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规定.docx
《3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规定 为了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下简称纠风工作),明确全区各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对纠风工作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纠风工作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和谐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实行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安排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级
2、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 二、责任原则 各级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把纠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和其它业务共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责任内容 (一)区政府对纠风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1、
3、组织领导全区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对全区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全区纠风工作状况,研究制定全区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指导区直各单位抓好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对发生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纠正。 4、依法领导、督促、支持区政府纠风办正确履行职责。 (二)区政府领导对纠风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1、区政府领导班子对全区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全区纠风工作负总责;区政府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重视分管部门、行业的纠风工作和
4、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将其摆到重要工作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落实。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4、经常深入分管部门、行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分管部门、行业纠风工作状况,分析纠风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提出意见、要求和措施。 5、领导、组织、协调纠风机构纠正、查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三)桃花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对纠风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1、组织领导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根据各自政风、行风建设实际,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纠风工作和政风
5、、行风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3、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4、督促、检查下属单位抓好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5、加强监督检查,对下属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进行纠正、查处。 6、配合区政府纠风办开展工作;督促、支持区政府、区直单位纠风机构正确履行职责。 (四)桃花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领导对纠风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1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桃花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纠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加强 纠正 部门 行业 不正之风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