各种慰问金100余万元。全面做好争创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的创建申报工作,目前已通过省级初审。六是涉军维稳工作有效落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年涉军信访案件掌握的情况以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县委信访维稳专题会议纪要等精神,县民政局专门行文规定,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领导包片,做到重点人物、重点信件包保稳控责任,坚决做到“突出排查、突出化解、突出预警、突出防控、突出创新、突出责任”的工作要求,对重点人员、重点信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并签订息诉息访保证书,坚决按照现行政策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群体性事件发
17、生和非正常越级上访出现,为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和本地区社会稳定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致力于服务社会,社会福利和事务管理逐步规范。 以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殡葬改革、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等为重点,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一是福彩发行有新突破,截止10月31日电脑彩票完成1400.8万元,即开型彩票85万元。争取上级福彩公益金补助238万元。同时筹集2万元举办*年“寒窗苦读、福彩助学”发放仪式,为10名贫困大学生解决燃眉之急,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有力地促进了福利事业的发展。二是殡葬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殡葬管理所加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牌子,上级核定编
18、制人,人员已就位;殡仪馆核定12人,其中退伍安置1人,面向全国招考9人,选调2人,人员已全部就位。*县殡仪馆力争*年底*年初投入使用。三是社会福利有新发展。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重新核定孤儿及上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材料,共核定孤儿103名,感染艾滋病儿童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08名。全年上级核拨孤儿生活保障金284.64万元。按散居孤儿715元/月、集中供养孤儿1115元/月的标准,下发孤儿生活保障金99.063万元。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全年依法办理弃婴收养手续10人。经县政府批准,县儿童福利院正在积极筹备,将在明年初正式开办。认真做好“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全
19、年上报完成康复手术5例。组织了6名符合助残的人员到云南省假肢矫正中心进行矫正。四是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有序。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共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12个,社团12个。全县共有51个社会团体和3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个,26个社会团体和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加年检。目前为止,全县共有新社会组织145个,其中社团9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1个。五是慈善工作顺利推进。*县慈善总会于5月8日正式成立,为我县慈善事业迈出了坚定的一步。聘请了县领导为*县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选举产生了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筹集慈善资金280.5
20、万元,并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程序登记注册。六是流浪人群得到妥善救助。牢固树立“人性化救助”理念,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完善救助制度,创新救助方式,与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机制,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全方位、全时制、无缝隙救助。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896人,实际救助896人,男性救助人员877人、女性救助人员19人,弃婴4人。其中:本省救助人员147人,外省救助人员749人,精神病人6人,最大年龄81岁,无法查找信息的2人。接收本县外出流浪乞讨人员19人,送返外地在*流浪乞讨人员8人。主动街面巡查16次,出动车辆24次,提供乘车凭证83
21、6人次,全年共支付救助经费18.4万元。七是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11月4日依法办理婚姻登记9487对,其中:结婚登记6189对,协议离婚登记526对,补办婚姻登记625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147份。登记合格率达100%。 (五)地名区划工作得到强化。 根据市委政府的部署,为推进城市化建设,从今年1月至10月,完成了我县罗雄镇、九龙镇撤镇改街道申报工作。目前市政府已经正式同意,现阶段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确保*年12月20日挂牌成立;加强和谐边界建设,主动牵头做好省界“黔滇线”*兴义段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师宗县完成了县界“师罗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巩固加强
22、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与贵州省兴义市、师宗县共同签订了睦邻友好公约,促进了双方基层政府及群众对界线走向熟悉,自觉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第三次补充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云南卷*部分的相关数据。 (六)致力于发展民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始终坚持把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紧紧围绕“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积极宣传、认真指导,全面完成第五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成员872名(其中总支书记154名、专职副书记19名、委员699 名);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居)委员会成员865名(
23、其中主任150名、副主任153名、委员562名)。二是切实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第五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依法指导全县各村(居)委会选举产生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38名;指导完善和补充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对新一届村(居)委会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为期2天的任前培训,并积极安排2人新任村委会主任和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省厅组织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培训班学习。三是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各级福彩公益金2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罗雄镇大明村委会、富乐镇沙河村委会、富乐镇菜园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场所的建设。四是认真落实原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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