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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 为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向深入,更好地服务“建设新高邮,全面达小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2003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农村公路是经省级交通行政部门认可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总称,是承接国、省干线公路,连通乡镇、村组和重要经济结点,是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份,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直接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交通投资15亿元,其中建成市乡二、三级公路205.85公里,乡村四级公路1214.09公里,城乡交通条件得到了明
2、显改善。切实加强农村养护管理,对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节约公共资源,提高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责任感,合力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的目标是:从2008年起,建立和完善“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实行长效管理,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稳定的养护管理资金渠道,逐步完善配套工程,强化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我市农村公路管养覆盖率达100%;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农村公路好路率达70%以上,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农村公路好路率达85%以上,保持提升我市农村公路
3、的“畅、洁、绿、美、安”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由王正年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赵小山、市交通局局长曹叶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相关法制文件,界定相关单位职能、职责。 2、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3、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政策,推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标准,总结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经验。 4、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督查、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5、协调处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
4、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路政管理网络。在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增设2个路政管理中队,专门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在全市现有的7个辖区交管所,增挂路政中队牌子,建立辖区路政中队,各配备3名路政管理人员(通过考试录用现有人员,并经培训上岗),负责辖区内乡道路政管理工作;各乡镇乡村公路站配备2名路政协管员(兼职),由市路政大队审核把关,市法制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可在镇(乡、区)域范围内行使路政辅助管理职能的执法证,业务归辖区路政中队管理;辖区路政中队和乡镇路政协管员均接受市路政大队的业务指导。 2、加强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建设。各乡镇要加强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的规范化建
5、设,配置与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得挂靠民营企业。 各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要有固定工作场所,配置一定的办公设备,配备主要管理人员2-4人(由乡镇聘用,市交通局审核把关)。按乡道每4-6公里、村道每5-7公里1名人员配备基层管护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工具、安全警示及安全防护用品,并逐步配置必要的小型养护机械。 四、明确工作职责 市政府是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领导和协调市域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日常事务由市农村公路管养领导小组负责。 市交通局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建议计划。 2、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
6、和技术标准。 3、组织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管理养护考核评定。 4、监督县道小修和乡道大中修养护招投标工作。 5、实施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并组织交工验收以及负责乡村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6、组织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委托并监督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实施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维护。 7、建立维护辖区内农村公路数据库,及时编制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报表。 8、在上级部门和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管养资金。 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受市交通局的委托,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有关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县道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县道养护,按规定及时统计
7、上报数据。协助做好县道大中修工程的相关工作,参与县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2、实施县道、乡道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3、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技术指导、检查考核。 4、具体办理乡道的路政许可和路政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辖区路政中队(交管所)对乡道进行日常路政巡查。 5、对村道管理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6、负责申领县道小修保养经费,做好县道小修保养的计量支付工作,做好乡道、村道养护经费支付的初审工作。 辖区路政中队(交管所),在市路政大队的具体指导下,进行乡道的路政巡查,制止或纠正对侵害乡道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同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道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
8、府是辖区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乡道养护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为: 1、落实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加强乡镇公路管理站的建设,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 2、负责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及时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报表。 3、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做好乡道、村道桥梁改建、加固、设标、除险工作。 4、负责村道的路产及其设施保护、损害赔补偿处理以及对确需占用、挖掘、穿跨越村道申请的办理。 5、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恶劣气候时的减灾除险工作。 6、科学制定公路沿线建设规划,严格控制道路红线
9、,严格控制路旁建设。 7、配合支持县道管理养护工作。 8、负责乡村道路管养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是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的工作机构,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按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求,指定专人对村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侵害村道路产路权行为;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属于相关主管部门职责的事项,及时向其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市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要服从公路管理要求,从严审批公路路旁建设。 供电、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在项目规划建设时,要事先与交通部门沟通,服从公路管理规定,避免对公路的损坏和影响。 五、明确工作重点 1、加强业务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有事业
10、心,责任感强,年富力强,熟悉和掌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标准的基层管理人员,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 2、划定农村公路用地线,结合道路排水沟、绿化等措施,实行路田分离,路庄分离;逐步将公路用地的使用权流转到公路管理机构手中,统一绿化,提升公路形象。 3、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和规划控制线,规范公路路旁建设行为。 4、加快乡村公路危桥改造,提高乡村公路通畅水平。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大安保设施投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程度。 5、提高乡村公路附属设施配套程度,继续实行路肩砂石化,增加路肩宽度,提升绿化品位。 6、大力开展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 7、积极争创XX市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 8、完善工
11、作制度,研究制定配套的养护招标、日常养护、路政巡查、路政许可、应急处置、管养安全、资金支付和考核奖惩等制度。 六、加强资金筹措与管理 资金筹措 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市筹措,主要来源有: 1、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2、XX市级以奖代补资金; 3、在市财政每年统筹的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省级专项补助40%的配套资金,并根据市财力状况逐年增加; 4、可用的五小养路费资金及其它可用资金; 5、县道大修及养护改善工程的乡镇配套资金。 市级管理养护资金主要用于: 1、县道的小修保养、大中修和养护改善工程; 2、路政管理、养护管理等必要的运行成本; 3、按规定扣除乡道路政管理成本后,根据考核应支付乡
12、镇的乡道、村道管理养护资金; 4、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市级补助资金; 5、为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开展专项活动的考核奖励资金。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乡镇政府筹措,各乡镇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大财政投入,稳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主要来源有: 1、根据考核结果,挂钩下拔的省、XX市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 2、乡镇财政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乡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每个乡镇安排总额每年不少于10万元标准; 3、沿线受益单位捐献专项道路养护经费; 4、对乡道两侧的林权进行经营,经营收入用于乡村公路养护;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措的其他资金。 乡镇管理养护资金
13、主要用于: 1、乡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大中修和养护改善工程; 2、经市交通局审核的乡镇乡村公路站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 3、乡镇乡村公路站的必要运行经费; 4、基层管护人员的管护经费; 5、乡村公路设施的完善配套; 6、县道大修、养护改善工程的乡镇配套资金。 资金管理 市、乡两级都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门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县道管理养护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直接支付。 市对乡镇资金的拔付实行先缴后补,考核挂钩、集中管理、分期支付。 管理养护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七、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体系,体现奖优罚劣、绩效挂钩。对乡镇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的原则是: 1、在省、XX市应补助乡镇资金中,提留乡道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公里500元,市级资金等额配套,即乡道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为考核基数,按分结算。 2、不能达到管理养护基本要求的,省、XX市和市级配套资金一律不予拔付。 3、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绩效与乡镇交通项目争取、计划安排挂钩。 具体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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