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税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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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调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对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宣传我局税收工作经验和成果,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促进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和xx市委、市府办公室关于税务信息工作考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简炼的文字,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税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在XX市级以上的信息采用率,确保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 二、考核原则 加大考核力度,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突出抓好工作调研;适当提高单篇信
2、息分值,扩大信息发布渠道,调动工作人员撰写税务信息的积极性。 三、考核分组方式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人员状况,采取分组考核的方式。甲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科、税政法规科、计划征收局、稽查局、XX县区管理分局;乙组包括:监察科、信息中心、个体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 四、报送数量 1.甲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3篇以上税务信息;乙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2篇以上税务信息。信息类型包括问题类信息、经验性信息、突发类信息、调研类信息等。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带头加强工作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
3、表1篇调研类信息。 五、计分方式 (一)信息报送基本分: 按期完成每月税务信息报送数量,每篇计2分。甲组超过3篇的,按3篇计分;乙组超过2篇的按2篇计分。各组每少报送1篇扣4分。报送的信息质量较差,明显敷衍了事、应付工作的不属计分范围。 (二)采用信息计分标准 1.市局采用信息计分标准。xx税讯专刊每采用1篇信息类文章计8分;税务信息或税收简报每期计8分;税务信息综合简报每采用1条计5分;税收调研类信息每篇计15分(2000字以上)。 在XX市局内、外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参照市局采用信息标准计分;同时采用的,不重复计分。 2.xx市委、市政府、XX市国税局每采用1篇(条)计15分;省国税局或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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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局 信息 工作 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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