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实施办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和考试保障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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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实施办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和考试保障工作方案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实施办法供借鉴为大力推进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学专家,发挥医疗行业优秀人才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我县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疑难疾病诊治水平,根据“个十百千”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办发201538号),制定我县卫生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专科创优三大计划实施办法。一、人才培养(一)名医培养。1选拔对象和名额。在全县范围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或公共卫生单位中选拔10名从事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工作的在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为期1年的重点培养。2选拔条件。临床实践经验丰富,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技
2、术专长,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接受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近5年来无医疗事故和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3评选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公示;正式审定,县卫计委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医培养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研究确定的名医培养对象,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4组织实施。外出深造,组织名医培养对象赴国内一流重点专科进行本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业务进修;单位培养,所在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病例讨论、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治等活动,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诊疗水平;专家评选,由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委、用人单位邀请专家对名医培养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和评比,最终确定10名名医人选,授予“名医”荣誉称号。名医培养
3、对象外出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绩效工资由单位负责按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平均值发放。5经费保障。获得“名医”荣誉称号者,进修结束后考核达标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二)成立名医工作室。1工作室主任和成员。设工作室主任1名,由县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具有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热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本次入选名医人选担任。设工作室成员47名,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人担任。2工作室主要任务。学术继承,总结学习名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人才培养,工作室充分利用所有资源把成员培养成为全县本学科领域
4、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卫生专业人才;学术交流,名医工作室内部和名医工作室之间要通过病案分析、专家点评、疑难病案探讨等方法,共享信息;特色服务,充分利用名医工作室优势资源,开展疑难病会诊、危重症抢救、优势病种等特色诊疗服务。3组建程序与办法。单位申请;审核发布,县卫计委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组织评选,确定建议人选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后发文公布;挂牌运行,在工作室主任办公场所挂牌,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工作。4保障措施。组织保障,工作室主任、副主任享受单位中层干部待遇,工作室成员在单位评优上给予指标倾斜,工作室成员优秀的直接列为单位优秀。单位要为工作室和成员提供“绿色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室成立
5、后先拨给2万元的启动经费,今后视考核情况,管理周期内给予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工作室主任工作补贴为每年3000元,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5组织管理。健全责任体系,名医工作室建设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县卫计委具体管理。强化目标考核,工作室原则上以2年为一个管理周期,由县卫计委负责年度和管理周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或管理期终结性考核“不合格”者将自然淘汰,且取消“名医”称号和工作室主任下一周期的申请资格;考核为“合格”以上者拨付工作经费2万元;考核达到“优秀”等次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三)天使成长。1选拔对象和名额。在全县范围内县、乡两
6、级医疗机构或公共卫生单位中选拔10名从事护理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为期1年的重点培养。2选拔条件。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在职临床执业护士,中级以上职称,大专学历;能在优质护理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3评选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公示;正式审定,县卫计委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天使培养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研究确定的天使培养对象,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4组织实施。外出深造,组织天使培养对象赴国内一流重点专科学习;单位培养,所在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公开讲学、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及专家教学点评等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水平;专家评选,由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委、用人单位邀请专家对天使培养
7、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和评比,最终确定10名天使人选,授予“天使”荣誉称号。5经费保障。天使培养对象外出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按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平均值发放。获得“天使”荣誉称号者,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四)送出去培训。1由医院根据学科需要,对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年轻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资质的骨干医生,有计划的安排外出进修学习,学习期一年,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单位报销交通费、食费,工资奖金待遇不变,并且每天补助30元。骨干医务人员每5年轮训一遍。2鼓励医务人员经单位批准外出参加正规组织的学术会议,单位
8、报销交通费、食费(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并且按县规定出差标准补贴。3鼓励学科带头人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到全国知名医院进行短期进修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修期间单位报销交通费,工资奖金待遇不变,并且每天补助30元。(五)请进来培训。1医院根据需要,可以自主联系知名医院有资历的专家来进行讲学授课。2依托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中医院、蚌医附院、南京中大医院等医联体医院学科人才优势,对全县薄弱学科和短板学科医护人员进行轮训,提高薄弱学科和短板学科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加速薄弱学科和短板学科成长。3利用“多点执业、预约就诊”等医改政策和“故乡情、亲友情、同学情”,每季度邀请籍知名专家来我县开展
9、学术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等活动,带动学科和人才成长。4定期邀请医联体内三甲医院专家来我县开展教学查房、手术求教、病例讨论及举办学术讲座等活动,加快现有人才成长。5对到我县开展培训的专家,医院除提供交通、食等基本费用,可根据授课时间和职称高低给予每小时5002000元的劳务补助。(六)鼓励自学和晋升。鼓励临床类、护理类医务人员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对取得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历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取得硕士、博士学历且回本单位工作的,奖励1万元。对晋升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临床类、护理类人员分别奖励3000元、2万元、8万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七)鼓励参加培训。鼓励医
10、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轮岗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培训期间各项待遇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科20175号)执行。二、人才引进(一)医院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并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的工作补贴;医院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副高职称人才、硕士,并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最高每人15万元、5万元、3万元的安家补贴。如有编制空缺,可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直接入编;如单位暂无空缺编制,可先实行聘任制,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自然减员出现空编时优先入编。以上补贴,签订协议后,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一次性拨
11、付。(二)采取简易程序选拔引进博士、硕士、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享受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并优先提供公租房。(三)对于薄弱和短板学科引进的副高级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签订5年劳动合同,单位提供100平方米住房(产权归医院所有),合同期内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补贴,并享受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四)聘请三甲医院退休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单位提供100平方米住房(产权归医院所有),并享受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五)根据病人病情,可以临时聘请外地知名专家来会诊、手术,每次劳务费用由病人、院方、外来单位三方按200010000元商定。如在医院诊疗能力之内,病人要求聘请外院专家进行诊疗的,费用由病人承担。如医
12、院无法诊疗,聘请外院专家到本院为病人诊疗的,会诊费用纳入医保政策报补。(六)积极与外地知名医院开展介入治疗、中医特色疗法等先进技术合作,合作费用双方商定后报县卫计委审批。三、专科创优(一)创优目标。在针推科、肝病科2个省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和骨科、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科2个市级临床医学特色专科的基础上,针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现有的妇产科、儿科、心脑血管科、ICU、肿瘤科、神经内、外科等重点专科,以2年为1个建设和培养周期,力争每个周期有1个专科进入省临床重点专科,2个进入市临床重点专科或市临床特色专科行列,形成综合实力强、优势明显的“著名专科”。(二)申报条件。申报科室应具备完成重点专
13、科建设任务的能力,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与前景,建设方案合理可行,建设目标明确,预期成效明显,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1基础条件。申报科室为独立建制科室,设置规模接近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大,发展良好,管理有序,社会满意度较高。2诊疗能力。解决疑难急危重症病例能力较强,其临床病例数及诊治效果达到县内同类专科领先水平。3人员要求。专科带头人12人,原则上应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在县内外有一定影响。专科队伍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专业骨干12人,专业骨干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为专科带头人后备力量,具有高级以上职称。4申报科室近3年内无医疗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事件;申报科室不得同时
14、申报其他类别重点专科。5专科带头人和骨干人员系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年工作时间不低于8个月。申报时,医院科室可与三级医院共建,通过特设岗位、对口支援等方式聘用三级医院专家作为科室主要成员,年工作时间不低于8个月,聘用时间不低于3年。(三)评审认定。1评审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同行评审、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突出优势专科建设和兼顾医疗服务体系布局相结合”的原则。2评审程序分为形式审查、专业评审、审批三个步骤,由县卫计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批。3对通过评审的科室,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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