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装卫浴公司建筑建设规划方案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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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建筑建设规划方案整装卫浴公司建筑建设规划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4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6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6二、 结论分析6第三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9一、 合同价款结算9二、 合同价款调整14第四章 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22一、 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22二、 分部组合计价37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38一、 工程勘察设计开标和评标38二、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41第六章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47一、 招标投标法47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54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54第八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60一、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60二、 工程勘
2、察合同管理66第九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与规划75一、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75第十章 BIM技术在建设工程全寿命期的应用77一、 BIM技术在规划设计阶段的应用77二、 BIM技术在运营维护阶段的应用87第十一章 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92一、 装配化装修体系92二、 木结构体系99第十二章 绿色建筑评价106一、 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106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整装卫浴是配置台盆、马桶、置物架等功能洁具的独立卫生单元。根据使用材质不同,整装卫浴可分为SMC整装卫浴、瓷砖整装卫浴、FRP整装卫浴、彩钢板整装卫浴等类型,其中SMC整装卫浴技术最为成熟,性价比较高,但由于其外观不受我国居民喜爱,因此目前主要
3、应用在经济型酒店、长租公寓领域;瓷砖整装卫浴在产品外观、质感等方面符合我国居民审美,因此市场需求较高,在住宅中拥有高配置率。整装卫浴在采购方面节省消费者时间成本,在施工中节省人工成本,在使用环节,整装卫浴具备抗老化、不易腐蚀、易清洁的优势,使用时间较长。近几年在政策利好下,我国精装房行业快速发展,2019年我国精装房开盘规模达到300万套以上。整装卫浴目前多应用在精装房中,随着精装房渗透率不断提升,整装卫浴市场需求持续攀升,2019年我国整装卫浴市场规模约为95亿元,未来在精装房渗透率不断增长的背景下,我国整装卫浴市场规模呈现增长趋势,预计到2024年可突破300亿元。在政策方面,住建部在20
4、18年底发布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规定整体卫生间占据装配式建筑评分为的6%。同时住建部在2017年发布的政策要求,打2020年我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15%。随着政策的带动,我国整装卫浴行业快速发展。从市场竞争方面来看,我国整装卫浴品牌众多,有外企、传统卫浴品牌、整装卫浴专业企业等,目前在精装领域,科勒、东陶、摩恩等综合实力较强的外企市场占比较高。但就整体来看,有巢氏、鑫铃、禧屋、鸿力、科逸等本土企业占比较高,其中又以科逸市场占比最高,约为16%。除此之外,由于整装卫浴行业发展前景较好,目前东鹏、海尔卫浴、惠达卫浴以及碧桂园等房地产企业也在布局整装卫浴领域。整装卫浴具
5、有低成本、安装效率高、使用年限长、易于清洁等优点,在精装房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下,市场需求持续攀升,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在市场中,目前本土企业凭借高性价比优势,在整装卫浴领域占比较高,未来随着消费者对于家居装修个性化需求提升,整装卫浴行业也将逐渐向定制化、个性化方向发展。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整装卫浴公司(二)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占地面积约61.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
6、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3937.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098.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61%;建设期利息375.7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7%;流动资金5463.4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82%。(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3937.68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6268.85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7668.83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67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8486.41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5996.93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
7、率(FIRR):17.36%。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43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9910.90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40667.00约61.00亩1.1总建筑面积68691.24容积率1.691.2基底面积25620.21建筑系数63.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86.012总投资万元23937.682.1建设投资万元18098.452.1.1工程费用万元15629.04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911.292.1.3预备费万元558.122.2建设期利息万元375.772.3流动
8、资金万元5463.463资金筹措万元23937.683.1自筹资金万元16268.853.2银行贷款万元7668.834营业收入万元467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8486.416利润总额万元7995.907净利润万元5996.938所得税万元1998.979增值税万元1814.1410税金及附加万元217.6911纳税总额万元4030.8012工业增加值万元13656.1213盈亏平衡点万元19910.90产值14回收期年6.43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7.36%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3847.11所得税后第三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一、 合同价款结算建设工程合同价
9、款结算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过程,主要包括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一)期中结算期中结算又称中间结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结算和形象进度结算。期中结算过程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三部分内容。1、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预付款支付比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
10、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的总金额、分期拨付次数、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2)预付款的扣回。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比例,将已支付的预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比例在20%30%时,开始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还工程预付款。(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日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可催告发包
11、人支付;如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日内仍未支付,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正确进行工程计量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在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工程计量包括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1)单价合同计量。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承包双方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承包人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计算的实际
12、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总价合同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规定。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作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3、进度款支付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
13、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本期应结算的进度款可分为已完工程结算价款和价款调整两大部分。(1)已完工程结算价款。1)单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2)总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2)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中。承包人现
14、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二)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索赔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原则(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
15、的相应单价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为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按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进行计算;若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4)在办理竣工结算时,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办理竣工结算时,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现场签证金额应依据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
16、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应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合同价款中。7)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的计取标准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此外,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计入结算。2、质量保证金预留原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预留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经
17、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日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二、 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法律和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工程索赔等事项,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经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调整,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应在竣工结算款中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
18、日前28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日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承包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二)工程变更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超过15%时,应调整项目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
19、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删减合同工作的补偿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
20、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补偿。(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四)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有关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21、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也应计算调整措施费用。(五)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工程量偏差,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的剩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六)物价变化1、调整原则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计约定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如要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
22、设备费。2、调整方法(1)价格指数调整法。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应按下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应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要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
23、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将其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七)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的增加,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产生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5)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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