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管理暂行规定-地方司法规范_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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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管理暂行规定-地方司法规范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查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民事立案审查标准,确保全市法院民事案件审查受理工作依法、准确、统一和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民事立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标准。一、原告资格审查1.原告需提供证据证明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原告是公民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经核对后接收复印件。3.原告是法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原告是
2、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具有营业执照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如不具有营业执照的,则只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5.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的,需要提供律师(法律)事务所函;被委托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工作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等;被委托人是其他公民的,需要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推荐书原件。6.委托授权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
3、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7.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本条款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交原件。二、被告的审查1.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姓名、性别、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名称、住所等信息。2.为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以及通过虚列被告争夺管辖权,原告需提供能够证明被告与本案相关的事实和法律关
4、系的证明材料,对与本案没有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被告,在立案审查时应予以排除。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审查1.原告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要求金钱给付的,应明确具体金额。2.原告应提供证明案件事实和主要法律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原件,经核对后接收复印件。3.合同纠纷类案件,原告应提供相关书面合同。若不能提供书面合同,应提供对账单、转账凭证等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材料。4.侵权类案件,应提供证明侵权行为或者损害结果存在的证明材料。5.知识产权类案件,应提供商标、专利证书原件,著作权需要提供原著。6.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应提供外国法院判决书原件及翻译件的公证书原件。四、民事诉讼的范围审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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