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材料公司建筑工程整体解决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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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菌材料公司建筑工程整体解决方案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3第二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5一、 合同价款调整5第三章 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12一、 建筑市场运行机制12二、 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15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32一、 施工评标32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40一、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40第六章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47一、 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47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52一、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52第八章 建筑智能化67一、 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67二、 新一代智能制造技术在建筑业的应用75第九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与规划80一、 工程监理组织80二、 工程监
2、理规划85第十章 绿色建筑技术体系88一、 建筑节材与绿色建筑设施设备88二、 室内环境控制与室外环境设计95第十一章 绿色建筑特征及相关政策标准103一、 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及标准103二、 绿色建筑的特征106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抗菌材料是指自身具有杀灭或抑制微生物功能的一类新型功能材料,可应用于医疗、家庭用品、家用电器、食品包装、塑料薄膜、卫生陶瓷、建筑涂料等诸多领域。抗菌材料根据来源可分为天然抗菌材料、有机抗菌材料和无机抗菌材料三大类。天然抗菌材料有植物源抗菌材料(如萜类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生物碱类、甾体、皂甙、木脂素、氨基酸等)、动物源抗菌材料(如有糖类、氨基酸类以及肽类等)和微生物源抗
3、菌材料(如抗生素);有机抗菌材料有季磷盐类、季铵盐类、酚醇酯类、双胍类、咪唑类等;无机抗菌材料有为含金属离子(金属或金属氧化物)型和光催化金属氧化物型抗菌材料两大类。不同类型的抗菌材料因性质、成本、工业化程度不同,应用领域也有一定的差别,如天然抗菌材料被用于食品包装,微生物源抗菌材料被用于医药制造领域,有机抗菌材料可用于食品包装和药品包装、水处理、涂料等诸多领域,无机抗菌材料在生物医药、污水处理、食品包装等方面具有应用潜力。其中,有机抗菌材料因来源广泛、使用和开发时间长、技术成熟、加工方便、杀菌力强、杀菌速率快、抗菌范围广、价格低廉等诸多优势而成为了目前市场上的主流抗菌材料。全球抗菌材料市场主
4、要分布在美国、欧洲以及亚洲的中日韩等国家和地区,近五年年均增速在10%以上。促使抗菌材料市场快速发展的因素有以下几个:首先,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意识也随之发生改变,更加注重自身健康;其次,全球化的推进和社会交通的便利使得人类之间的解除越来越频繁,也就给疾病传播制造了机会,导致传染病、流行病等增加,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各国政府及民众对疾病预防、卫生安全生存环境越来越重视,促进了抗菌材料的发展;再次,学者、企业等对抗菌材料的研究从未停止,带动了抗菌材料技术的进步,抗菌材料的热稳定性、耐久性、安全性等都得到了提高,更能满足下游用户的需求。各类研究的不断推进,不仅提升了
5、抗菌材料的性能,也使得抗菌材料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抗菌材料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第二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一、 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法律和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工程索赔等事项,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经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调整,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应在竣工结算款中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日为基准日;其
6、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承包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二)工程变更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超过15%时,应调整项目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
7、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删减合同工作的补偿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
8、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补偿。(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四)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有关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也
9、应计算调整措施费用。(五)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工程量偏差,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的剩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六)物价变化1、调整原则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计约定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如要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2、调整方法(1)价格指数调整法。因人工、材
10、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应按下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应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要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
11、,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将其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七)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的增加,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产生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解除后
12、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如发包人要求赶工,则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八)提前竣工(赶工补偿)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工期的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定额工期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补偿费用。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九)工程索赔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索赔时,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
13、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索赔费用的组成要素可涉及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利息和利润等。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分为分项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三种。(1)分项法。分项法是指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损失项目分别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工程索赔均采用该方法。(2)总费用法。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总费用,计算出索赔金额,这样的索赔金额计算方法叫作总费用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索赔金额,往往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因此,只有当多个索赔事件
14、混杂在一起,难以准确地进行分项记录和资料收集,不易计算出具体费用损失时,才会采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金额。(3)修正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之趋于合理。修正方法是:将计算索赔款时段和工作项目限定于受影响的部分,并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第三章 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一、 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建筑市场是以建筑产品作为交易对象的市场,是建筑产品交换关系的总和。由于建筑市场有其独特的供求关系和运行特点,所以建筑产品的定价也具有其独特性。(一)建筑市场供求1、建筑市场需求建筑市场需求者是业主,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常被称为建设单位。业主必须为预订的建
15、筑产品的生产提供资金,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获得在此建设用地上建造预订建筑产品的许可业主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1)政府。政府作为业主是从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资金的来源角度而不是从市场监管者角度来理解。政府投资兴建的建筑产品大多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共建筑,或是对国有资源(如江河治理、围海造地等)开发和利用的建筑。(2)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作为业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出于扩大再生产或简单再生产的需要。从建设投资角度,我国国民经济统计中,将企事业单位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企事业单位两类。(3)个人。个人作为业主多数情况是出于个人消费需要,少数情况是出于资金保值的考虑。个人投资兴建的建筑
16、产品主要是住宅建筑市场需求来自各类业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总产值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在30%以上,见,由此可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是建筑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建筑市场需求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总体上呈现正相关关系。2、建筑市场供给建筑市场供给者是建筑产品的生产者,即提供建筑产品某一部分、某一阶段或全过程的生产,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等单位。由于建筑产品的生产是预订式生产,即先订货后生产,因此,建筑产品的供给实质上代表建筑生产能力。这种能力由建筑生产各环节(勘察、设计、施工)生产者的生产能力及其相互之间的组合能力共同决定。(二)建筑市场运行特点(1)建筑产品是需求者向供
17、给者进行预先订货式交易的产物。建筑产品具备的固定性和多样性特点,决定了不同产品需求不同且与土地相连,不可能由生产者批量生产后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因此,建筑市场运行中无中间销售商,而是由需求者向供给者进行预先订货,然后供给者组织生产。(2)建筑产品交易持续时间长。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价值巨大,需要中间交易结算,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才完成交易,建筑产品整个生产过程实质上也是其交易过程。(3)建筑市场存在显著的地区性。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交易过程相关要素,如交易规则、交易价格、合同条款、竞争态势等都有较强的地区性。(4)建筑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由于建筑产品供给者,尤其是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和
18、资本构成较低,而建筑产品需求又是由一个个单一项目形成的,因此,建筑市场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买方市场特点,卖方竞争激烈。(5)竞争方式以投标竞争为主。建筑产品价值高,交易达成主要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前期交易时间长、交易成本较高(6)供求不均衡普遍存在。建筑市场需求来源于工程建设投资,而投资受经济周期波动和政策性影响大,建筑供给能力则相对保持稳定,因此,建筑市场供求不均衡状态普遍存在。(7)建筑产品交易计价方式独特。这是由建筑产品交易期长、产品多样性决定的。(8)建筑市场风险大。从建筑产品供给者角度来看,风险表现在:定价风险和生产风险。从建筑产品需求者角度来看,风险表现在:价格与质量的矛盾、价格与交货
19、时间的矛盾和预付款风险。(三)建筑产品计价特点1、单件计价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每项工程都必须单独计算造价。每项工程都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有不同的结构、造型和装饰,产生不同的规模和体积,所在地区条件、自然环境、风俗习惯有差异,施工时采用不同的工艺设备、建筑材料和工艺方案,这些都会影响建设工程计价。因此每项工程只能单独设计、单独施工、单独计价。2、多次计价建设工程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规模大、造价高、耗费多的投资活动。为适应工程造价管理要求,需要按照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安装程序进行多次计价,即从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到签约合同价,再到工程结算价进行多次计价。二、 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在房地产市场
20、中,市场主体有房地产需求者、房地产供给者、房地产中介,市场客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房地产市场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下运行的。(一)房地产市场供求1、房地产市场需求(1)房地产市场需求构成。房地产市场需求是指在特定时期内、一定价格水平上,愿意购买且能够购买的房地产商品量。房地产市场需求包括以下三类。1)生产性需求。物质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形成的房地产商品需求,其需求主体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如企业厂房、商店商铺、办公用房、服务行业用房及其他生产经营性用房等产生的需求。这类需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是房地产作为生产要素存在而形成的需求。
21、2)消费性需求。由人们的居住需要而形成的房地产需求,主要是居住房地产需求,其需求主体是居民家庭。这类需求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按住宅分类,居住消费需求又可分为花园别墅需求、高层住宅需求、多层住宅需求等不同档次的居住房地产需求。政府购买市场销售的房地产作为办公楼、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房源时,也构成房地产市场的消费性需求。3)投资性需求。人们购置房地产不是为了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和消费,而是将房地产作为一种价值形式储存,在合适的时候转售或出租,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投资性需求是由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属性引起的,本质上属于获利性投资行为,房屋转售是为了获取差价收入,房屋出租是为了获得租金收人。投资性房地产需求
22、的存在对房地产市场有双面作用。积极的一面是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房地产市场供过于求时,可以增加房地产需求;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时,可以增加房地产市场供给。消极的一面是可能会增加房地产市场需求泡沫,造成需求旺盛的假象,加剧供求失衡,引起房地产价格大起大落。因此,对投资性房地产需求应加以适度控制。国际上通行的适度量化标准是,投资性购房量控制在房地产交易总量的20%以下。(2)房地产市场需求影响因素。1)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影响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投资规模,反映生产者对厂房、办公楼等的需求水平;二是国民收入水平,反映国民对住宅、娱乐设施、科教文卫等房地产的需求。
23、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与房地产需求呈一种正相关关系。2)房地产资本收益。从生产者角度分析,房地产资本收益水平的提高会导致资本流向房地产业;从消费者或投资者角度分析,房地产资本收益水平的提高会导致投资目的和消费目的的需求水平和比例发生变动。一般来讲,收益水平提高会增加投资需求比重。但房地产资本收益提高通常意味着价格上涨,而价格上涨会引起需求下降,因此,房地产资本收益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影响是复杂的。3)利率水平。利率对生产性房地产需求的影响是:生产性房地产需求可以看作为一种投资,收益提高使得其与资本的边际效率相比差距减小,对投资有抑制作用。利率对消费性房地产需求的影响是:房地产消费作为一种必要的消费品,
24、且在消费结构中占很大比重,利率对其影响可能微不足道。利率对投资性房地产需求的影响是:实际利率的提高会降低房地产需求水平,反之会提高房地产需求水平。4)通货膨胀。从长期来看,房地产商品有保值功能,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房地产需求水平也会出现增长。5)消费者收入水平和结构。消费者收入水平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直接影响表现为对消费性房地产的需求,两者基本上呈正相关关系;间接影响表现为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导致对消费需求的增加,消费需求的增加导致生产规模的扩大,进而导致对生产性房地产需求的增加。6)房地产商品价格、其他商品价格及消费结构。房地产商品价格上升,需求下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他商品价格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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